千萬富翁被強送精神病院起訴院方索賠100萬

廣州千萬富翁何錦榮身體健康,卻被妻子強行送進精神病醫院治療30天.出院之後的何錦榮以醫院胡亂收治侵害了他名譽權為由將 腦科醫院告上了法院.而醫院則強調收治是由患者親屬委託,並無違規之處.此案昨日在荔灣區法院重審第二次開庭.此時,距離何錦榮被強送精神病院已經三年多 了.

千萬富翁被綁進醫院

事情發生在2005年12月20日夜裡,何錦榮在一家酒店吃飯時,因家庭矛盾與妻子發生口角,並引發肢體衝突.妻子去派出所報警,經民警調解後, 雙方才平靜下來.當何錦榮獨自回家休息時,妻子陳某突然帶著兩個陌生人衝進來,將他綁起來帶到一輛白色麵包車裡,隨即送往廣州市腦科醫院.

之後,何錦榮的家人趕到醫院,並立即報警,強烈要求放人.但院方以需徵得何錦榮的第一監護人(何錦榮的妻子陳某)同意為由,拒絕放人.

妻子為財設計陷害?

何錦榮告訴記者,他和妻子結婚已20多年,有一個21歲的兒子,夫妻婚後曾有感情衝突.何先生置有包括二沙島豪宅在內的處房產3,上千萬元的資產都是以何先生的名義擁有的.

何錦榮說,事發前幾個月,他查看妻子的電話詳單時,懷疑妻子有外遇,因此,兩人經常吵架.何錦榮住院後第三天,妻子陳某便帶著律師來病房,要求他簽署全權委託書,委託妻子處理公司的全部資產.何錦榮斷然拒絕.

住院期間,妻子還與醫院簽訂委託書,未經第一監護人允許,不准任何人探望何.何錦榮說: "她編造我精神異常和有精神病史,是想把我變成"精神病人',然後我的財產就屬於她了. "

出院後,何錦榮回家才知道,家中所有現金,金銀項鏈,古董和值錢的傢俱等都被妻子一掃而光,公司的一些財產也被妻子轉移. "

起訴醫院索賠100萬

2006年1月27日,何錦榮來到重慶市精神衛生中心檢查,診斷結果顯示"未發現有精神病性症狀,人格正常.

2006年5月31日,何錦榮向廣州市荔灣區法院起訴廣州腦科醫院,要求醫院公開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及其他費用100萬元. 2007年4月9日,法院判決認為:醫院在原告妻子要求下接診,屬醫療服務行為,原告對家屬有暴力行為,家屬反映原告有精神病史,醫院將原告留院觀察治 療,並未違反法律規定.

何錦榮不服,上訴至廣州市中院. 2008年2月22日,廣州市中院作出裁決:案件主要事實不清,可能影響案件的正確處理,裁定撤銷一審判決,發回重審. 2008年6月,荔灣區法院重審該案.時隔9個多月後,昨日荔灣區法院重審第二次開庭審理此案.

庭審

醫院篡改病歷?

在昨日的法庭質證中,被告代理律師向法庭提供了原告何先生在廣州腦科醫院的門診病歷,入院記錄,醫囑單等資料.何先生的律師向法庭提出,被告方對 這些住院資料做了篡改.原告律師稱,在廣州腦科醫院的臨時醫囑單中有4處用藥被院方用圓圈圈住,並註明瞭"取消"二字. "那是在原告已經出院後才寫上去的,人都已經出院了,醫院沒問題又何必改病歷呢? "對於上述說法,被告方沒有回應.

原告律師稱,從醫院的病歷上看,醫院對陳先生的診斷一直都是"偏執型精神障礙,但後面加問號,說明醫院並沒有確診陳先生為精神病.醫院代理人解釋說,偏執狀態的鑑定需要兩到三月的時間,但是何錦榮一個月就出院了,沒能確定是哪種狀態,所以才打了問號.

送院為丈夫好?

法院追加了何先生的前妻陳某為第三人,昨日陳某並未親自出庭.陳某的委託代理人向法庭陳述時說: "她(陳某)盡到了妻子的職責,將有病的丈夫送往醫院,並且丈夫住院期間也前去探視. "對此,原告律師提出,在被告被強行送入醫院後三天,其前妻便帶著兩名律師來到醫院,要求何放棄對公司的經營權.

對於原告律師提出的第三人不讓原告其他家屬和友人去醫院探望原告,並且限制原告的人身自由一說,律師也作出了回應. "她(陳某)是為了讓丈夫不受外界干擾好好治病才那樣做. "

法庭質證階段完成後,法庭宣布合議庭要評議證據,此案在4月13日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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