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鄒宜均起訴精神病院強制收治案引關注

2009年3月2日上午,深圳市民鄒宜均起訴廣州市白雲心理醫院案開庭審理,同時被起訴的還有鄒宜均的母親韓秀歡和哥哥鄒劍雄,此案引起了國內媒體的廣泛關注。據鄒宜均的代理律師黃雪濤向我們介紹,在3月2日的庭審過程中,廣州白雲人民法院主審法官的態度較以往有所改變,相對符合律師希望的取向,如法官重點調查詢問了鄒宜均家人強制送其進精神病院的動機、背景,法官還非常關注收治程序問題,收治前有沒有當面的專業診斷等。鄒宜均則對我們表示,她在法庭上的陳述權利這次得到了一定的保障。儘管如此,黃雪濤對案件的審理結果仍持保留態度,法院能否判定精神病院及當事人的家人,強制將其送至精神病醫院併進行長期關押的行為為違法有待觀察。黃律師說,儘管法官的思路比較符合法律人的理念,但問題是,法官是否擁有獨立裁判的空間。

這起案件開庭後,國內南方都市報等眾多媒體對審判情況及時進行了報導,鄒宜均案此前還曾得到中央電視臺今日說法欄目等媒體的報導。在我們今天聯繫黃律師和鄒宜均時,她們不斷在接聽媒體電話。民生觀察工作室此前報導了大量精神病院強制收治正常公民的案例,發布了《精神迫害案例彙編集》,出版了《中國精神病院受難群體錄》一書,鄒宜均案是我們收錄的案例之一。現在強制收治正常公民進精神病院現象仍非常嚴重,而受害者通過司法訴訟這種渠道尋求救濟,並得以立案開庭很少見,我們將繼續關注該案的進展,看中國的司法機關能否懲治、改變以精神病院的方式打壓正常公民這一制度性行為。

2006年10月21日,韓秀歡等人將鄒宜均誘騙到深圳寶山墓園,在寶山墓園門口,被告鄒劍雄與雇來的不明身份的五、六位陌生人,以手銬、套頭紙箱、蒙眼布、注射麻醉藥等暴力手段,將鄒宜均強行綁架至被告廣州白雲心理醫院,並在毫無法律依據情況下,指使被告白雲醫院對鄒宜均實施非法的人身自由限制、通訊自由限制、會客自由限制。被告白雲醫院收取了被告韓秀歡、鄒劍雄的金錢後,派出專人對鄒宜均實施24小時的貼身"看護",拒絕代理律師主張當事人權利,粗暴剝奪原告的人身自由、非法沒收原告的手機、非法剝奪原告的通訊自由,並對原告強行注射,還以電擊威脅強迫服食精神病藥物。在鄒宜均被長期強制住院期間,其律師窮盡所有司法救濟途徑,救助無門。

上述事情發生後,心靈飽受摧殘的鄒宜均已削髮為尼,法名果實。

200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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