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未插卡即拿到2000元 良心難安(圖)


李先生在派出所寫事發經過。曹景榮攝

"因一時的貪念,我吃不好,睡不好,現在才輕鬆了。"3月2日日中午,在廣州市海珠區某派出所做完筆錄的李先生說,兩天前,在沒插入任何銀行卡的情況下,他從櫃員機裡拿到2000元錢。但是,從這以後他茶飯不思,更不敢讓家人知道錢的來歷。幾經思想鬥爭,他鼓足勇氣打了報警電話,並把錢交給派出所。

記者去派出所見到李先生時,他正按要求寫一份"事情經過"。李先生說,他是一名送貨工人,2月27日中午,因有朋友要向他借1萬元錢,他便去工業大道某銀行的櫃員機上取錢。由於朋友還沒到銀行,他就站在幾臺櫃員機前玩耍。這時,他看見一個櫃員機的屏幕出現亂碼,根本無法看清其整個屏幕,只能看見上面顯示著"取款"兩字。因此,好奇的他按了櫃員機的取款鍵。

沒想到的是,一疊百元大鈔被櫃員機吐出來,他急忙把這些鈔票揣進褲兜。朋友到來後,他開始在另一個櫃員機上插卡取錢,並將取出的1萬元錢交到朋友手裡。後來,經清點,他發現褲兜內的那些錢有2000元。

李先生還說,把2000元錢揣回家後,他一直沒敢用,也不敢把錢的來歷告訴本就膽小的老婆。無論白天還是晚上,他吃不好,睡不香,認為自己不能要"不義之財"。可是,他又不敢輕易和銀行或警方接觸,怕自己在還錢時遭受什麼制裁。無奈之餘,他先打電話到報社諮詢相關情況,接著決定向警方報警。

據瞭解,報警後,警察帶李先生去過銀行,還將他接到派出所瞭解具體情況。在做筆錄的過程中,警察將李先生交還的2000元錢,一一按編號做了登記,並給李先生開具了報警回執。警察向李先生表示,他們將找銀行進一步瞭解事實,代他轉交現金。至於別的問題,需警方和銀行聯繫後方才知曉。

記者昨日中午想採訪這家銀行,但因該銀行正在休息而沒有結果。該銀行接聽24小時服務電話的工作人員說,櫃員機自動吐款,可能是之前某位客戶在插卡取款過程中超時引起的。

律師王旭陽表示,從具體行為來看,李先生是在櫃員機自身出錯的前提下取走2000元,因他沒有進一步取該櫃員機的錢,故不構成犯罪,只能算是不當得利。事後,他主動投案並如數交出現金,不用承擔任何法律責任。相反,銀行應對他的主動還錢之舉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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