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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師舉報北京司法局敲詐勒索

作者:秦雪 王馨  2009-03-01 22:44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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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六名律師向公安機關,舉報北京司法局和北京律師協會非法向律師收取註冊費和會費,總額高達10億,構成敲詐勒索罪。舉報律師表示,這種犯罪行為已經長達10年,過去律師們一直隱忍著,就是這種視而不見的態度,才助了違法犯罪行為。

北京李蘇濱,楊慧文,謝燕益等六名律師,在本月21號給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檢察院和北京市人大等機構,發了一份連署舉報信;指稱北京市司法局局長吳玉華、北京市律師協會會長李大進等人,借年檢之機對律師收取不當費用。

謝燕益:「他每年的收費和律師的年檢註冊是捆綁在一起,不交費就無法最後蓋章,這是一個甚麼行為,等於是司法局濫用職權的行為。」

舉報律師指出,北京司法局和律師協會相互勾結,在同一時間進行年檢及註冊;2001年之前,是北京司法局收取年檢註冊費,後來國家下令取消了該收費名目,01年之後則改由北京律師協會以會費名義收費,每位律師每年必需繳交2500元會費之後,才能進行年檢,收費標準是法定最高限額的250倍.律師為了能 夠繼續執業,不得不繳納巨額會費。

李蘇濱:「這換湯不換藥嘛,仍然還在繼續收,這個都是構成對律師敲詐勒索,構成了敲詐勒索罪。律師協會呢,這個充當了司法局的收銀員,或者是敲詐勒索的幫手,這樣一個作用,主犯是司法局的個別官員。」

2001 年當李蘇濱在河南洛陽執業當律師時,當時他起訴了河南省司法廳違法收取律師註冊費的事情,後來獲得勝訴,該註冊費2005年被取消了,但是卻改成了會費名義繼續收,李蘇濱則遭打擊報復,律師執業證被扣留至今。李蘇濱離開河南來到北京工作後,發現北京律師協會也存在向律師們收取巨額會費的情況,而且不給開具發票,會費的使用不但未經會員同意,也不公開賬目,會員無法進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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