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官方媒體報導,中國各級工商機關2008年間共查處商業賄賂案件6227件,案值16.5 億元人民幣,並向司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的商業賄賂案件18件。
據報導,星期一在北京召開的中國全國工商行政管理系統黨風廉政工作會議透露,去年中國各級工商機關去年所查處的6227件商業賄賂案件中,藥品購銷領域商業賄賂案件有726件,案值近1.4億元人民幣,向司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件;被查處的工程建設領域商業賄賂案件有216件,案值近1.2億元人民幣,向司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件。
新華社星期一的報導援引中紀委駐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紀檢組組長石見元的話說,今年工商系統將圍繞中央確定的重點領域和行業,進一步將治理商業賄賂執法領域向工程建設、產權交易、土地出讓、資源開發和經銷等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領域拓展,嚴肅查處在落實中央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政策,以及災後重建中的商業賄賂案件。海外中文網際網路雜誌《中國事務》的主編伍凡先生認為,腐敗現像在中國會越來越嚴重:
"整個政治環境以及當官的環境都惡劣了,我想這個現象會越來越多。共產黨管不了他們,共產黨自己本身是爛掉的。能夠有機會貪到好處的人抓緊時機,他們要利用這個機會。反腐是越反越腐、越反貪污的人就越多、越反貪污的級別就越高。不開放媒體監督,不開放司法獨立查辦,僅僅靠共產黨的雙軌是沒有用的。因為這些管理人員、監督人員是絕對的少數,貪污的人是絕對的多數,分布全國各地,你有多少人去抓這些人?所以,這個辦法根本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
在美國紐約市從事律師工作的葉寧先生表示,針對腐敗只靠加大懲罰手段而不改變體制是不會有太大效用的:
"對腐敗刑法最重的算是洪武皇帝朱元璋了,那個時候豈止是5年、10年的徒刑,官員如果貪瀆銀兩達到100兩以上就要凌遲處死,而且要把他們的皮刮下來掛在公堂裡面,警告其他官員不敢再貪污腐敗。但是到明朝中後期以後,官員的貪瀆之風根本是一發不可阻擋。所以光是靠加重刑法的力度、加重處罰力度,絕對不是根治貪污腐敗的一個好辦法。不從事其他制度方面的建設,那這是無法解決的。如果中國制度方面不搞民主化、不搞透明化、不健全法制,那麼,腐敗的問題根本沒有辦法解決。"
面對中國社會、特別是共產黨內部日益嚴重的腐敗問題,中共中央於2008年公布了《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決心要對一些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的權力行使進行更嚴格監督,提出要加強對幹部人事權、司法權、行政審批權以及行政執法權的監督。然而,許多觀察中國的人士認為,以往的無數反腐措施都未見成效。這個規劃也很有可能像其他反腐措施一樣,聲勢大,成就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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