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點重重:CCAV的火災,陰謀?陽謀?(圖)

十六年前,有人在香港新界的樹林裡發現了一具屍體。死者是裕民財務香港分部總經理助理伊巴謙,一年前剛從吉隆坡總部調來。伊巴謙的真實身份是總部核算師,他的秘密使命是調查香港分部的巨額虧空。

這並非普通謀殺!

伊巴謙的死涉及ICAC介入的一起貪污案。幕後主使痛下殺手的目的,被疑為湮滅證據、掩蓋事實。

如今,"元宵裡的一把火"發生已有數日。這起"意外"給我的感覺,同十幾年前的"伊巴謙之死"極為類似。

有消息稱,總管大人降旨:"在報導太監樓火災時,只能使用新華社通稿。"可這些所謂的通稿呢?我是越看越不對勁。

越看,疑點越多:

1-火勢從樓頂"迅速"向下蔓延?

火災報導誰都看過。火勢向下蔓延的,在印象中並不多見。即便是向下蔓延,也鮮見如此神速的。

我們不妨對比一下太監樓和911事件的主角(如下圖):


世貿中心的大火向下蔓延了多少?向下蔓延的速度有多快?向下蔓延的面積有多大?

要知道,襲擊世貿中心的是體積龐大的波音客機(內載數以噸計的航空燃油)。這些東西,可比什麼禮花彈厲害多了。

新華網似乎料到了公眾的疑惑。在通稿中,它這樣解釋:"30層的樓,樓頂上風力很大,對火勢蔓延產生了直接影響。"

事實真的是這樣嗎?

太監樓再高,有世貿中心高嗎?太監樓頂的風再大,有世貿中心樓頂的風大嗎?

新華網另一則報導讓自己的解釋穿了幫:"央視新址大樓所在區域屬於微風,基本上不會形成風助火勢"(來源: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9-02/09/content_10790977.htm)

火勢向下蔓延得如此之快,究竟是何原因?樓內的過火情況如何?樓內是否存在大量助燃物質?是否存在人為縱火情節?

2-業主單位不聽警方勸阻,執意違法燃放煙花?

CCAV就CCAV,為何要用"業主"這個稱謂?

按北京市公安局的說法,"從遺留物品來看,這些禮花彈都屬於A類煙花,是北京市明令禁止燃放的產品。燃放時,曾有治安民警進行勸阻,然而業主單位執意燃放。"

另一則報導補充說,"根據北京市規定,A級煙花爆竹禁止在全市銷售和燃放,如特殊情況需要燃放的須經過北京市相關部門批准。"

如此說來,此問題實在值得研究:

CCAV這次焰火燃放究竟有沒有經過審批?如果已經通過審批,民警為什麼要勸阻?(有報導稱:據初步調查,此次燃放未經核准。)

如果這次A級煙花的燃放未經核准,"業主單位"執意為之,警方勸阻無效、、、、、、為何警方不採取強制措施?警局是勸說單位還是執法單位?如果有劫匪去搶銀行,警方是否可以在警告無效的情況下,放任其實施犯罪行為?

禁止在全市銷售的A級煙花,CCAV是如何買到的?(這東西大街上可沒得賣)購買流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這些煙花又是誰下令購買的?幕後決策者是誰?

相關人員在明知違規燃放A級煙花可能引發危險,警方又大力勸阻的情況下,為何要"執意"?一個具備正常智商的成年人會這麼幹嗎?

3-央視新臺址建設工程辦公室主任徐威等12人已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

新華網的報導中提到,"據悉,現場準備燃放的禮花彈達700余發,總價值達百萬元,事發時大部分禮花彈已經燃放,僅剩下21發。"

百萬級的預算啊!

建設工程辦公室主任有這麼大許可權嗎?

CCAV臺長是否知道此事?警方勸阻無效時,難道就沒向上級匯報?難道就沒和CCAV高層聯絡?

這個辦公室主任究竟是真凶?還是頂包的?

我們來看看新華網的這則報導:"初步調查顯示,負責現場燃放煙花的三湘煙花製造公司具備燃放A級禮花的資質。"

既然是一間具備燃放資質的公司,理應熟悉相關安全條例。CCAV頭腦發暈、置警告於不顧,難道這間"具備燃放資質"的公司也跟著發暈了?

4-"相關錄像資料都可以成為最終追究責任的有利證據,目前相關人員和物證已被警方控制。"

明知違規燃放可能引發危險,還從多角度錄像留證、、、、、、是因為有恃無恐?還是刻意為之?

這錄像拍給誰看的?

5-消防用水上不去?

這是新華網通稿中反覆強調的一點。

不要忘了,這是北京!不要忘了,這座城市剛舉辦過奧運會!

別告訴我,北京一架滅火直升機都沒有!別告訴我,北京除了幾隻水槍,根本沒有扑救高樓火災的設備!

換作奧運期間發生高樓火災,會出現"水上不去"的情況嗎?

6-為何要封鎖消息?

既然總管大人下旨干預,則必定有其試圖竭力掩蓋之處。

如果太監樓的"意外"只是純粹的火災,有必要如此大動干戈嗎?

"業主單位不聽民警勸阻,執意違法燃放煙花"------好一個"執意"!這難道僅僅是"意外"嗎?

總管大人究竟想掩蓋什麼?

7-是否存在黑幕?

太監樓建造過程中,監理措施是否嚴格?是否存在偷工減料?是否存在貪污腐敗或者其它黑幕?這些黑幕和火災之間是否有所關聯?如果有,"幕後黑手"和"執意燃放"的人之間是否有所關聯?

、、、、

(篇幅限制,其它疑點暫不一一列舉)

假設,太監樓的火災是有人幕後操控,然後找小弟頂包、、、、、、則此人很可能是想毀滅什麼證據。(同十幾年前的"佳寧案"一樣)

樓毀了,隱藏在建造過程中的諸多黑幕也就化為灰燼了。

至於損失,幕後主使肯定不會心疼。因為蓋樓花的不是他自己的錢。

假設,太監樓的火災只是一場純粹的意外、、、、、、那只能說明一個問題:CCAV是CJDSB!

明知在自家樓下違規燃放焰火可能把房子搞定了,還一股腦往前衝?這事只有TMDCCAV這種天才幹得出來!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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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韓傅雷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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