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情人,單身的日子已經過了四年了。上一段戀情的結束,正好就在情人節,因為男友劈腿,在情人節當天,選擇了他的新女友。
雖然,被背叛的感覺叫人心痛,但對感情不忠的男人不值得留戀。不只是劈腿男,還有暴力男、說謊男、戀母男......,只要不是"對"的人,都不值得留戀,更不值得耗費心力、耗費青春。
年過三十,對於戀愛,早已不再像少女那般的天真浪漫、不切實際。真實的生活,會讓你停止做夢。
以前總希望男友可以隨傳隨到,後來你會發現,只有"無線計程車"可以隨傳隨到。等著男友送餐、送點心、送消夜,後來你就會發現,有7-11真好!希望男友可以陪自己逛街,幫忙提重物,現在只要點點滑鼠,你想要的東西立刻就能宅配到府。
一個人或許會孤單寂寞,但並不意味著二個人就比較幸福。談戀愛不一定會讓自己快樂。與其等著別人來愛,倒不如先學會怎麼愛自己。想要的禮物,可以自己送給自己;想要去的地方,可以自己規劃旅程;想看連續劇,就不必勉強自己看體育臺;想剪短髮,就不必勉強自己留長發;想大快朵頤吃一頓,就不必勉強自己要減肥。
一個人並不可憐,我相信,先學會愛自己、做自己的主人,就是邁向幸福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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