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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干警起糾紛 110到場鎮不住

 2009-02-05 23:46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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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沂水縣一名居民因車輛擋路的問題,與一名干警發生爭執,其後干警聚眾毆打該名居民及其年老家屬,還砸壞他們的住所。受害人三次報警,公安到場無法調解後離去。期間,一名老年家屬受驚暈倒,送院治療。但該名干警反指被毆打及要求賠償醫藥費。(姬勵思報導)

沂水縣工商局職工龐在偉,上週二前往居於沂水縣公安局家屬院的岳父家拜年。其岳父是退休警察,現年75歲。當他正準備離開時,他的車輛被沂水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干警王永凱的車擋主去路,雙方發生爭執﹐繼而王永凱毆打他,龐在偉招架不住只好躲回岳父家。王永凱仍不罷休,還聚集了五十多人,在他岳父樓下叫駡,又用石頭擲向他岳父的住所。

龐在偉對本臺粵語組表示,石頭打進他岳父家的臥室,碎石及玻璃散滿地上,當時躲在房間的岳母受驚暈倒,現時仍在醫院。他說:石頭扔到我岳父的臥室,聲音很大,把我岳母當場嚇壞,昏迷過去,進院後急救才醒過來,還要住院治療,受驚後身體就很不好。

龐在偉說,他們三次報警,警察到場後進行調停,王永凱不予理睬,警察見平息不了事端,就不顧而去。其後事件交由城區派出所處理,滋事者不但至今仍逍遙法外,警察更要求龐在偉賠償王永凱1800元醫藥費,否則將依法處理。他說:目前醫藥費花了三千多,他不賠給我們,反而要我們賠他,當時是有身體衝突,但他根本無受傷,公安局說我不賠就向上級匯報,依法處理。

記者成功聯絡上王永凱,他否認有毆打龐在偉及砸壞他們的住所,反指被龐在偉等人毆打,他還要追究他們的法律責任。

王永凱說:我後面有車,無法讓他們,他們就罵我,四個人打我,我是輕微傷,住院七天。

記者問;輕微傷要住院七天?

王永凱回答:對。我不但要求他們賠償醫藥費,還要追究法律責任。

記者致電調查事件的城區派出所,但工作人員拒絕回應。

原題目:沂水公安局家屬院內糾紛引出警察聚眾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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