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鹿原董事長田文華不服一審判決 確定提出上訴

一月二十四日從田文華辯護律師劉新維處證實,田文華不服一審判決,現已決定上訴。該律師表示最遲二月一日將向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交上訴書。

二十二日,石家莊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田文華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兩千四百六十八萬餘元。 宣判當日,田文華沒有作出上訴表示,當庭未置一言。

劉新維律師表示,二十三日會見田文華時,她做出表示對被判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存在異議,她認為自己應承擔重大責任事故罪法律責任,故此決定提出上訴。

劉新維律師稱,按照法律程序,終審判決將由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至於改判概率目前不好評價。

一審判決中,原三鹿集團四名高管均獲刑,原董事長田文華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原副總經理王玉良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原副總經理杭志奇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原原奶事業部經理吳聚生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在此案去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公開審理時,田文華曾當日在庭上表示,向全國人民道歉,願意接受法律制裁。

網友高見:

撿了便宜還不服,那就改判死刑!

田文華起碼有三條理由不服氣:一.究竟往牛奶裡面添加三聚氰胺是誰發明的?這個肯定不是田文華,因為幾乎所有奶企都加了.

二.三鹿奶粉多次獲得國家優質免檢產品稱號,憑什麼定義為"假冒偽劣產品"?如果假冒偽劣產品獲得國家免檢稱號,那國家質量監督部門應承擔什麼責任?

三.當三鹿應紐西蘭恆天然集團要求,準備招回問題奶粉並且公布事實真相的時候,是政府阻止了三鹿的做法,政府應當負什麼責任?

她不服,那叛死刑的幾個農民豈不更冤枉了,他們只是生產三聚氰胺,又沒直接生產毒奶粉.

請問:就田文華的行為,按美國法律,田該當何罪?
一級謀殺罪
判6個無期終身不得保釋
政府倒臺總統辭職

田文華同志覺得自己是個企業家,自己危害只是輕量級的,大魚都在後面偷笑呢!從某個角度講田文華的確很冤的,上次大頭娃娃都沒有事的,難到都在建設和諧社會咋就開始判自己的刑了呢!

這個結論太武斷!因為在三鹿出事以前,往牛奶以及飼料裡面添加非蛋白氮是中科院推廣的先進技術,沒有任何部門對此提出過疑問.另外,國家質量監督部門從來沒有認為三鹿牛奶有問題.第三,添加三聚氰胺是得到政府部門默許的行業潛規則,07年西安一個奶站負責人曾經揭露並且呼籲政府管理,但是政府部門並沒有回應!

可憐了那些被判死刑的經銷商和奶農!沒人為他們"申冤"。

蒙牛和伊利的老闆為什麼逍遙法外?

田獲什麼刑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們有權知道真相,究竟什麼人發明的往牛奶裡面添加三聚氰胺?

法不公平,當然不服。全國那麼多奶廠都加了,偏偏判我無期,冤枉啊,青天老爺,有眼嗎?睜開來看看吧,不服!不服!!就是不服!!!

不是田當何罪的問題,而是法不公平,刑不上大夫的問題。不服!

08年3月各地就反映吃了三鹿奶粉後孩子得病的事,我田文華馬上送我公司產品到各個國家權威檢測部門檢驗,結果顯示產品完全合格,這才使得我們放心繼續銷售三鹿牌全部奶製品,這才釀成後來6孩死亡,20萬得病的悲劇,這能都怪我嗎?就這麼讓我一個人判無期?其他人都無罪?教人如何心服?不服!
本來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但如此判法,還有天理嗎?不服!死也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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