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檢察院近日出臺了一項重大舉措:企業老總涉一般犯罪可不拘捕。據悉,此"意見"已下發廣東省各級檢察機關開始執行。
"意見"說, 受國際金融危機持續蔓延影響,當前,廣東一些企業生產經營困難或關閉破產,引發勞資糾紛甚至群體性事件,影響正常社會秩序。檢察機關要高度重視和妥善處理涉及企業特別是廣大中小企業的案件。
查辦職務犯罪特別是涉及企業的貪污賄賂犯罪,要嚴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慎重對待企業發展過程中的新情況新問題,做到"五個正確區分",即正確區分經濟糾紛與經濟犯罪的界限,正確區分改革探索中的失誤與瀆職犯罪的界限,正確區分合法收入與貪污、受賄的界限,正確區分資金合理流動與徇私舞弊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界限,正確區分企業依法融資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界限,最大限度地維護企業合法權益,努力促進企業健康發展。
"意見"強調,檢察機關要依法打擊損害企業合法權益、危害企業生產經營的各類刑事犯罪。依法妥善處理由經濟糾紛引發的暴力討債、綁架、哄搶等"民轉刑"案件,維護良好的社會治安秩序。
檢察機關依法行使偵查活動監督職能,重點監督糾正偵查機關對"涉企"案件違法凍結、查封、扣押款物、違法取證、刑訊逼供、濫用和隨意變更強制措施等問題。
對受理涉及企業舉報線索的"六不准"
1.不准隨意凍結企業賬號;
2.不准隨意查封企業賬冊;
3.不准堵塞企業流通渠道;
4.不准隨意發表影響企業聲譽的報導;
5.不准隨意抓走企業技術業務骨幹;
6.不准因執法辦案直接影響企業洽談重大項目和完成生產任務,給企業生產經營活動造成負面影響。
網友評論:
什麼叫"正確區分"?怎樣才叫"依法"?都是你們說了算。
現在電視上不是整天在播報全國形勢一片大好嗎?怎麼會有那麼多企業破產呢?
中國什麼時候能夠進入法制社會啊?什麼時候捕,什麼時候不捕,都由上邊說了算。原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被忽悠好多年了,原來也是假的啊。
遮羞布都不要了。這不是赤裸裸的有錢人不受法律制裁了嗎?
有權才是人上人,單有錢屁都不是,拘捕不拘捕人家說了算。哪天沒伺候到,或者讓權貴惦上了,就拘捕你,搞到你破產進監獄,這種事情看的多了。
終於給黑磚窯平反了,好,明天就去開個黑磚窯去。
過去朝代是刑不上大夫,以前是刑不上政治局常委,現在是刑不上企業老總。要知道現在的企業大多都是高官子弟把持著。這就能解釋為什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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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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