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家企業抄襲德國設計 判賠2116萬

中國3家企業因抄襲德國的客車設計,遭北京法院判決賠償德國公司人民幣2116萬餘元。

"京華時報"報導,江蘇鹽城中威客車公司等3家中國公司生產銷售的大客車"抄襲"德國客車的外觀設計,德國尼歐普蘭汽車公司告上法院,並索賠4000餘萬元。北京市1中法院1審判決,中方3公司賠償德國公司2116萬餘元。

德國尼歐普蘭汽車有限公司向法院提告指出,2005年所生產銷售的"歐洲星航線"系列客車享有專利。但次年就發現,中威客車公司、中大工業集團公司生產和銷售的A9系列客車涉嫌侵權。而在北京地區,該系列客車由北京中通星華汽車銷售公司對外公開銷售。

報導指出,法庭審理時,德國尼歐普蘭公司認為,該系列客車已經侵犯"歐洲星航線"客車的外觀設計專利權,要求上述3家被告公司停止生產和銷售涉案侵權產品,兩家生產商且需連帶賠償4000萬元經濟損失。

此前,為了打這起官司,尼歐普蘭公司特地斥資近百萬元購買一輛被告生產的客車遞交法庭,作為證據。

據報導,被告生產商中威公司認為,被指侵權的產品外觀是自主開發,並未構成侵權。而銷售商中通公司則稱,作為銷售商,無法確認商品是否侵權。

透過對比中威公司製造的A9系列客車與"歐洲星航線"客車的外觀,法院認為,兩者有著眾多相同的設計,而這些設計基本構成客車的整體外觀。北京市1中法院認定,被控侵權產品與涉案專利屬於相近似的外觀設計,北京中通星華汽車銷售公司應立即停止銷售涉案客車;中威客車公司、中大工業集團公司應停止製造該侵權客車,並共同賠償原告2000萬元經濟損失及116萬元訴訟合理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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