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事件倒著看:鞋擲小布希,瓶砸李登輝,漆污倭神社,蛋打毛畫像





培根說:讀史使人明鑒。誠哉斯言。
歷史往往有驚人的相似。最近一名伊拉克記者向布希扔鞋子,使我想起幾個與此相似的歷史事件,拿來比較一下,看看我們得到什麼樣的明鑒。

一名記者在新聞發布會上朝美國總統小布希扔鞋子,掀起軒然大波,先有人說那個記者被打斷了骨頭,內出血,但很快證實是謠傳。估計他會被起訴。小布希倒顯得不在乎,他說那人是想出惡名,並且已經達到目的。他說,自由社會人們有表達的自由,他認為,美國保護的就是可以向領導人扔鞋子的權利。他希望伊拉克政府不要對此"反應過度"。相信這個記者不會受到太大的懲罰。

無獨有偶,2007年6月,臺灣前領導人李登輝在日本機場被一個叫薛義的大陸青年投擲內裝果汁的塑料瓶,沒有打中,李登輝受驚嚇差點跌倒,他太太則摔倒而膝部受傷。李登輝沒有起訴薛義,只說了一句:我尊重言論自由,希望他回到大陸也能這樣對領導人表達意見。

在日本工作的薛義因為用塑料瓶打人,被日方罰款20萬日元(約合1.23萬人民幣)。他當時就交了罰款獲得自由了。

這自然使人想起2001年同樣在日本工作的大陸青年馮錦華,因不滿日本首相參拜靖國神社,用紅色油漆在神社的雕像基座噴上日語"該死"兩字,被捕,中方要求無條件釋放,最後日本地方法院以"損壞公物"的罪名判馮錦華10個月監禁,緩刑三年。馮錦華很快被保釋出來,沒有坐牢,反而成了大陸的"民族英雄"。不過我覺得這做英雄的代價也太小了。

與上面三者成強烈對比的是,1989年三個湖南湘潭青年餘志堅、喻東嶽、魯德成用雞蛋裝顏料扔向天安門城樓的毛畫像,並貼了兩條標語:書寫了兩條標語:其一是:"五千年專制到此可以告一段落!" ;其二是:"個人崇拜從今可以休矣!"結果被判刑:余志堅無期徒刑,喻東嶽二十年,魯德成16年。直到2006年,這三個青年才相繼獲釋,而喻東嶽因為在獄中受到殘酷迫害,已經神經失常,連兄弟和母親都認不得了。有資料顯示,喻東嶽於1991年底就已經被折磨至精神失常。俞東嶽曾被綁在電線桿上,連續數天在太陽底下曝晒。之後他們將俞東嶽單獨關押了2年,被迫害至瘋。1992年「六四」前夕,他在獄中一塊黑板上寫上「平反六四」和「打倒鄧小平」字句,隨即被毒打然後關進不足3平方米的「小號」,其後又多次被毒打。六個月後,他從條件極為惡劣的「小號」中放出時,精神已出現嚴重問題,見到管教公安就下跪,連其它人吐在地下的痰也去舔。他在醫院治病時,有護士見到他喝痰盂中的濃痰。他的精神病一直未有康復,當局也不予保外就醫。

這四個事件的對比,是觸目驚心的。伊拉克記者和薛義都是直接攻擊領導人本身,而後者攻擊的僅僅是一個畫像,遭遇卻最為悲慘。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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