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長青:中國人的命在西方國家才值錢

在以色列軍隊攻進加沙,和哈馬斯的軍事衝突升級之際,在海外華文網路中,一篇題為"以色列絕對是個好國家"的文章被廣泛轉載流傳。該文作者周孝正是北京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社會所所長,他的文章不僅對以色列的民主和自由,更對以色列的人道主義精神進行了高度讚揚。

其中有這麼一段最引人注目。周教授說,有一年他到福建做個調查,福建省政府的高官,給他講了這樣一個故事:

幾年前,耶路撒冷發生了一起公交車爆炸的恐怖襲擊,炸死了十來個人,其中包括兩名中國人。以色列政府立刻與中國方面聯繫協商賠償事宜,但經過中國領事館的核實,這兩個人是福建偷渡客,屬非法入境打工,於是使館方面不再管。

後來,以色列政府專門開了一個會,會議認為,在以色列國土上無辜死亡的人,政府都有責任對其負責,至於這個人偷渡與否,那是另外一回事。會議最後決定,對兩名死難的中國人一視同仁地按照以色列國民待遇善後。會後,以色列政府派專人到福建找到兩位農工的家人,撫恤金標準如下:

死者健在的父母按照每月1,100美金的標準發放直到老人去世;未成年子女按每月1,100美金的標準發放直到成年;有妻子的按照每月1,700元美金髮放直到去世。死者家屬要求一次性支付,以色列政府也同意了,最後支付的金額是每位死者賠償70萬美金。所有相關的調查費用全部由以色列政府負擔。消息傳開,在福建掀起了去以色列打工的狂潮。福建省政府的官員說,怎麼擋也擋不住。

周教授講的這個故事,非常令人感慨:這兩個中國人,不僅不是以色列的公民,而且還是偷渡進入以國(違反了以色列移民法),又在當地非法打工(違反了以色列勞工法),屬於抓獲應被遞解出境的違法者。但以色列竟然按自己的國民對待,給予同樣的撫恤金。從這個小例子就可以看出,以色列這個屬於西方文明體系的國家,對待生命的態度。他們要近全力保護在以色列這塊土地上所有人的安全,如果沒有成功,他們願意付出最大的代價,給予補償,對他們的家人,在經濟上要一直管(負責)到死。

以色列這樣的做法在西方並不是罕見的,例如美國發生911恐怖襲擊事件那天,包括被炸的紐約世貿大廈,還有被劫持飛機上的乘客等,總共有2,966人遇難。但最後不管他們是不是美國公民,也不管有沒有"綠卡",平均每個人獲得了美國政府150萬美金的賠償;雖然911事件當天,美國就損失了三千億美金。

以色列和美國,對在本國土地上遇難的無辜者,不管是不是本國人,是不是有居住綠卡,都像對待自己公民那樣一視同仁,給予同樣的賠償。但中國駐以色列領館,對中國人在當地遇難,會以偷渡客理由,連管都不管。一樣的中國人,在不同的世界,得到的是對"人"和"非人"般不同的對待。

但這並不是偶然現象。 1993年滿載中國偷渡者的"金色冒險號"貨輪抵達紐約海岸時,由於繞過好望角,航行了大半個地球,折騰了一百多天,抵達紐約時由於大船無法靠岸,而蛇頭又沒有安排好小船接應,導致偷渡者紛紛跳船,游泳上岸。有些人不會游泳,也只好跟著跳海,結果淹死了10人。當時美國政府也是找到中國使館,希望安排這些遇難者的後事,但中國領館的態度,和駐以色列大使館一模一樣,以這些人是偷渡客為由,也是根本不管。

在以色列遇難的兩個中國人家屬,對以色列本來要按月支付的撫恤金,不太放心,而是要求一次性付給。事實上,如果按月付給,明顯金額更大,可能超過100萬美元。但他們寧可一次性獲得,雖然只有70萬美元。從這點也可看出,中國人已經被政府嚇怕了,他們不敢相信那種按月付給的承諾(哪怕是外國政府),他們想一次到手才放心。

中國人的這種擔心可以理解,因為在中國那種社會環境,有幾個人還敢相信政府?不要說西方學者統計推算出的,在共產黨掌權的這60年,中國就有多達8千萬人死於鎮壓、迫害和飢餓(人為政策造成的大飢荒)。僅在剛剛過去的一年,那場四川大地震,就有9萬人喪生,其中1萬多是學校的孩子。雖然它是天災,但事後發現,那些倒塌的校舍,多是建造時偷工減料、或用劣質、廢料建造的房子,被中國人稱之"豆腐渣工程"。那些遇難孩子的家長,對此非常憤怒,上告到法院,要求賠償。可是,中國所有的法院,都拒絕受理這種案件,說政府高層有指示。而那些不斷上告喊冤的遇難孩子家長,有的還被當局以破壞治安為由威脅恐嚇,甚至遭迫害。

但四川大地震,畢竟是天災(但早有報導說,有地震專家事先提出警報,但國家地震局根本沒有給予重視。對此事中國政府也拒絕調查)。但隨後發生的三鹿毒奶粉事件,則完全是人為造成的,是有意往牛奶裡摻毒,受害的嬰幼兒已多達30萬。中國實行一胎化,一家就一個孩子,在不到2歲的剛發育的階段,腎臟因為喝毒奶粉而造成傷害,他們長大以後,有個三長兩短,怎麼辦呢?受害嬰兒的家長們,要求政府賠償,因為三鹿是國營企業,它所在的石家莊市政府又一直隱瞞奶粉有毒的事實,還有國家食品檢驗機構,給三鹿奶粉發放"免檢"證書,等於是層層政府機構聯手犯罪。對這樣一個明顯人為造成的幾十萬嬰兒生命和身體受傷害的惡性事件,中國政府至今都沒有給予受害孩子一點賠償。有些膽大的受害孩子的家長們聯合起來,要通過法律手段,上告索賠,但在中國各地,都遭到法院拒絕,說是上級有指示。

在三鹿公司所在地的石家莊市,有些勇敢的律師,組成律師團,替那些可憐的孩子打官司,寫狀子,可是遞交到石家莊中級法院、河北省高級法院,卻都不被受理,說是有統一規定,不能受理這種案子。

這種狀態真是令人感慨萬分。這些律師團代理63名受害嬰兒打官司,要求的全部索賠才是691萬人民幣,如果最後是全額付給,平均下來,每個受害孩子才得到 11萬人民幣(不到2萬美元)。而中國人死在了以色列,一次性就獲得70萬美元的撫恤金。中國人的命,到了以色列,到了西方國家,才值錢。

當一個人的命在自己的國家根本不值錢的情況下,億萬中國人仍那麼"愛"那個踐踏自己生命的獨裁國家。到底是中國人真寬容大度,"兒無論如何都不嫌母醜(惡)",還是早已成為專制意識形態的犧牲品而毫無知覺?無數的中國人還往那架正在碾死他(生命和思想)的機器上全力擰緊一個螺絲釘,這是中共這架專制機器仍高速運轉的根本原因。

2009年1月14日於美國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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