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9全球創新指數(Global InnovationIndex 2008-09)」報告,由印度工業總會(Confederation of India Industry)與歐洲工商管理學院(European Institute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在印度新德里國際會議機構「印度人類居住中心(IndiaHabitat Centre)公布。
「全球創新指數」旨在評估各國和地區針對創新挑戰做出的反應,滿分為七分,評估項目包括制度與政策、創新驅動、知識創造、企業創新、技術應用與智識產權等,提供企業領袖與政府決策者瞭解提升一國競爭力可能面臨的缺失與改進方向。
報告指出,創新已不再侷限於實驗室或大學裡的研究與發展工作,此外,創新能力與國家的收入水平也有密切關連,如「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 (Organization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會員國的排名,都超過非會員國。在貧困非洲地區,僅南非排名第43。
報告顯示,在創新能力整體排名方面,前10名和得分依次為美國(5.28)、德國(4.99)、瑞典(4.84)、英國(4.82)、新加坡 (4.81)、南韓(4.73)、瑞士(4.73)、丹麥(4.69)、日本(4.65)與荷蘭(4.64)。日本從去年的第四名滑落到第九名。
臺灣排名第16(4.41)、香港排名12(4.59)、中國大陸排名37(3.59)。印度從去年的第23名下跌到第41名(3.44)。
其它排名在臺灣之前者,包括加拿大排名11(4.63)、芬蘭13(4.57)、挪威14(4.47)奧地利15(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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