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陳娟雲已經在加國國內申請配偶擔保移民,但仍將被加拿大邊境局下令遣返。他們得到的唯一解釋就是,當局的工作就是將沒有合法身份者遣送出境。按照規定她在移民申請審批期間,可以在加國居留。但是,即便她獲准在加定居,她已不能留在加國等這個結果。
身為加國公民的吳金明,於2007年11月為妻子申請配偶擔保移民。他們等來的不是移民申請的回音,而是邊境局下令陳娟雲買好單程機票回中國去的信函。陳娟雲還被告知,她可以將兒子留下或帶走。作為母親,誰也不想把孩子留下。這封信就在聖誕節之前收到,使他們一家手足無措。
據悉陳娟雲2002年以國際學生身份來加,到後不久即申請難民,她的難民申請及隨後的上訴均告失敗,當局要求她去參加一個遣返前風險評估的會面,但據移民部發言人表示,這個會面一旦安排,意味著申請人隨時等待遣返,會面之後所作的任何申請,通常沒有效果。
新民主黨移民評論員鄒至蕙指出,荒唐的是,她的申請最終將被批准。鄒至蕙今春曾提出動議,要求停止遣返在加國國內申請配偶擔保移民的人士。她表示,移民局和邊境局各行其事:移民局只管審批,而邊境局只管遣返。鄒至蕙的動議3月份被眾議院移民委員會採納,但尚未被現任政府正式落實到移民政策中。與此同時,儘管沒有官方的數字,據悉有數百個家庭因這個"技術性問題"而遭"拆散"。
在陳娟雲帶著她加國出生的兒子離開加國後,她的國內移民申請將被取消。550元的申請費不會退還。丈夫將從頭開始海外擔保申請,這可費時2至3年,並耗資數百元。陳娟雲一家不僅擔心她回國後一系列的麻煩,還因乙型肝炎的原因,擔心她的健康,以及高風險妊娠。儘管離陳娟雲的遣返只有兩週時間,他們一家仍抱希望申請能及時批下來。"這是我們僅有的選擇", 吳金明的姊妹吳美其無奈的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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