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移民局提醒外僑辦理年度報到

據菲律賓報導,菲律賓移民局12月30日提醒在菲國的所有外籍人士必須在明年3月1日前親自到該局報到,否則他們將可能被列為手續不全而面臨遣配。

移民局長利曼蘭說,將於1月2日開始受理的外籍人士年度報到是依據《1950年外籍人士登記法》第10節所規定的,適應於所有持移民或非移民簽證的外籍人士。

利曼蘭說,該法規定所有外籍人士必須在每年頭60天內到移民局報到。

他警告:"沒有報到的任何外籍人士將因為違法菲國的外國人登記法律而被罰款或是遭遣返。"

他說,外籍人士可以在移民局馬尼拉總局或是在大岷區的其他分局辦理年度報到。

他補充,那些住在省份的外國人可以到最近的移民局分局辦理。移民局外僑登記部主任亞迷達說,辦理年度報到的外國人必須帶上他們的外僑身份卡和上一年辦理時的正式收據。

外僑身份卡取代了原來一直使用紙張式外僑登記證。外國人在申辦年度報到時需要出示這一證件。

亞迷達說,年度報到的申辦費用是300比索,另加10比索的法律調查文本費。

亞迷達說,年齡不足14週歲或高於65歲的外國人可以讓他們的父母,合法監護人或是代表幫他們辦理。

他也建議外籍人士直接去收費處繳費,這樣就不會被人欺騙。

亞迷達解釋,除持暫時旅遊簽證外,其他所有簽證持有人需要申辦年度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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