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有8家公司老總 惡性騙貸2200萬

《成都人溫泉》 是 8 家公司的實際控制人,他一出手,就能從銀行貸到上千萬資金,他是怎樣的「牛人」?

12 月 26 日,因涉嫌:貸款詐騙罪、合同詐騙罪及抽逃出資罪,溫泉在成都中院接受審判!這時,「牛人」的真面目才得以揭開。原來,為了騙取銀行巨額貸款,他偽造了:大量貸款相關手續和憑證。

為了掩人耳目,他拿到銀行貸款後,就在其關聯公司不停地轉款,以讓人感覺他旗下的公司有大量現金交易。就這樣,在短短 1 年多的時間內,溫泉總共騙取銀行數千萬元現金!

偽造手續騙銀行 套了2200萬元

溫泉是《四川天府網點連鎖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同時,又是成都××計算機系統集成有限公司等 8 家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2006 年 3 月至 2007 年 6 月間,溫泉夥同其妹妹,採取編造虛假經濟合同,偽造四川天府網點連鎖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和成都××計算機系統集成有限公司的審計報告,偽刻四川天府網點連鎖管理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印章、偽造董事會決議和股東會決議、為成都××計算機系統集成有限公司,提供貸款擔保等手段,騙得了某銀行金牛支行的信任。

成功地以成都××計算機系統集成有限公司的名義,在該支行累計貸款 9000 萬元。之後溫泉將這筆貸款,用來支付其控制公司的費用,以個人名義購買房產及支付銀行貸款本息等...。

截至案發,溫泉在該銀行的貸款:共有 1500 萬元未歸還!除了這筆巨額貸款以外,溫泉還用同樣的方式,於 2006 年 8 月、2007 年 6 月,在另一家銀行,先後騙取貸款 400 萬元、300 萬元,至今都未歸還!

擔保公司來擔責800萬 貸款到手

溫泉除了欺騙銀行,還騙了一家「擔保公司」。據公訴方介紹:溫泉為取得在某信用社貸款 1000 萬元,找到一家擔保公司,為其提供擔保,又夥同其妹妹採取欺騙銀行的手段,取得了擔保公司的信任,溫泉成功地在信用社貸款 1000 萬元。

溫泉拿著這筆錢,支付其控制公司的費用、和在其他銀行貸款本息等,至今還有 800 萬元貸款未歸還!目前被騙的擔保公司,已代為溫的控制公司,向信用社償還了 800 萬元貸款!

除了「貸款詐騙」,溫泉還被指控違反《公司法》的規定,抽逃其一控制公司,在四川天府網點連鎖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的 600 萬元的註冊資本;將該 600 萬元,分別轉入其控制的另三家公司,且至今未歸還。

被控涉嫌三宗罪 被告辯稱開銷大

因此,檢方指控他的罪名有:貸款詐騙罪、合同詐騙罪及抽逃出資罪。

公訴機關認為:溫泉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欺詐手段騙取銀行貸款。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採取欺詐手段,騙取對方當事人為其貸款提供擔保;並致使他人為其償還銀行貸款,數額均特別巨大,同時還抽逃出資!其行為已分別構成:貸款詐騙罪、合同詐騙罪及抽逃出資罪。故請求以上述三罪,對溫泉進行數罪並罰。

溫泉在法庭上的態度十分平靜,他說:公司開銷相當大,光是銀行利息一年就要交 500 萬元,還有其他各項費用。當初為了讓銀行相信他的經濟實力,他把到賬的貸款,不停地在他旗下的幾家關聯公司轉賬。

也正因如此,在長達一年多的時間內,沒人發現他開的其實是「皮包公司」。經過近三個小時的審理,法院將擇日宣判。

新聞名詞

《抽逃出資罪》:是指公司的股東,在公司登記註冊後,抽走貨幣出資用於:借款、投資或貸款設立的其他公司;或將貨幣出資用於償還股東債務,或將已辦產權轉移手續後的實物、工業產權、專利、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又轉讓他人。

如果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則可能構成抽逃出資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虛假出資金額、或者抽逃出資金額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罰金。

公司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相關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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