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失去雙腳又遭酷刑三天三夜(圖)

王新春被迫害致殘後的照片

【看中國記者李子瞻報導】2008年12月8日,被酷刑折磨失去雙腳、無法行走、只能用雙膝跪在地上爬行的王新春再次被中共集團抓捕。據悉,王新春的是由金山屯公安分局刑警隊強行帶走的,又傳出公安警察陶緒偉、王海龍、孫立龍、張國立、大剛,酷刑折磨王新春三天三夜,王新春被迫害致臉變形,手腕有四處傷。回家後,警察在他家24小時看守,干擾一家人正常生活。

法輪功學員王新春,男,32歲,家住黑龍江省伊春市金山屯區豐茂林場。99年因不放棄修煉法輪功被勞動教養1年,期滿又被超期關押,2001年10月回家後,遭豐溝派出所女所長王維、王守民等中共警察用鐵棍毒打。

一、被凌虐失去雙腳

2002年1月8日,王新春出門時,被王維和另一公安抓住,並強行搜身。為了躲避公安的無理迫害,王新春被逼走山路,不慎掉到河裡,從腳到膝蓋全濕透,不一會就結了冰。中共公安王守民、敏長春連夜追到天亮,因沒抓到就把山包圍。因為當時正值隆冬,天氣是零下30多度,王新春雙腳凍僵。1月11日,在公安王維和公安局長崔玉中指使下,強行把王新春的雙腳硬搬進熱水中,一般的常識,人盡皆知腳凍了不能用熱水洗,可他們卻用熱水給王新春洗腳,用心不言自明。從早上到中午,鞋上的冰化了,便用剪刀把鞋剪開,鞋與肉還有冰相連,就這樣在熱水中強行把鞋脫下。當時王新春已無法站立。公安們(王維、崔玉中、孟憲華、王守民、王長歧等)不顧王新春雙腳腫脹和面臨的後果,仍輪番毒打他10餘個小時。到了晚上5點多,惡警看他已奄奄一息,便把他押回家,監控起來。

回家後,王新春的雙腳開始起泡淌黃水,經過10個月的痛苦折磨,雙腳一點一點的爛沒了,致使王新春終生殘疾。

王新春為了向有關部門討公道,寫控告狀、檢舉信,因此遭到瘋狂報復。金山屯區公安、610、政府部門多次闖入王新春家,騷擾、綁架王的雙親,酷刑折磨,並將其母非法勞教三年,還妄圖將王新春失去雙腳一事栽贓嫁禍法輪功。

王新春一家沒有生活來源,只靠每月60元的低保生活,有好心人給寄匯款單和衣物也被豐茂林場相關人員強行扣壓,佔為己有。

二、酷刑煎熬

為瞭解決生計問題,2005年4月上旬,王新春來到金山屯地區學修鞋,剛學了幾天,金山屯公安局610頭子肖靖宇和豐溝派出所公安強行將王新春從修鞋鋪帶走,並追問王新春腳被酷刑折磨致殘的事怎麼在海外媒體曝光的?肖靖宇、王守民對王新春又施加毒打,致使王雙腳的殘茬鮮血直流。

後王新春被關押到看守所,他絕食抗議,到第五天時王新春被拖進大鐵架子裡,公安王守民和大偉把王新春雙手雙腿抻開,扣在大鐵架子的鐵環上,沒有雙腳扣不住,惡警王守民就用鋁線捆住大腿,拴在鐵環上,把人呈大字抻開,頭也被固定,使人動彈不得。接著王守民喪心病狂的用腳猛踢王新春的腦袋、胸、腹、兩肋,把他的頭踢起了大包。王新春被扣綁在大鐵架子上五天多,天天被強行灌食,經常失去知覺!直到被凌虐的奄奄一息、生命垂危,才放他回家。同時王父也受牽連被關押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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