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銀高層:中國社會信用薄弱

在改革開放30年來,經濟快速發展,民眾生活水平逐漸提高,但中國人民銀行徵信管理局副局長黃慕東表示,"社會信用薄弱"的確是大陸經濟發展中存在的問題之一。這是對岸金融主管單位高層主管首次在臺灣坦率指陳中國金融行業的信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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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中國存在的社會信用薄弱問題,黃慕東指出,包含企業因經營出問題而逃避銀行債務、企業財務造假、商業欺詐,又或像三鹿奶粉等"制假""售假"等失信、違法行為。

黃慕東說,"俗話說,好借好還、再借不難",但以往的美德為何現今崩壞,他分析主因在於人民與企業對產權的觀念模糊,對信用意識與規則理念感到淡薄。同時,社會經濟活動也缺乏強而有力的法律制裁與規則約束,缺乏徵信制度下,難以協助交易雙方互相瞭解、信任,也無法約束。

人民銀行從1992年深圳開始試點推行貸款證,是一本冊子內記載企業基本、財務和貸款訊息,1997年建設銀行信貸登記諮詢系統,截至今年6月,企業信用信息資料庫內已有1300 多萬戶企業,其中630萬戶有信貸記錄;個人信用信息資料庫有6億多自然人, 其中有1.2億人有信貸記錄。

中國也積極培育徵信市場,黃慕東舉出這次的金融風暴,國際3大評級機構就承認自身有重大缺陷,例如利益衝突時如何規避,仍無法解決。他認為,不如就培養國內的評級機構,目前中國有5家評級機構的評級結果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使用,利用行政管理統計報告、行業自律等方式,加強徵信市場管理。

當然最重要的是提高信用意識,樹立國內的徵信理念,黃慕東說,人民銀行不只深入網路、電視、報紙等媒體宣導,也將徵信知識帶入校園、社區、工廠甚至田間,由普及徵信與相關金融知識,帶動加強社會信用的觀念。

臺灣金管會委員葉銀華指出,臺灣金融監管方法包含健全的法令制度、金融預警系統、落實資訊揭露的透明度、強化自律功能與問題金融機構的危機處理。而信用制度首重風險管理,透過企業與個人的授信資料、信用風險資料庫與推廣中的不動產交易價格與鑒價資料庫,提供風險管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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