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人權宣言》60週年 促中國政府改善人權問題
六十年前,聯合國通過《世界人權宣言》,國際社會藉此共同宣告確認人人生而自由和平等的概念,當年起草宣言的包括兩名中國學者吳德耀與張彭春。然而,六十年後的今天,中國在人權問題上仍沒有顯著改善,甚至屢次侵害維權律師及維權人士的基本人權,情況令人關注。
單是今年,中國維權律師因履行執業的基本權利,飽受中國當局多番壓迫。先是5月四川省汶川縣發生黎克特製八級大地震,很多由「豆腐渣」工程建成的學校被震成瓦礫,有喪失兒女的家長在當地找律師控告政府索償受阻。據悉,有北京律師及他們所屬的律師事務所被北京司法部門明確警告,指令他們不要代理與四川地震有關的「敏感案件」。
及至8月,有北京律師依法向北京律師協會提出要求選舉律協委員會,被律協公然打壓,更有律師因此而被律師事務所撤離。繼而是9月爆發的「毒奶粉事件」,一批來自全國各地的志願律師表示願意為受害消費者提供法律上的支援,竟被要求退出志願律師團。迄今志願律師團已超過100名律師,當中有20至30 名律師表示受到地方司法部門的壓力,甚至被警告不要接辦與毒奶粉有關的案件,至今全國各地法院竟未有受理過任何一宗的索賠事件。
除此以外,個別受迫害的民間維權工作者的形勢越加險峻。高智晟於 2005年因3次發表公開信予國家主席胡錦濤和總理溫家寶要求當局停止打壓自由信仰者,不斷受到迫害,其後於2006年12月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3年,緩刑5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此後高律師及其家人一直受到軟禁,高智晟受到包括電棍擊打,或各種酷刑虐待羞辱等消息不時傳出。
山東著名自學法律的失明「赤腳律師」陳光誠曾為暴力生計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2006年8月,卻以「聚眾擾亂交通罪」和「故意毀壞財物罪」被判刑 4年3個月,2007年1月12日被法院維持原判。據悉,陳光誠最近腸炎病況嚴重,在獄中得不到適當治療和檢查,只能服用基本的藥物,體重大幅下降了十多斤。不但陳光誠在獄中被暴力和不人道對待,他的妻子袁偉靜為丈夫爭取權利而多次受到暴力對待和被軟禁在家,長期受到嚴密監視。
廣東法律維權人士郭飛雄,2005年為廣東番禺太石村村民提供法律協助,指控當地懷疑貪污的官員,因而被逮捕超過3個月,及後開始不斷受到不明人士襲擊和騷擾。2006年9月因曾於2001年參與出版揭露官場腐敗《渖陽政壇地震》一書,被控以涉嫌非法經營罪,被拘禁多月後,於2007年11月被判刑五年,現囚於廣州省梅州監獄。據郭飛雄的律師莫少平於今年11月到梅州監獄與他會面後發現,郭飛雄與強姦犯被關押在一起,常常受到犯人騷擾,並曾被當眾毒打,監獄方面卻未有追究責任。監獄衛生環境惡劣,便溺隨處,膳食竟是已腐壞的肉,郭飛雄身體情況日漸惡化。與律師和家屬會面時,雙方只可隔著厚厚的玻璃見面,並透過小電話交談。郭飛雄給家人的部分書信亦被扣起。
致力從事愛滋病的防治工作和維權活動的胡佳,因發表五篇批評中國政府的文章及接受境外傳媒採訪,被控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於今年4月3日被判刑3年半,現囚於北京市監獄。患有肝硬化的他,在獄中缺乏適當的醫療,反之更被安排長時間在室外進行體力勞動。他的妻子曾金燕及他們剛年滿1歲的女兒亦一直被「監視居住」,喪失活動及通訊的自由。
鄭恩寵2003年受上海靜安區東八塊被強迫拆遷居民委託,控告「上海首富」周正毅和靜安區政府勾結,非法取得土地,將周正毅告上法庭。結果,導致周正毅官商勾結違法掠財的行徑暴露無遺,受到立案調查和關押。2003 年10月,鄭律師因為把一份文件傳真給一個海外組織,被上海第二中級法院以「為境外非法提供秘密罪」判刑3年。2006年6月刑滿出獄後,一直被嚴密監視和部分時間被軟禁在家。今年7月被上海公安傳喚8個小時才釋放,其間鄭恩寵律師曾4次被打,導致雙腳走路困難。歐洲議會議員11月22日到鄭恩寵家會面兩小時後,鄭恩寵即被有關當局傳喚問話。於12月3日,鄭律師又被傳喚了8個小時。
另外,我們亦關注有報導指,北京著名憲政學者張祖樺和北京著名異見作家劉曉波於12月8日「失蹤"的事件。
適逢今年是聯合國通過《世界人權宣言》60週年,國際社會定必更關注中國人權問題。宣言第十條明確規定:「人人完全平等地有權由一個獨立而無偏倚的法庭進行公正的和公開的審訊,以確定他的權利和義務並判定對他提出的任何刑事指控。」在此我們強烈要求有關當局停止向維權律師和人士施壓,公開交待他們的現況,並依法展開公平、公正及公開的審訊,嚴懲違法的部門或企業,並盡快給予受害人士合理的賠償。
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
2008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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