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歸間諜沃維漢的不歸路(圖)

沃維漢

11月28號,中國以間諜罪槍決了商人和科研人員沃維漢。我們這次的《對比新聞》節目來對比一下這則新聞的中外報導。

*西方媒體:國際社會吁勿處死沃*

西方媒體對這件事的報導從沃維漢被處決之前就開始了。美聯社11月26號報導說:"大赦國際亞太地區主任山姆.扎裡非發表聲明說:‘根據現有材料判斷,沃維漢沒有受到符合國際標準的公平審判。'""美國駐華大使蘭德和美國負責民主、人權和勞工事務的助理國務卿克萊默最近都向中國官員提出過沃維漢的案子,要求暫時不要執行死刑,以便進一步審議。"
  
《洛杉磯時報》11月26號報導說:"美國、法國、捷克和奧地利外交官都敦促中國政府重新考慮59歲的沃維漢的案子......。"
  
《紐約時報》11月27號的報導說:"今年6月,美國國務卿賴斯曾經向中國官員提出沃維漢案子的問題。"
  
《紐約時報》11月27號的報導說:"人權組織對話基金會的研究與項目經理羅森茲維格說,我們並不是要求放了沃維漢,我們只是認為他不至於被判死刑。"

*中國媒體援引外交部與環球時報*
  
11月27號,中國官方第一次公開提到沃維漢案。中國外交部發言人秦剛表示"審判的程序是公正的,被告人的各項訴訟權利得到充分保障"。"中國是法治國家,中國司法機關獨立辦案。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中國媒介並沒有像往常那樣通過新華社和《人民日報》等主要媒體進行報導,而是主要通過《人民日報》下屬的《環球時報》進行報導。其它媒體不是重複外交部發言人的話,就是轉載《環球時報》的報導。

*西方媒體報奧地利反應*
  
11月28號,沃維漢被處死之後,德國之聲報導說:"德新社報導:奧地利外長普拉斯尼克女士譴責對沃維漢執行死刑,稱之為公開侮辱歐盟的行為。她在今天奧地利外交部發表的一份聲明裡說,她‘對中國司法部門鐵石心腸、不人道的行為方式深感震驚'。她說,這是蔑視家庭成員、奧地利、歐盟和其他許多人的呼籲。
  
‘沃留下了他的妻子和兩個女兒,她們擁有奧地利國籍。出於這個原因,奧地利聯邦總統菲舍爾和議會主席普拉默爾在過去幾個月裡都和中國政府交涉此事。'普拉斯尼克指出,中國政府偏偏在歐盟中國人權對話日執行死刑,這顯示了它的‘蠻橫和冷酷'。"
  
法新社11月30號報導說:"有27個成員國的歐盟表示,這次死刑的執行‘嚴重損害了歐盟-中國人權對話所需的互相信任和尊重的精神'。"12月1號報導說:"奧地利外長普拉斯尼剋星期五表示,處決沃維漢是中國‘深思熟慮'要同歐盟對抗。"

*環球時報:歐盟干涉中國內政*
  
11月30號,《環球時報》發出報導:《歐盟干涉中國處決臺諜失敗惱羞成怒》。報導說:"沃維漢被處決後,奧地利政府大為光火,不但沒有收斂干涉中國內政的舉動,反而指責中國‘蠻橫和冷酷',併發動歐盟對中國進行譴責。"

*美國之音報歐盟人權對話代表反應*
  
與此同時,美國之音12月1號報導說:"捷克共和國外交部人權辦公室主任加芙列拉.德勞哈是歐盟-中國人權對話中歐盟的代表之一。......她說:‘對沃維漢的處決是在上星期五早上。可是,我們在當天還幾次向中國表達對此案的關切,因為中國當局並沒有通知我們沃維漢已被處決。直到當天結束時,我們才意識到沃維漢已經在早上就被處決了。而就在那一天,我們還和中國方面進行人權問題的對話。'
  
德勞哈指出,歐盟的所有成員國都反對處決沃維漢,不僅是因為他的兩個女兒都是奧地利公民,而且還因為在對沃維漢一案的審判是否公正的問題上還存在一些其它疑問。她說,另外,歐盟認為中國對沃維漢的判刑過重,因為他並沒有被控犯有任何暴力罪。德勞哈還批評中國在公正審判的標準方面言行不一。
  
她說:‘儘管中國還不是聯合國通過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成員,但北京目前正在聲稱它致力於批准這項公約。而中國這一次的言行之間發生了矛盾,因為《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對死刑的判決設定了最低標準。中國對沃維漢的處決反映出北京在公正審判的標準上有虛偽的一面。'"

*中國媒體:歐洲媒體攻擊中國*
  
12月2號,《環球時報》把矛頭對準歐洲媒體,指責"一些人加大了攻擊中國的調門,鼓動歐洲團結起來一致對付中國。有媒體故意煽動"。
  
另外,中國官方英文報紙《中國日報》12月2號報導的題目是:《歐盟對臺諜案的批評是一種干涉》,說"這種批評是在中國由於一些歐盟國家領導人計畫與達賴喇嘛會晤而推遲與歐盟領導人會晤以後發出的"。

*環球時報:沃享受各種權利*
  
12月4號,《環球時報》發出一則迄今為止有關沃維漢間諜案最詳細的報導,在一些細節上與西方媒體的報導有相當大的差異。
  
《環球時報》的報導說:"在整個破案審查包括國家安全機關預審、檢察機關和人民法院審理過程中,司法機關都嚴格依法辦事。被告沃維漢......依法享受了各種權利,包括聘請律師為自己辯護。"

*西方媒體:沃一年後才見律師*
  
但是《紐約時報》11月27號的報導說:"美國駐北京大使館發言人蘇珊.史蒂文森說,除了對沃維漢起訴內容令人質疑之外,沃維漢後來自己又收回的坦白也可能是逼供出來的。沃維漢在被關押的頭10個月裡一直沒有律師。"
  
美聯社11月26號報導說:"他於2005年1月被捕,但是直到一年以後才見到律師。""美國大使館的聲明......批評說,在檢察官完成調查之前,沃維漢一直沒有見到律師。"
  
*沃享有探視權?中外媒體各執一詞*

《環球時報》的報導說:"在案件審理期間,沃維漢曾舊病復發,但得到了及時有效的住院治療。住院期間還一度取保候審好幾個月,在北京的住處休養。""在死刑執行前一天,沃維漢與妻子、小女兒見面,依法行使了探視權。"
  
但是《紐約時報》11月27號的報導說:"沃維漢在被關押的將近3年裡,......所有家屬要求探視的請求都被拒絕,或者根本不予理睬。"
  
法新社12月1號報導說:"(沃維漢的女兒)陳然在星期四被允許到監獄探視她的父親,這是4年當中的第一次。但是她當時並不知道她父親在第二天就要被處死。"
  
美聯社11月27號報導說:"陳然說,沃維漢的另一個女兒陳迪從奧地利來晚了,因此當局批准第二次探視。"
  
路透社11月27號報導說:"他的女兒陳然這個星期被從美國召到北京,並且被告知星期四和她父親的會面是最後一次會面。但是在星期四,她被告知,家屬可以申請第二次探視。"
  
*華盛頓郵報:家屬震驚*

因此,《華盛頓郵報》11月29號報導說:"沃維漢被處決的消息讓他的家屬十分震驚。她們星期四還在一次記者會上稱讚中國願意讓她們第二次探視沃維漢,並且表示,由於她們所說的無數的法律漏洞,中國官員有可能改變對沃維漢的判決,她們還抱有希望。陳然說,星期四上午她見父親時,沒有人告知她父親即將要被處決,她也沒有收到最高法院駁回他最後上訴的書面通知。陳然和陳迪在星期五晚上發表聲明說:‘我們的父親是中國公民,應該受中國法律管轄。但是中國法律也說死刑犯人有權在行刑之前見到家人、訣別、平靜地離去。'陳然說,她的家長從小教育她和妹妹崇尚中國的孝道。她說,而我們在過去幾天經歷的中國的司法程序,沒有任何孝道可言。"

*中外媒體對沃罪行說法不一*
  
《環球時報》在報導沃維漢罪行的時候只報導了沃維漢向臺灣提供了中國戰略導彈的機密。但是英國廣播公司BBC12月4號報導指出:"有報導說,沃維漢被中國裁定為臺灣‘三民主義統一中國大同盟'作間諜,提供了包括中國高層領導人健康情況的情報。不過,《環球時報》報導的案件始末並沒有提及這一方面。"
  
彭博通訊社11月28號的報導說:"人權組織大赦國際說,沃維漢的罪行包括討論了中國高級領導人的身體狀況。"
  
《紐約時報》11月27號的報導說:"今年5月發出的一份模糊的判決書透露了案子的幾個細節。......這份判決書說,他‘可能已經'傳遞了有關一位中國最高級領導人身體狀況的信息。這種信息在中國被視為國家機密。"
  
美聯社11月27號報導說:"沃維漢被指控向一個與臺灣情報機構有關係的組織傳遞導彈導航系統數據。""陳然說,這些數據都發表在一本雜誌上,後來才被劃歸為機密。"

*沃生平報導 環球時報失實*
  
另外,中國所有媒體在介紹沃維漢生平時都引用《環球時報》的說法,說沃維漢1981年畢業於"哈爾濱大學醫學系"。但是事實上,無論是在1981年,還是現在,中國根本就沒有這所大學。跟這個名字相近的有一所始建於1926年的"哈爾濱醫科大學"。《環球時報》對這個基本事實的報導顯然失實。

*西方媒體:沃相信中國司法制度*
  
《紐約時報》11月27號的報導說:"陳然說:沃維漢曾經在歐洲學習8年。1997年,他返回中國建立了自己的醫學實驗室。......沃維漢本來可以在任何地方生活,但是他對中國有深厚的感情。"
  
路透社11月27號報導說:"陳然在同帶著手銬的父親見面以後舉行的記者會上說,沃維漢告訴她,他相信中國的司法制度,並且表示中國的司法‘會主持公道'。"
  
第二天,沃維漢被處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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