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政協副主席李毅(資料圖片)
金銀煥在2008年山西省政協十屆一次會議上(資料圖片)
李毅涉嫌交通肇事罪
通報顯示,2008年10月11日,忻州市政協副主席李毅駕車肇事,造成山西省政協主席金銀煥等2人死亡1人受傷的重大交通事故。事發後,李毅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不久被依法逮捕。
賈毓傑表示,鑒於此案已偵查終結並移送司法機關審查起訴,依照有關規定,省紀委對李毅駕車肇事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問題,進行立案調查並將根據以上事實、依紀依法做出黨紀政紀處分。
通報內容顯示,李毅已被檢方提起公訴。記者獲悉,李毅涉嫌的罪名為交通肇事罪。
金銀煥家屬聘律師求真相
據報導,事發當日,金銀煥結束在山西忻州市調研返回太原,與秘書王蓉等人分乘三輛車。同一高速路上,忻州市政協副主席李毅自駕豐田凱美瑞前往太原。13時 40分許,凱美瑞撞上金銀煥乘坐的越野車。越野車飛過高速路隔離欄,落在對面行車道上。事故造成金銀煥和秘書王蓉死亡及司機受傷。
據悉,有目擊者稱,事發高速路經常有運石子的卡車通行,石子落下常釀成事故。李毅在高速行車道遇到裝滿石子的卡車,想超車時,又遇金銀煥的車隊,迴避時恰遇卡車上落下石子,使車輪發生側滑,碰撞上金銀煥乘坐的汽車。
但上述說法未得到山西紀委證實。據知情人士稱,金銀煥的家屬對此說法提出質疑,委託北京鑑定機構對肇事車輪胎進行痕跡鑑定,沒有發現側滑痕跡。目前,金銀煥家屬已聘請律師,欲通過法律手段還原事故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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