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法漏洞多 爭議不斷

勞動合同法自今年實行以來,爭議不斷。截至今年上半年,廣東省高等法院所收到的勞動爭議案件,就比去年同期暴增157.7%。其中,光深圳市所受理的案件,就比去年增加250%,遠超過去年廣東省全年的收案總數。

勞資雙方較常出現的爭議條款,不外乎合同的簽訂方式和裁員合法性問題。首先,勞動合同法及其條例中,並未對"協商變更合同其約,是否算訂立一次合同"做出說明。

勞動法專家談育明指出,假若當事人協商將合同期限延長兩年,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條例,並無相關規定。若不算重簽,企業只要與員工不斷變更合同期限,就能規避訂立兩次合同。

在裁員方面,若企業在數週或數天,連續裁員都在規定的20人以內,或少於員工總數10%,勞動合同法又如何處理?協程網人力資源經理苗其巍認為,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並未對上述狀況做補償說明,明顯是個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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