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上海富農到失地流民、維權訪民……
張茵(上海訪民)在上海的動遷中遭到極度不公正待遇,她百般無奈之下甚至去了香港和平請願,可是事情至今仍舊是不了了之,像張茵這樣的訪民在當今中國比比皆是, 老百姓的家園被強拆, 卻求告無門,唯有寄希望於媒體曝光真相.
以下是張茵本人訴說遭受野蠻動遷經過:
本人張茵,家住浦東,曾經有地有房,是個讓人羨慕的上海市郊農民。作為土生土長的浦東原住民,我們曾經享受過幾年好日子,然而一場突如其來的征地變局徹底剝奪了我們的土地、私房和財產,把我從一個豐衣足食的農民變成了一個失地流民、繼而被逼上訪,成了訪民……
我們一家六人現居住在上海市浦東新區高行鎮俱進路285弄82號602室。今年6月30日至7月6日我與上海一批維權人士赴香港,適逢我國國家副主席習近平到香港訪問,為此我們一行十人到香港中聯辦請願,要求中央委派官員妥善解決信訪問題。
下面是我在上海的動遷中所遭到的不平待遇,現宣布於世,讓世人瞭解我為什麼要赴香港請願、遊行。
本人居住在上海市浦東新區高行鎮高行村北一隊陶家巷64號,因我是農民,所以我們的土地屬於集體土地,"改革開放"後,村裡分地到戶,我們農民都有了屬於自己的土地,種菜、種瓜想怎樣就怎樣,我們不求富得走油,但我們祖祖輩輩不愁吃穿。
2003 年底,我們居住地說要動遷了,動遷的目的是征地造商品房。前來動遷的開發商是上海虹陽置業有限公司,拆遷單位是上海金楊房屋拆遷服務有限公司。作為上海市郊農民,我們不喜歡動遷,我們都知道動遷只會給我們帶來災難,不是富裕,我們都知道一旦官商勾結,我們農民將會一無所有,所以我們村的全體農民都反對動遷。
由於我們是弱勢群體,我們的聲音沒人關注,動遷照樣進行。自2003年底動遷開始,我們村裡接二連三地發生動遷組上門打人事件,把我們村的村民打得頭破血流,甚至生命垂危。我們從動遷開始的那一天起,每天不僅要擔心我們的家園隨時將化為廢墟,更要擔心的是每個人的生命安全。
2004年年底,動遷組開始向我們家動手了,他們先是上門向我們要土地證,當我們不肯將土地證交給他們時,他們就將我們的一間祖傳老屋野蠻拆除,且無任何手續。當我們向村長反映情況時,村長很無奈地告訴我,認可這間被野蠻拆除的房子是我們家的祖屋,但對於無手續的野蠻拆遷行為他也沒有辦法。
由於開發商和我們協商不成動遷安置問題,2005年3月底,我們家門口的一條小河的一端被開發商惡意堵住,致使河水沒辦法往外流,河水流到我們的居住房內,足有二十公分深。有一次下雨天,河水流進我們家足足有五、六十公分深,把我們家裡所有財物都漂在水上,我們一大早就到鎮政府反映情況,而鎮政府稱:" 我們有什麼辦法,這是天災。"
2005 年4月,開發商和動遷單位負責人一同到我家和我們聊了一些家常,臨走時他們對我們說:"你們還是快點簽了吧,不然的話就要吃苦頭了。"同年5月18日晚,一群流氓來到我家門口叫我開門,我一看形勢不妙,連忙吧門堵上,(因為前段時間我們村裡已經有兩家人家被動遷組打的遍體鱗傷,差點出人命)他們眼看我不開門,馬上就拿起廢墟裡的磚塊朝我家窗戶砸過來,把我們家上、下、前、後的窗戶全部都砸壞,然後用腳拚命地踢我家的門。我沒辦法只能打110報警,鄰居看到這種情境,也打了110報警,這群流氓看我們打110報警,馬上就逃走了。110來了後,給我們做了一次筆錄,拍了幾張照片就完事了,最後既沒有給我們說法,也沒給我們結果。在這裡我不得不說上一句話,其實這些流氓是害怕警察的,如果警察能依法履行職責的話,老百姓的生命財產當然能得到安全保障,但關鍵問題是警察根本不保護老百姓的生命財產安全,所以這些地痞流氓就敢如此猖獗。
2005年9月15日上午,我家因遭開發商惡意斷水、斷電一事,我準備去上海市信訪辦上訪。擔心家裡沒人,住房隨時會遭動遷組野蠻拆除,於是,我就叫我的弟弟來看守我家房子。我剛出門不久,就接到弟弟打來的電話稱:他已經被開發商派來的人打的不像樣子了。我連忙返回,只看見我弟弟一個人趴在我家門口的工地上,渾身上下都是血,腳上還有一個雞蛋大小的洞,打他的人早已逃走了,聽旁觀者說,當時有一百多人圍觀,有六七個人拿著鐵棍子毆打我弟弟一個人。後來, 110警察來了,他打了120救護車,隨後就走了。等到我弟弟住院半月後,警察們終於想起給我弟弟做筆錄了,我們家屬要求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懲罰罪犯。警察稱:"這種事情屬於民事清楚,刑事不清楚,不予立案。"我不知道警察所稱的"民事清楚"清楚在哪裡?"刑事不清楚"不清楚又在哪裡?我只知道警察們對所有案件都不立案、不偵查的話,那麼任何案子都不會清楚的。
2005年10月底,浦東新區建設和交通委員會對我家作出行政裁決,責令我家在十五天內搬出居住了一百多年私有房屋。11月11日,我看見開發單位的負責人在我家門口的工地上,馬上上去向他們要求支付我弟弟的醫藥費,他們不理,我見他們不理我,我就趴在打樁機上,要求他們給我一個說法,而他們根本不在意我的生命,繼續打樁,我沒辦法只能爬到打樁機的最高點,他們沒辦法只能停下來。11月14日,我又聽到工地上開始打樁了,我再次出去要求開發商支付醫藥費,只看見工地上站滿了治安人員,約有三十來個,我剛上去,五、六個治安上來就將我摁住,並將我的雙手反轉,將我的頭往地上壓。我那受傷的弟弟見此情景,連忙拍照,這些治安看見後,馬上奪走照相機,不許我弟弟拍照。我的母親看見後也上來阻止他們打樁,要求他們支付醫藥費,治安上來就將我的母親拖走,拖得我母親的兩隻手皮膚都破了。後來我聽到外面跑過來一個人喊道:"趕快把她放掉吧",他們這才將我放開,足足摁了我十多分鐘。
我起來後,馬上拿了汽油桶,騎上電瓶車,到加油站賣了10元錢的汽油,直奔鎮政府。走進鎮政府大門,我喊道:"鎮長李伯祥,你出來,你今天不給我一個說法,我就自焚在鎮政府門口。"接著我就將一桶汽油全都倒在自己身上。這時,門口的兩個保安,跑過來,裡面也跑出來一個工作人員(女),她拉我到裡面的浴室間去沖水。剛到大廳,警察來了,他們一邊對我攝像,一邊拍照,大動干戈。等到我從浴室間出來,警察就對我進行傳喚,到了派出所,他們問我為什麼要自殺,我哭著對他們訴說我的冤情。但令人想不到的是,我的冤情沒人同情,他們卻對我作出了十天拘留的行政處罰,拘留時間為2005年11月14日至2005年11月24日。
我剛被關押進看守所的第二天,開發商派人上門對丈夫威脅說:"如果你再不簽房屋安置協議的話,你老婆張茵是不會出來了,她要被判刑的。"2005年11月 16日,我丈夫因經不住他們的威脅,擔心我遭受牢獄之災,只能違背自己的意願與開發商簽下顯失公平的房屋安置協議。2005年11月17日,開發商答應以十萬元的人民幣了斷我弟弟遭受他們暴力毆打事件,他們寫給我弟弟一張欠條,承諾在11月30日前兌現。
2005年11月24日我從看守所回來,得知我的丈夫在政府和開發商聯合威逼之下簽下了房屋安置協議,我弟弟被開發商毆打一事又以區區十萬元了斷,對他們這種強行脅迫與欺詐的行為,我根本無法接受。
2006年3月30日晚,我去動遷組就房屋安置協議和部分補償問題在一次與動遷組交涉,動遷組稱:"房屋安置協議是你丈夫自願簽訂的,你家補償費共計十一萬,其中十萬是給你兄弟的。"我聽了後非常氣憤,既然是房屋安置補償,又為何要將其中的十萬作為打架鬥毆的賠償,這明擺著就是耍無賴。我對動遷組工作人員說:"我家的房子是我們夫妻共同所有,我丈夫一人不好做主,與你們簽訂的協議對我沒有約束力,你們還把我娘家的人都帶進來簽訂該協議,說明你們居心不良,你們以為有了這樣的協議就合法了,你們做夢吧,我不會罷休的"。
之後,我就向鎮政府反映情況,他們不理,我就到上海市政府上訪,市政府也不理。我沒辦法只能到北京向中央領導反映我的冤情。但令人失望的是,我們弱勢百姓根本見不到各部門領導的面,無法傳遞我們所遭受迫害的事實。上海政府見我們訪民一次次去北京上訪,他們儘管一次次地接回上海,但根本不想解決根本問題。我們鎮政府更是對我恨之入骨,經常派人對我進行監控和跟蹤,每次有大小會議,就把我軟禁在旅館裡或看管在家。我有冤沒處審,有理沒處講,百般無奈之下,我得知國家副主席習近平到香港訪問,於是我鼓起勇氣就去了香港,我希望我能在香港碰見國家副主席習近平,能夠讓其瞭解我們底層百姓的民生、民意,懇請其督促上海政府重視訪民所反映的上訪問題。
上海訪民:張茵
2008年12月2日
聯繫電話:15021842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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