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官員們的頭號眼中刺
--- 記山東"赤腳律師"李向陽多年被迫害的遭遇
*我流出的鮮血,每一滴都記錄了官僚流氓們的罪惡!我還是如十年前這麼說:我李向陽要用鮮血鋪平一寸中國的人權民主之路!**次次毆打與牢獄拆磨,是讓我的身體垮了,但是,只要我還沒被消滅,什麼力量都打不垮我的意志!*
前幾天,我再次被毆打,可是警察到場後置之不理。這注定是不予立案處理的事件。
我為弱勢群體維權十幾年來,屢屢被惡勢恐嚇、毆打以至暗殺。分析來,所有如此事件都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事態永遠不會處理,"打手"得到獎賞以至高升為更大的"人民公僕"。
把李向陽消滅,這是官僚流氓們的決策。
我們看下面事例。
*例一*
*沒打死李向陽就是沒完成黨交給的任務*
這是一個藉機迫害事件。
98年4月的一天,我發現三年前丟失的一輛摩托車,竟然在一個原做過鄉政府文書現來我校工作的名叫胡發亮的人手中。駐在我們崔家峪鎮黨委大院中的縣刑警三中隊接手本案,黨委政府終於找到了制裁我的好辦法。刑警與當局及盜竊犯結成一夥,大造輿論把我說成是"賴車的無賴"。在鐵證面前,最終認定車是我的。本案過程中,盜竊案犯在鎮委鎮府官員的授意下,於1998年6月11日,把我打傷(被當頭打兩棍,法醫鑑定輕傷)。姓胡的說,沒打死李向陽沒完成黨委交給的任務。
我被胡打傷這一刑事自訴案訴至縣法院,幾經審理到現在10年過去了,至此沒有判決結果。
這個盜竊案,盜竊犯胡發亮居然找人頂罪判一緩二了事。而我把刑警及法院在本案中的違法事實寫出來遞交到縣紀委,反被處理本案的刑警隊中隊長劉世岱與姓胡的作為共同原告起訴,罪名是"誹謗罪",我很快接到了"誹謗罪成立的判決"。
盜竊案胡發亮因配合黨委制裁我有功,被調到財政狀況好、工資能全發的泉莊中學上班了(那時我鎮老師的工資拖欠。說一句多餘的,我們老師的工資拖欠,平均每人被拖欠近四萬元,是那幾年我工資的一半左右,所以,如我們鄉鎮的老師,生活非常艱難。被拖欠工資,永遠不補發了)。那姓胡的調到泉莊中學後,僅學過獸醫的他在校內開黑診所,把一學生差點治死,因原來配合黨委工作有功,免於處罰。
*例二*
*製造車禍殺人*
1999年11月15日,我被製造車禍謀殺。至今,我下頜還留有鋼板。
目擊者描述當時現場:一人開著摩托車向我加速撞來,那摩托車把我撞得飛離地面有一人高,那車只是倒了,駕車人在車倒的同時就離開了車,接著車也沒管就坐上了後面緊跟上來的另一輛摩托車飛離現場。整個案發過程只有十幾秒鐘。那輛載肇事者而去的車如撞我的車一樣,新車,沒牌照。
撞我的那摩托車留在了現場,是嶄新的,里程表的顯示僅1.7公里。這車發動機號是假的,車架號沒有,從外面的噴漆可看到,是專門打磨去的。
案子以交警的說法"沒有查明的可能",居然把那肇事摩托車給了我。很快,有人來高價買這車,我拒絕了。我被逼遠去大西北時,遠在新民鄉一個親戚把車推去,被交警以手續不全為由查扣,這車從此消失。後來瞭解,扣車、把車銷毀,是處理我那摩托車盜竊案的三中隊長劉世岱一手操作。
這案子,自然是不了了之。
劉世岱不斷加官晉級,從刑警中隊長升任大隊長,再升任巡警大隊長,到現在已是副局了。
*例三*
*明目張膽地下殺手*
暗殺達不到目的,明目張膽地下殺手了。**
2001年7月7日,我早飯後正要去沂水城與農民代表們匯合到法院立案,這是涉及八個村近萬人的維權訴訟。我出門來,沒看到原來百米外監視我的警察與黑社會人員,看到校長張照升等在我門口。他讓我到鎮教委去有點事。為我站崗的村民不讓我去,要去他們同我一起去。我否定了他們的意見,不管怎樣,我不能不面對。我來到鎮教委,早守候在這裡的二十來人(十來官員十來便衣警察)把我圍了起來,把我塞進了一輛車中,車上的四個警察把我按住,車開動起來。一出教委大門,四個警察兩個按住我,兩個對我進行了毆打。只記得一拳,我便什麼也不知道了。事後瞭解到,這是政府與黨早擬好的步驟,出教委大門就把我打昏為以防我亂喊亂動,萬一引來農民出現事態。這四位警察得到的指令是,把李向陽打死不犯法,這次任務執得出色者升遷。直到被拉到臨沂市那收容所,我才有了知覺,那是他們用電棍刺激的結查。我能聽到的第一句話是:
"看來還活呀。"
另一個說:"還能動一動。可能活不成了。"
又一個聲音:"其實還是沒打死好,這一路上,我覺得把人打死得什麼獎提什麼級的沒意思,總是人命一條。"
另一個聲音:"你什麼時候信佛了,信佛就不要當屠夫!我當婊子了還想立貞節牌坊呀。"
過了一小會兒,一個又說:"去怎麼辦?"
另一個說:"把人推到收容所院子裡就走,快走回去覆命,當時局長就是這樣交待的。"
很快,收容所到。警察正向下拖我,收容所的一位副所長迎上來(這位副所長是以後在坐牢中知道的,很正直,很有道義感的人)說:"不要往下拉了,你們接著去火化廠吧。"
這幾個警察一邊說著人還沒死,把我拖下來扔在地上。
這個副所長拉住一個警察不讓走,說,讓市裡來人認定好了是死是活再走。這幾個警察便與副所長吵起來。所裡的幾個人趕了過來,其中有位女性所長。
女所長說:"你們昨天來人說再把李向陽抓來,我就知道這次事不好。你們都不要走,人死活不知,我們不想搶你們的功,認定好了再走。"
到這裡,我又昏過去。
不知過去了多少時間,我又有了神志,後來才聽說,是因為市裡一個張秘書長到來,一個警察在我身上澆了一桶冷水才醒來的。
那副所長向我一再喊問我什麼名字,我含糊不清地說我叫李向陽。那秘書長說,沒什麼事,好好的呀,快把人關進去。
副所長堅決抗命,說這收容所原則上不是關李向陽這樣的人的,在這裡死了人怎麼辦。一個押我來的警察說:"你還把他當人?這是什麼你知道嗎?是最上面都有檔案的社會不安定分子,你把心放到你媽的肚子裡好了。"
副所長被罵暴跳起來,回罵這幾個警察沒人性,讓用押我來的車馬上把我拉到醫院。到這時,副所長發現了我臉上流血不止的傷口,更是大罵不絕,大說要講點人道。
此情下,那秘書長讓人找來了附近個體小診所的一個醫生。那醫生一看我的情況,返回頭去就走,說要想讓這人活就快點去醫院,這人太慘了。
收容所的人都接著醫生的話要求把我送醫院,張秘書長終於同意。
在醫院,我臉上縫了五針,並輸了液。我完全清醒後,只覺得眼花繚亂,渾身傷痛,自己想站起來把腰桿挺直了,卻站不起來。
以那副所長的要求,必須讓我住院,但最後還是在當下午天快黑時把我拉回了收容所。那副所長說,李向陽,堅強一些活下去。後來他說,他說這話時是流著淚的,但我當時看不清。
四五天後,傷痛感加重,我也才想起看一下自己什麼樣子了,從一碗水中,我看到水中模糊一片的自己,被嚇了一跳。我第一個想法是:"這是我嗎?這是什麼?"
據關押在我鄰室的沂南縣一個叫趙子明的難友說,當時,他看到的我根本不是活人了,我的頭是一個紫色的大球。當天晚上,他多次拍打牆,我沒一點響動,他認為我早死了。
在這牢獄生活中,打破枯燥的是提審。每次,市縣領導們都是如臨大敵七八人如狼似虎地面對我。
官:"李向陽,你想幹什麼,你不要痴心妄想,我們知道你心裏在算計什麼,放老實點,好好改造,不要與人民為敵才是你的出路。"
我:"是誰與人民為敵了?我做的什麼事與人民為敵了?"
官:"你是死不悔改,住口,你這樣強硬沒有好下場!"
我:"你們說明白,讓我改造什麼?"
官:"改造你的反骨,改造你的不識時務!"
我:"我反什麼了?是反國法了?當前的時務又是什麼?"
官:"你態度放老實點,這樣沒有好下場!"
這樣的對答在一遍遍重複著,折磨著人的意志,但我是死不悔改的人,我能承受。到後來,那個張秘書長只帶一個隨從來過兩次,他的談話味道似是與一般官僚不同。
張:"年輕人,認了吧,能出去就夾著尾巴做個老老實實的人吧。"
我:"讓我認什麼?讓我認罪,可以,你們到底給我擬出了什麼罪名?"
張:"哈哈,你這樣,沒好處呀。我文革時比你現在年輕得多,是二十來歲剛畢業的學生,血氣方剛,我比你還不服勁。可是,怎麼樣?被打成右派了,受了那麼多難。好歹遇上撥亂反正,要不這輩子算完了。"
我:"你那時被打成右派,可我被定性為什麼?"
張:"這個嘛,還真不好說,不好說呀。不對呀,你什麼都不是,虛心改造就行了。"
我:"我實實在在地問你,你們為什麼不捏造個罪名判我的刑?"
張:"不可能,你想一想,要給你上法庭說話的機會,那還了得?"(這個意思崔廣泉也說過。他說,不會讓你上法庭的,也不會走什麼司法程序的,對你這樣的人,只有這樣處理,不會給你胡說八道的機會。)
我:"從個人良知角度,你認為我被關押應該嗎?"
張:"講良知什麼的,就不算是政治了。你還是把人性與政治混為一談了,所以,你吃虧呀。從必要性角度,必須關押你。"
我:"我知道,關押我對偉大的黨是很必要的。我理解。但是,以這種必要手段還能把這個偉大的了不起的黨維持多久?"
張:"你吃虧就吃虧在得了妄想症,現在強大的軍警與龐大的政權機構,還有高科技,不是原來了。哪裡出現問題就動點真格的,該流的血流乾了,事態也就沒有了。六四學生鬧事你很清楚吧。"
我放棄絕食後,練得心靜如水了,只有在來提審的人讓我放老實站好了的喝斥聲裡,心中才稍起漣漪。
縣教委的那教委副主任很有意思,那個一臉橫肉的東西來過兩次,每次都是先用惡眼目不轉睛地把剛從牢裡出來的我盯上幾分鐘,那看上去凶煞的目光在我輕淡地一個卑夷目光回敬中,不乏虛弱之神。
"改造得怎麼樣了?"這人在對我一通喝斥後是這樣一句話。
我:"改造什麼?"
"你少狂妄!你是想死了!"具說原是軍人的這教委副主任很是威風。
我被關押三個多月後的10月17日,得到釋放。當局對我的要求是:哪裡都不能去,必須到原單位崔家峪中學工作,接受"監視居住"。
我出獄後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不予受理。
我從沒放棄要一個關押我的說法,當局說這是讓我"學習",沒關押我。
*例四*
*要用毆打讓李向陽不敢進法院的門*
2008年1月17日
上午,我作為一個訴訟案的代理人來到龍家圈法庭,幾分鐘後,該案主審法官李京富與一個穿警察制服的人,還有穿便服的三人從外面回來。我拿著傳票迎上李京富。李京富不由分說,抓住我的領口說著"正想找你算賬",便一拳打過來。緊接著李京富後面的幾個人便圍過來對我拳打腳踢,後來,李京富夥氫我扭到二樓的王庭長辦公室內,有人踩著腿,有人踩著手,對我侮辱毆打——扣耳根,扣肋骨,踢襠部,抽打面部,最後把我的棉襖扒掉,並把剩餘上衣翻到我頭上使我整個上身精光,用腳踩住我的腰部,讓腹部實貼到冰冷的地板上(該房內無取暖設施),只要一動,就引來一腳。
其間,那李京富把我的一隻手銬上了,致其手腕上被勒出紅點傷痕。李京富便用一煙灰缸把有手銬傷痕的地方猛擊,致使我手腕大面積青腫以遮掩手銬痕跡。李京富他們一直毆打我到一點半,長達
4個小時。
其間李京富一夥打打累了稍作休息,我試圖站起來,李京富一腳踢過去,我身子便砸在間壁牆上,間壁牆被撞下一段
直到下午一點半時,本法庭第一領導人王庭長到來,他讓踩著我的人走開,我才得到解脫。
我被毆打的這一過程中,原來案子的當事人孫香富兩次報警,警察不到,到我得到解脫報警後,到來的警察說,他們不管這事。
後來瞭解到,這是當局煩透了我幫弱勢群體維權訴訟,實施的一個策略,讓我不敢再進法院的門。
本案法院方面說成立了調查組調查處理。到現在近一年過去,沒有任何處理結果。當然不會有結果的。
出面實施毆打的李京富為當局立了大功,得到了帶薪體假三個月的獎賞(具說還有一萬元的現金獎勵),現在馬上就被提升為庭長了。
*例五*
*坑騙業主的開發商用拳頭說話*
2008年11月24日下午,我被沂蒙集團東方房地產公司派人毆打。
我代理的龍澤麗都小區業主維權案,上訴案於本月18日再次開庭。法官當庭認為開發商應負賠償責任,並建議開發商方面本著縮小事態的角度與業主對話。從16
日晚開始,該小區進停水,許多業主紛紛找我反映。我便為龍澤麗都小區被停水的事找到龍澤麗都小區物業公司交涉時,遭到該公司孫鵬的毆打。
當時我報警,警察給出的結果是:小事,不立案。
*後 **記*
在為弱勢群體維權的十來年裡,我受到的辱打當然不止以上這些。另外,被以學習的名義關押,還是恐嚇謾罵,填充在我為弱勢群體維權的每一個時空中。
我李向陽做了什麼?我以黨與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為老百姓維權,是為了促進社會和諧,維護社會正義!而當局的官僚們,以及與官僚們狼狽為奸的黑心商人在做著損害人民利益、破壞法規的勾當。這些人民的公敵,算計著怎麼樣把我消滅。
可以這麼說,我李向陽流出的鮮血,每一滴都記錄了如上流氓們的罪惡!我還是如十年前這麼說:我李向陽要用鮮血路鋪一寸中國的人權民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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