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於1984年因殺單位領導而被上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立即執行,與楊佳一樣,判決前被關在上海市第一看守所,判決後即被送到上海市提籃橋監獄一號監死刑監房羈押,體驗過"死牢"生活,遭受過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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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牢"3.3㎡;關一名死刑犯,兩名看管死刑犯的犯人,另加一名因監房緊張而寄住"死牢"的犯人,共關四人,人均0.825㎡,睡地板, 四人吃喝拉撒全在這3.3㎡裡。
監獄伙食分:不勞動、輕勞動、重勞動和特殊勞動四種。死刑犯的伙食屬不勞動,最差;其他犯人還可以用錢買些食物和日用品,死刑犯即使有錢也不能買食物和日用品;若其他犯人送吃的給死刑犯,就是違紀,要受懲罰。
死刑犯一般被"前銬"(雙手被手銬銬在身前),如鬧"情緒",即使是一點點的"情緒",也會被獄警狠打和電警棍猛電,打過電過後就被帶上腳鐐,反轉手臂到身後"後銬",而且手銬的鏈子被收至最緊,腕口也被收至最緊,還用皮帶銬把雙臂緊緊捆住,吃喝拉撒全都由看管犯照料。最難受的是到第三、四天,雙肩膀臂發脹發麻,腦袋發脹發痛,生不如死。過了這一關,以後就麻木了。這種懲罰至少十天。上述酷刑,我都受過,不知楊佳受過嗎?
上海市民俞忠歡 2008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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