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柴專欄: 行為藝術

繪畫、傳統雕塑等藝術作品,是留存下來的一件東西。而行為藝術則是通過現場表演的形式來實現,其行為過程便是作品,需要在大庭廣眾下表演才有意義。

藝術家不同於常人,不然也就不叫藝術家了。但要通過繪畫雕塑之類的作品成為藝術家,實在是難。而要成為一名"行為藝術家"就容易多了。

如今大陸社會上的行為藝術家簡直多的不得了。當眾吃死嬰,把自己的血抽出來做顏料來做畫,光溜溜躺在案板上讓人往身上抹鞋油,跟塗脂抹粉穿上長筒襪子的騾子結婚,這些人都被算為藝術家登上了大雅之堂。這些藝術家們到底要表達什麼,讓看官去領會好了。

在瀋陽師範大學校園內,一名大學生脫光了身子到處跑,表演起了行為藝術。可有人懷疑他是不是腦子出了問題?最後請來了熟人出來作證,"我可以肯定,他是正常的,不是精神病。"看來,要甄別是行為藝術家還是精神病人確實要費些周折。

這些藝術家們怪異的表演,雖然有違道德與良俗,被人們認為近乎胡鬧,但總還是實實在在。想起前些日子神七宇航員的太空行走,說是現場直播,後被人發現是宇航員事先在水中進行失重狀態的模擬錄像。你還別說,人在水中漂來漂去還真跟在太空中失重差不多。穿著宇航服在水裡表演,也是一門行為藝術。只是如此移花接木倒不如那些藝術家們的搞怪來的實在。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本文留言

近期讀者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