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言獲罪」 作家陳道軍判刑三年(圖)

陳道軍今年五月曾參加成都市民示威行動

四川成都中級人民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作家陳道軍三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三年。

陳道軍是在今年五月被拘捕的。據他的妻子透露,陳道軍被捕五天之前曾經參加示威,抗議在成都附近的彭州興建污染環境的石化項目。

現年40歲的陳道軍,今年三月西藏發生騷亂後曾經撰文,聲援藏民維護自己的權利,譴責中國政府的鎮壓。

2008年5月9日,成都公安局以涉嫌煽動分裂國家罪拘捕陳道軍。11月5日成都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

陳道軍的辯護律師朱久虎說,星期五(11月21日)的宣判過程不到半個小時,陳道軍的三篇文章在法庭上作為他攻擊中國共產黨的證據。

美聯社引述朱久虎律師的話說,"在我看來,他只是批評共產黨,他從來沒有說過要推翻共產黨。"

中國的"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一直以來引發很大的爭議,被批評者認為過於空泛。

近年來,人權活動人士胡佳、律師高智晟等人都此罪名被判刑。

陳道軍被宣判後,記者權益組織"無國界記者"發出呼籲,要求中國釋放陳道軍。

"無國界記者"說,陳道軍因言獲罪,他只是表達了對中國政治的意見。這是成都法庭自黃琦之後,判處的第二名網路作家。

該組織說:"用這樣的方式監禁網路使用者,中國當局再次顯示根本不能面對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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