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花十萬買人頭可惜自己將掉頭
因涉案金額4千萬之巨而被稱為"中國第一貪紀委書記"的原中共湖南郴州市委副書記、紀委書記曾錦春,因涉嫌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檢察機關指出,曾錦春自一九九七年下半年至二00六年九月擔任郴州市委常委、市委副書記、市紀委書記期間,在礦產承包及糾紛處理、幹部選拔任用、工程承攬及招投標等方面,單獨或夥同其妻和子女等人收受、索取他人賄賂,共計折合人民幣三千一百五十一點八四萬元人民幣。此外,尚有折合人民幣共計九百五十二點七二萬元的巨額財產,不能說明其合法來源。
與其他先行者們不同的是,曾錦春的心胸顯得更為狹隘,處事更為歹毒,行為更為貪婪,手段更為惡劣,斂財更為大膽。特別是他揚言要花十萬巨資收買黑社會分子,以追殺曾經舉報過自己的仇人,並要其項上人頭的恐怖消息傳出後,舉世皆驚天下瞠目!這個案件還有一個很有重要的看點,就是曾錦春是被一個自稱為"舉報曾錦春聯盟"的民間小組織拉下馬的。這個組織的成員歷盡千辛萬苦,甚至是冒著隨時有被追殺的生命危險,鍥而不舍矢志不渝,最終笑到了最後。這個例子本身很典型也很有示範效應,它很可能成為"中國民間反腐成功第一案"。
"舉報曾錦春聯盟"骨幹成員之一王文漢是郴州市宜章縣的一名企業主,為了一場經濟官司,王文漢通過一個中間人與曾錦春牽上了線,第一次給曾錦春送了6萬元,後來陸續追加,最後還是輸掉了了官司。後來他才發現他的官司因為行賄的數額沒有對方大而最終落敗。很明顯他明白了原來曾錦春是一個吃了原告吃被告的狡猾貪官。一腔憤怒一腔熱血以及復仇心態激勵他走上了漫漫舉報之路。風風雨雨幾經挫折矢志不渝,在這中間最大的收穫是他在舉報過程中結識了彭北京、李民主、黃元勛三人,四個人很快結成了"舉報曾錦春聯盟"。聯盟條款中達成了生死協議,規定每週彼此必須通話一次,以確切知道其他三人是否安全,同時交換進展情況。聯盟結成後四名舉報人各負其責,通過各種渠道蒐集曾錦春腐敗的證據和線索。王文漢最先成了曾錦春打擊報復的對象。2005年12月25日,曾錦春庇護的一夥黑惡勢力20多人,來到王文漢經營的一處礦山,用點汽油的方式,燒燬了全部機電設備。王文漢在談到這段艱辛的日子的時候說:"我到現在都不敢回家,我父親之前去醫院做了幾次手術,但是家裡人都不讓我回家。因為雖然曾錦春倒臺了,但是以前把他當作保護傘的黑惡勢力卻還在逍遙法外,有一年春節,他們連續搜了我三天三夜!" 現在的王文漢仍然沒有閑下來,因為曾錦春以前庇護的黑惡勢力仍然橫行鄉里,王文漢仍然在蒐集這些黑惡勢力的犯罪證據,要將他們繩之以法。
"舉報曾錦春聯盟"另一位骨幹分子叫黃元勛,因為他給湖南省省委書記張春賢寫的一份公開信,震驚了三相大地。據說這也是他的遺書。信中寫到:尊敬的張春賢書記: 您好!為什麼堅持正義所付出的代價總是那麼令人震驚!......這支筆有千斤重,我含著眼淚用血寫下這份靈魂的遺書!是"天災"還是"人禍"?腐敗的"人禍"比"天災"更讓人受苦受難,我遭受著腐敗分子和黑惡勢力的劫難!...... 我知道我和我的全家都處於惡勢力團夥及其在黨政機關司法隊伍中黑後臺、保護傘所構成的殺機四伏的惡劣環境中,我面臨著災難、血光和恐怖。這就是一個舉報者的人生遭遇。在寫這份遺書的時候,正有人出價10萬元,要買黃元勛的人頭的時候。
"機關算盡太聰明,反誤了卿卿性命。"原想出十萬元買人家的人頭,沒想到反倒是自己鋃鐺入獄腦袋要搬家!這正是:老天終有眼,欠債總要還。花天酒地時,小心拉清單。鈔票乃紙船,送你見老閻!人生本苦短,何必要自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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