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正龍案背後究竟隱藏著什麼驚天秘密
目錄:周正龍案的偵查為什麼要嚴格保密?
為什麼不同時對年畫虎進行調查?
為什麼在全國都關注的周正龍案中會出現一連串的執法違法?
關於陝西省政府對林業廳十三名官員的處理以及禁言和禁止採訪周正龍
警方展示的周正龍造假兩大物證的來歷的可疑
老虎年畫作為造假證據的可信性分析
木製老虎爪模作為造假證據的可信性分析
警方所說周正龍拍照距離最近3.9米以及拍照物年畫虎大小的可信性分析
周正龍背後有一個造假團夥嗎?
正文:
華南虎照事件持續了八個月,一直不見政府有什麼切實的行動回應網友們的質疑,然而忽然間,虎照事件卻被宣布真相大白,周正龍涉嫌詐騙被捕入獄,SX林業廳十三名涉案官員被同時嚴肅處理。SX省政府對事件如此果斷的讓人意想不到的處理,一下子令人刮目相看。但是,一時的驚異和喧囂之後,更多關注虎照事件的人卻並沒有表現出事件水落石出後應有的放鬆和平靜,反而生出了更大的迷惑和更多的質疑,但這次質疑,對象不是虎照,而是周正龍案。
周正龍案的偵查為什麼要嚴格保密?
周正龍案的偵查是在嚴格保密的情況下進行的,直到6月25日,有記者曝出周正龍已經招供的消息,人們才朦朦朧朧地開始相信警方已經介入。那麼,警方的調查為什麼要秘密進行呢?警方沒有說明原因。如果警方是因為擔心周正龍銷毀造假證據,或者擔心周正龍與其家人和同夥串供才秘密偵查,那麼幾乎所有的案件都應該秘密進行了,因為幾乎所有的案件都存在這兩種可能!所以,從我這個比較愚笨的腦袋想來,這次調查應當沒有必要秘密進行,相反,如果早一天公開的話,反倒會早一天贏得輿論的支持和歡迎,並且可能得到群眾自發提供的各種破案線索。因為警方介入是大家早就期盼的事情,而且大家也都希望早一天看到真相。另外,更讓人無法理解的是,案件偵破之後,為什麼還要繼續嚴格保密一個多月,甚至在宣布事件真相大白之後,還禁止記者採訪周正龍呢?那麼,在周正龍案的偵查中的這種嚴格保密的方式,是不是有其他不為人所知、也不想為人所知的秘密呢?
為什麼不同時對年畫虎進行調查?
在這次虎照事件中,年畫虎扮演了一個非常關鍵的角色,去年11月後,它掀起了人們對於周虎照的普遍的懷疑,而在今年警方介入虎照事件之前,由於劉裡遠、絕地南瓜等人的分析,年畫虎已經被普遍懷疑是一個造假的產物。雖然,確認年畫虎造假,並不能因此肯定周虎照為真,但因為年畫或者周虎照中的老虎在華南虎族譜中找不到原型,也就是說,這個虎不屬於人們現已知道的華南虎,那麼,如果能夠證明年畫的生產日期在虎照出現之後,那麼基本上就可以確定年畫虎來自於周老虎,從而周老虎是一隻新發現的野生華南虎的可能性就無限提高!據說,測定年畫生產日期並不很難,而調查年畫虎出現時間也應當相當容易,那麼,為什麼警方要舍易就難,只調查周虎照和周正龍,而不調查年畫虎呢?難道警方一開始就認定周虎照系周正龍造假所為麼?在這種先入之見的主導下,調查的客觀性、真實性能有多大保證呢?另外,虎照二次鑑定拖延了7個月之久,至今不見有任何進展(任何藉口都是無法讓人信服的),也不能不讓人心生懷疑:是不是在準備處理這件事情之先,已經有了一個預先想好的處理方式和處理結果,而因為擔心科學鑑定的結果可能影響這個設計好的處理,從而放棄二次鑑定呢?
為什麼在全國都關注的周正龍案中會出現一連串的執法違法?
根據媒體披露的信息,陝西省公安廳2008年5月12日以涉嫌詐騙罪對周正龍立案調查;5月20日,案件偵破;6月24日提請檢察機關批准逮捕,6月28日,檢察機關批准逮捕。在周正龍被森林警方帶走後三四天後,5月15日,周正龍的妻子羅大翠被帶走調查4天,其後她的女兒和兒子也先後被警方帶走調查。
那麼,這裡就出現了這麼幾個問題:
1、 周正龍和妻子羅大翠被警方調查的那段時間不能和外界聯繫,失去了人身自由,從法律上講,這屬於什麼?警方對此沒有解釋,因為進行訊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那麼就應當屬於刑事拘留,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規定:"拘留後,除有礙偵查或者無法通知的情形以外,應當把拘留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在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 然而,事實上,周正龍、羅大翠(也許還包括他們的兒女)被"拘留"後,警方並沒有通知他們家人。而且,我們至今也不知道羅大翠被拘留的原因,警方也認為羅大翠與造假無關。那麼,難道為了調查,可以限制別人的人身自由隨便多少天麼?
2、 倘若周正龍是在破案當天5月20日被刑拘,提請批捕是6月24日,羈押就超過了一個月,也違反了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
3、 周正龍28日被捕,但是,周正龍的妻子同樣沒有收到檢察機關的任何通知。而逮捕和拘留一樣,也要在二十四小時之內通知家人被捕者被捕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如果沒有通知是因為有礙偵查,那麼,29日為什麼要召開新聞發布會,讓全國人都知道此事呢?
一般刑事案件,即使沒有幾個人知道,警方也會按照程序通知犯罪者的家人,但是,作為全國甚至世界都在關注的周正龍案,為什麼警方寧願讓全世界的人知道周正龍被捕的事情,也不願意遵守法律程序通知周正龍家人?當記者詢問此事時,為什麼警方不予回答?難道是故意要賣個破綻讓全國乃至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他們知法違法?這實在讓人匪夷所思!難道這裡面確實隱藏著什麼驚人的秘密?本人愚鈍,對此不敢冒昧猜測,但卻知道有兩種情況人們會聽任明知道是錯誤的事情發生:一種是顧此失彼,有更大的過錯需要掩蓋,需要補救,其他小小的錯誤就顧不上關心了。打個不恰當的比喻,這就好比一個人家夜間失火,主人跑出去救火卻忘了或者顧不上穿衣一樣。另一種就是奉命行事,上面要求做什麼就做什麼,上面疏忽沒要求的,自己也不敢隨便動作,反正將來出了問題也是別人擔著。那麼,周正龍案處理上的程序違法屬於哪種情況呢?從道理上講,兩種情況應當都不是吧?那麼,真相呢?
關於陝西省政府對林業廳十三名官員的處理以及禁言和禁止採訪周正龍
SX 省政府、SX省監察廳、SX省公安廳6月29日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會在宣布周正龍涉嫌詐騙被捕的同時,也宣布了對SX省林業廳十三名官員的處理。但是,直到目前為止,周正龍涉嫌詐騙,只是經過警方偵查得出的結論,雖然他已經被捕,他也只是一個嫌疑犯,而不是一個罪犯,他的罪名能否成立,他的造假證據是否可靠,他是否被刑訊逼供等等,還要經過法院的審理,還需要律師為他辯護,那麼,在法院還沒有審理的情況下,SX省政府、SX省監察廳、SX省公安廳為什麼就公開宣布華南虎照片事件已經"全部查清"?而在法院還沒有最終宣判,事件還沒有一個最終的結論之前,SX省政府為什麼要匆忙宣布對林業廳十三名官員的處理呢?
如果聯繫SX省政府在新聞發布會召開前後的另外兩個舉措,SX省政府的這個行為也許就容易理解了。
據某官員透露,新聞發布會本來決定在西安的火炬傳遞之後召開,但因為消息外露,才不得已臨時決定把新聞發布會的日期改為6月29日,在新聞發布會的前一天,SX省安康市檢察院接到緊急通知,連夜加班,準備材料,批捕周正龍。
另一個舉措是,新聞發布會後,SX省林業廳召開會議,廳長張社年講話,嚴令禁止林業廳官員以後再談論虎照。
既然虎照事件已經水落石出、真相大白,那麼,為什麼還要禁止官員們談論虎照呢?這種急急發布的禁令,說明瞭什麼呢?大家知道,真相是不害怕討論,也經得起討論的,那麼,禁止討論,難道不就是在告訴人們,目前關於虎照的結論是不可靠的、經不起討論的麼?由此,我們也就可以冒昧猜想:SX省政府在消息外露之後,急急召開新聞發布會,匆匆宣布對於林業廳十三名官員的處理,其中一個原因,可能就是為了防止林業廳個別官員繼續發起對於虎照真假的議論,以致影響警方(或者說SX省政府)已經做出的關於虎照為假的結論。顯然,SX省政府的這一連串舉措是有效的,朱巨龍、關克們已經丟了官,不至於再為了一個虎照真假不要了工作吧?
如果再想一想從5月10日前後周正龍被警方帶走直到現在,SX方面一直禁止採訪周正龍,以及一直不見周正龍招供的視頻、也不見報導周正龍指認造假現場等一系列奇怪現象,這時候,如果我說周正龍案的背後沒有秘密,恐怕絕大多數人也不會同意我的吧!
那麼,是什麼秘密比林業廳那十三位官員現在所領受的命運更為重要呢?是什麼秘密能讓警方連辦案必須遵守的起碼的法律程序都置之不顧了呢?是什麼秘密讓SX省政府超越法律,在法院對案件審理之前,就公開宣布周正龍"造假"呢?是什麼秘密,讓SX省政府超越常規,在法院對事實還沒有一個最終的結論的時候,就匆忙採取嚴厲處理十三名官員的重大行政行為呢?
前面,我們說周正龍案背後可能存在驚人的秘密,只是通過分析SX政府和警方的一些反常行為進行的猜想,那麼,究竟是否真的存在什麼秘密?要確證這個問題,我們還必須對警方出示的周正龍造假的證據進行認真研究。
警方展示的周正龍造假兩大物證的來歷的可疑
6 月29日的新聞發布會上,SX警方出示了周正龍造假的兩大物證:老虎年畫、木製老虎爪模。當這兩件物證被公布出來之後,立即就有很多人表示疑惑:造假造得那麼高明(連那些專業攝影人員都望塵莫及),造假之後在記者和媒體面前又表現得那樣從容鎮靜(恐怕再善於演戲的政客也不見得能夠表演得那樣精彩),這樣的智力,又怎麼會愚笨得連造假物證都不知道銷毀,甚至在全國質疑的情況下,竟然將它們在自己的床頭櫃裡安安靜靜地保存了8個月之久?難道周正龍精神有問題?
當然也有對這個質疑不屑的,他們解釋說:周正龍本來就沒有多少腦子,那些虎照根本就不是他拍的,周正龍的背後一定有一個造假團夥!--如果這個說法成立,那麼,8個月的時間,在全國質疑、無數的人都在尋找造假證據的情況下,這個造假團夥竟然沒有露出任何蛛絲馬跡,那麼,這個造假團夥的智力和處理事情手段的高明也就可想而知了!然而,就是這樣的造假團夥,他們怎麼又會愚笨得不但不知道銷毀造假物證(而銷毀這樣的證據又是那樣的簡單,用易如反掌來比喻都純屬多餘),反而將這些物證放在了處於事件漩渦中心、被懷疑所包圍的周正龍的家裡呢?如果說這兩個物證有非常高的價值以至於捨不得銷毀,那還可以理解,但實際上,不到兩元錢所買,而且在牆上貼了十年的年畫有什麼價值?一個木頭塊有什麼價值?如果說這個造假團夥中有一個人精神有問題還可以理解,難道這個團夥中的所有的人精神都有問題?
對於這兩個物證,時至今日,周正龍的妻子羅大翠仍然堅稱,她之前對老虎年畫和虎爪模具一無所知,"是後來他們(警察)拿給我看的,說是從我們櫃子裡搜出來的"。
從羅大翠後面的話中,我們可以知道,警察從周正龍家搜出年畫和爪模,僅僅是警察說的,而沒有任何人可以作證,難道警察是在周正龍家裡無人、大門緊鎖的時候進入周正龍家搜查的?我不知道這樣進入民宅是不是合法,但我卻知道,在家裡有人的時候進行搜查得到的物證,要比沒人在家的時候搜查得到的物證有力的多!如果警方當著周正龍家人的面搜出了年畫和爪模,不但周正龍家人無話可說,其他人也不會有太多的想法吧?而在沒人證明的情況下,說自己從別人家裡搜出了什麼什麼,周正龍的家人會相信嗎?其他人會相信嗎?那麼,為什麼警方要放棄對自己有利的搜查方式而選擇對自己不利的搜查方式?難道是警方故意要給自己製造麻煩?或者這裡面確實存在著不能讓別人知道的秘密?
而且,如果警方確實是從周正龍家的床頭櫃搜出年畫和爪模的,那麼,羅大翠就不可能不知道床頭櫃裡放著年畫和爪模!--一個家庭主婦,長達8個月的時間,難道一次床頭櫃都沒翻過?如果知道年畫和爪模藏在床頭櫃裡,那麼,她也就必然知道周正龍造假之事。然而,警方的結論卻是:確認羅大翠與假虎照一事無關,她的女兒、兒子也與假虎照一事無關。想想看,這個結論難道與作案工具就藏在床頭櫃裡的說法不矛盾嗎?周正龍如果不想讓家人知道自己造假之事,他會把年畫和爪模放在床頭櫃裡嗎?老虎年畫作為造假證據的可信性分析
當警方宣布周正龍是以折疊成的年畫老虎作為道具拍攝的假虎照時,對於那些好幾個月一直進行虎照分析的民間人士來說,無論是傾向於認為虎照為真的,還是傾向於認為虎照為假的,幾乎都有些吃驚。因為在此之前,雖然真虎派和假虎派在許多方面都存在很大分歧,但在關於年畫虎的看法上卻沒有多大分歧,也就是普遍認為年畫虎是一個什麼都不是的經過嚴重PS的假老虎,甚至連傅得志都說:"‘年畫虎'本來就是畫,胡亂造的,對周老虎鑑定毫無意義!"而在網上第一個上傳年畫虎圖片的小魚啵波啵,也在今年5月份聯合其他人發起了一個要求對周正龍和年畫商同時展開司法調查的聲明。所以,當周正龍以年畫虎作道具拍攝虎照的結論出來之後,許多相信虎照為假,並為虎照真假的分析耗費了不知多少個日日夜夜的知名技術分析人士,卻沒有表現出應有的激動和興奮,反而十幾天裡一直保持沉默。而傅德志也在自己的博客中寫道:"刑事偵破提到周老虎折疊年畫虎作案,技術上也是不太可能實現的。周老虎照片中老虎輪廓邊緣是清楚的,不是折疊所能夠達到的效果。"
那麼,下面,我們再從各個方面簡單分析一下以年畫虎作道具拍攝周虎照的可能性到底有多大:
◆警方說周正龍的年畫是從鄰村一家曹姓村民(曹遠清)家裡買的。這位曹遠清及其家人強調他們家的年畫是1999年孫子(10歲)出生時買的,價格不超過2元錢,而年畫生產廠家的老闆駱光臨卻說他的年畫是2002年才出版的,成本價2元5角,市場價6元。這是怎麼回事?
◆曹遠清家十年前買了兩張完全相同的老虎年畫,在牆上一貼就是十年,這種可能性究竟有多大?而在十年之後,為什麼警方展示的年畫仍然跟新買的一樣?
◆警方說從曹家的牆上取走了另一張老虎年畫,為什麼沒有曹家牆上老虎年畫的照片?年畫作為證據釘在原處別動不是比取下來更有說服力麼?即使要取下來難道連照片都捨不得照一張麼?這樣寶貴的證據警方難道都不知道留張照片保存麼?
◆曹遠清的妻子告訴記者說,同村的彭會財從牆上取畫時因為釘子釘得緊扯破了年畫的一個角,那就說明年畫是用釘子釘在牆上的。那麼,在警方展示的周正龍作案的年畫上,為什麼除了一個破角之外,其他地方看不到任何釘子釘過的痕跡?
◆記者採訪曹家時,曹遠清除了拿凳子給記者坐之外,幾乎是一言不發,所有的事情都是由他妻子肖耀風向記者講述。為什麼這樣?難道有什麼隱情?
◆ 曹遠清的妻子肖耀風說,彭會財是去年9月份從她家拿的畫,而彭會財也說是去年9月份將畫交給的周正龍。但是,請注意,在農村,特別是在偏僻的地方,特別是上了年紀的人,人們基本上都說的是農曆,而不說陽曆。那麼,肖耀風和彭會財說"9月"時是自己說的,還是他們先說是7、8月,然後記者查了萬年曆,改為9 月的?如果是後者,記者為什麼沒有說明?而去年的農曆9月份,應當已經是陽曆的10月11日到11月9日了!
◆彭會財去年曾接受過一個記者的採訪,當時他說周正龍曾經托他買過老虎畫報(注意:是畫報而不是年畫),但他沒有買到,而且時間是在周正龍拍到老虎之後(農曆9月20日)。而在今年,在接受了警方問訊之後,他的話卻變了,他說他去年對記者撒了謊,老虎年畫是周正龍在拍虎之前托他找的(受托找虎畫的事,有的採訪說是陽曆8月30日,有的採訪說是陽曆8月17日)。--既然去年能在記者面前撒謊,又如何能讓人確信他今年的說法就一定可靠呢?另外他又對記者說:在和村民們聊天時,他也會常講起周正龍拿走了老虎畫,但直到地震前都沒有官方的人員來核實情況。"我是個老百姓,平時事情多,我也不敢去反映情況,怕惹麻煩。"--記者不是採訪過他嗎?在接受採訪時那麼說,在下面跟村民又這麼說,難道不怕別人揭發他作偽證麼?對於真相的公布,彭會財說:"格老子把我們都騙了,把我們老百姓騙了不要緊,關鍵是把國家騙了。很多人來找我,耽誤了很多時間,要我費腦筋去想以前的事,我要他賠償精神損失費。"--知道被騙應當是在去年記者採訪之前,而且按他所說,他還配合周正龍欺騙了全國人民,怎麼這會兒忽然變得這麼高尚了呢?
◆值得注意的是,到目前為止,彭會財仍然欠周正龍8000元買車錢,關於買車款,彭會財曾有不滿,他說,"中間人約好了2.5萬元左右成交,可提車時,周正龍堅持要2.8萬元,一分不能少"。去年周正龍同村村民於海以及於海的表妹、舅媽,在央視新聞調查節目上關於2007年10月3日下午遇到周正龍的說辭,使人們懷疑周正龍10月3日拍虎的說法說謊,今年的警方調查已經證實於海等人做的是偽證。當時據周正龍說,那是因為於海借他5000塊錢,5000塊錢歸還後還有1000元利息,他要於海歸還,云云。
◆ 周正龍既然托過好些人找老虎畫,那麼,知道周正龍找老虎畫的人一定很多,不但包括所托的人,還包括所托的人所打聽的人。而且,鄰村曹遠清家的老虎年畫已經貼了十年,農村不像城裡,串門的人很多,而且有什麼喜喪之事幾乎全村人都會過去,彭會財就說他是在曹家嫁女的時候看到了曹家的老虎畫,那麼,按道理,不但幾乎全村人都應當知道曹家有老虎年畫,而且曹家的親戚朋友以及稍微有點來往的附近村子的人都應當知道。再者,人常說"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當年畫虎的事情出來之後,曹家有老虎年畫以及周正龍曾拿走曹家年畫的消息,別說半年多時間,就是幾天時間也該傳得方圓幾十里都知道了吧?那麼,年畫虎的事情引起那麼大的反響,為什麼去周正龍村子的人那麼多,記者那麼多,調查的人那麼多,有的記者甚至在當地呆過一個多月,為什麼當時就沒有絲毫這方面的信息透露出來呢?
◆警方說周正龍第一次上山拍照遇雨,照相機受損,未能沖洗出成形的照片。那麼,周正龍用來拍虎的道具紙老虎遇雨之後為什麼卻安然無恙?難道周正龍對於一分錢沒花得到的年畫比對拍有老虎照片的照相機還要重視?難道一米長的紙年畫比小小的照相機還容易防濕和保護?小小的照相機都遭雨淋嚴重受損,周正龍又是如何保護一米長的紙年畫在六七個小時的山路上冒雨行走而絲毫未損?
◆ 警方說周正龍將老虎畫順著老虎圖案進行折疊,將多餘部分折到老虎圖案背後,用膠帶紙粘貼,兩次拍攝假虎照。那麼,經過兩次折疊之後,在警方展示的周正龍造假的年畫上,為什麼看不到老虎周圍任何如警方描述的折疊的痕跡?
◆ 警方說周正龍是將老虎年畫折疊成老虎道具之後拍攝的照片。因為年畫虎寬51厘米,高39厘米(即使是警方說的寬35厘米,高27厘米),折疊好之後帶到山上麻煩會很大,很容易被折皺損壞,所以可能性不大;如果是捲起來後帶到山上的,四五個小時的山路,年畫被帶到拍照的地方也該有一定的捲曲變形吧,如果年畫在家裡時也是捲起來放的,那麼捲曲變形的程度就應當更加嚴重,但是為什麼周虎身上沒有任何變形的痕跡?
◆關於用年畫虎拍出周虎照的技術上的可行性,網友千重山的質疑非常有代表性:"這是一張周正龍和公安分別拍的兩張假虎照,一看就知道公安的水平和周正龍的水平差的很遠,周正龍的虎照前面, 樹枝稀疏,向不同的方向伸展;公安的虎照前面,樹枝濃密,而且都貼到虎臉上去了,我想問為什麼公安的水平離周正龍相差那麼遠?我們仔細分析周正龍的虎照, 如果周正龍使用的年畫虎,在拍照時會遇到三個問題,一個是年畫虎和年畫本身白色背景的邊緣線問題;一個是年畫本身和自然背景邊緣線問題;一個是年畫虎背景不能有一點暴露出來,在實地拍照時,必須利用當地的自然條件將這三個問題解決掉,拍攝時不能將兩個邊緣線暴露出來,更不能將年畫老虎外的白色背景暴露出來,年畫虎的老虎和年畫有複雜的曲線邊緣,年畫和背景又有複雜的幾何直線邊緣,要利用現場的自然環境來遮擋實非易事,為達到這個目的,遮蓋物必須放到老虎前面而不能放到老虎後面,否則會暴露老虎的背景和兩條邊緣線,這點至關重要.我們看周正龍的周老虎,老虎背部曲線清晰可見,周圍的綠葉看不出被人為擾動的痕跡,而陝西公安廳的周老虎重建照片,為了遮擋兩條邊緣線和年畫虎的白色背景,則老虎身前有大量的闊葉植物,下面的植物呈向下翻轉狀態,背部的植物沿老虎背呈曲線分布,更讓人難以置信的是,陝西公安局重建的虎照暴露出來的部分比周老虎要少起碼一半以上,完全沒有清晰的老虎背部曲線,沒有細小複雜的植物背景,更沒有縱深的綠葉植物存在,如此看來要達到周老虎的水平還真不容易.我就想周正龍也沒有什麼技術手段,也沒有大學文憑,也沒有拍攝經歷,為什麼他想的就那麼週到,而陝西公安局在利用大量的現代技術手段後,則重建水平離周老虎差別那麼大呀?"
◆網友hiri01還讓我們注意這樣一個細節:周正龍所拍71張照片,其中35張分別從不同角度拍了華南虎,每變換一個角度,則遮擋物就應該相應的調整一次,以防止出現邊緣線和年畫背景,那麼周正龍是如何實現連續拍攝的71張照片中沒有出現一次漏洞而不被發現呢?
◆ 年畫虎的尾巴奇大,根本就不是老虎的尾巴,其中尾巴上的一條粗紋竟然連到了地上,顯然是畫上去的,而周虎的尾巴,在劉裡遠的博客中我們可以看到,則細短了許多,有上翹、蜷曲上拱、後甩、搭在腿上等四種不同的姿勢,其中31號照片尾巴後甩的動作幅度非常之大,而且相當清晰,這是怎麼拍成的?--要知道,西安市公安局和網易所請五方專家都早已認定周虎照沒有經過PS或者沒有發現任何PS的痕跡。
◆年畫虎眼睛無精打采,呆滯無神,而周虎,特別是 29號照片,眼睛炯炯有神,這是如何拍成的?年畫虎只有一種眼神,而通過劉裡遠的分析我們卻可以看到,周虎有多種眼神變化,這是如何拍成的?年畫虎的眼睛又如何被拍成了瞳孔、眼眶的多種不同變化?有人曾經用"虛焦"、"抖動"造成的圖像變形來解釋瞳孔的不同變化,但周虎瞳孔的變化為什麼那樣顯著?也有人用實驗證明用樹葉遮擋後的眼眶大小會發生變化,但沒有遮擋的虎眼為什麼眼眶也會發生變化?這都是如何拍成的?
◆年畫虎的嘴只有一個樣子,周虎卻有明顯的噘嘴的變化;年畫虎的舌頭乾枯沒有光澤,而周虎的舌頭卻明顯光潤,色澤完全和正常舌頭一樣,舌面有津液的反光;年畫虎舌面陰影只有右側的一個鐮刀形的窄條,而周虎卻呈現出好幾種陰影變化,其中36號、12號照片陰影大致呈三角形,那麼,這又是怎麼拍成的?(參看劉裡遠博客)
◆年畫虎尾巴上的紋路和周虎的尾紋有明顯的差異,其中年畫虎尾巴上的一條紋路只有少半截,而周虎卻是完整的。這究竟是怎麼拍成的?(參看森山獵人、絕地南瓜博客)
◆ 年畫虎的顏色和周虎的顏色有很大差異,特別是老虎胸前的大片虎毛都是相當純粹的白色,而年畫虎同樣位置的虎毛則是黃白相雜,兩者差別非常之大,那麼,這種差異是如何通過攝影產生的?年畫虎的眼睛是黃色的,而周虎的眼睛看上去卻是白色的,這種變化又是怎樣通過拍攝完成的?--警方展示的現場模擬的照片是黑白的,為什麼不用彩色照片?難道是故意要讓人懷疑:在模擬拍照之前,年畫虎的顏色已經被人為地做了改變?(參看森山獵人博客)
木製老虎爪模作為造假證據的可信性分析
◆ 據警方稱,周正龍用木製老虎爪模於4月4日拍攝了系列老虎腳印。劉裡遠發布的周正龍4月4日拍攝的那些雪地腳印包括前後腳一大一小兩種腳印,而警方只出示了一個爪模。有網友發現,爪模與劉發布的雪地腳印比較,除了腳掌前後的比例關係相差極大外(1.99:1.45),其腳掌肉墊輪廓線與雪地腳印也相差很大。又跟另一個雪地腳印進行了對比,同樣相差很大。這是怎麼回事?
◆ 警方說,今年四月,周正龍在易遠清的幫助下,用事先做好的木製爪模在雪地上按了500多米的腳印。那麼,
首先,這個爪模是誰做的?如果是周正龍在易遠清的幫助下做的(警方的說法是模糊的,沒有明確是誰做的),再加上易遠清也參與了雪地上的腳印造假,那麼,為什麼易遠清卻沒有連帶的刑事責任?而且,記者在周正龍被捕後採訪易遠清時,易遠清也說他自己沒做老虎爪,也沒拿錢;警察找過他,但不是因為虎爪的事情。另外,難道周正龍連那樣一個簡陋的爪模都做不了,還要別人幫助?如果說爪模不是易遠清做的,那麼,為什麼今年三四月周正龍用爪模在雪地上造假要帶上易遠清?況且易遠清和周正龍關係並不好(易遠清的哥哥向記者透露的),難道周正龍故意要叫上一個人去證明自己造假,以便以後好進監獄?
其次,這個爪模是什麼時候做的?如果是今年三四月做的,那麼,周正龍在去年10月份就拍到了老虎爪印,那個爪印是怎麼來的?如果說是去年10月周拍虎照之前就做好的,那麼,用一個木製爪模能做出去年十月周所拍的在岩石上的老虎抓痕嗎?首先,那個爪印即使是用爪模劃拉的,這個爪模也應當是鐵製的而不應當是木製的;更重要的是,老虎抓痕只有三個明顯的趾印,如果是真的老虎留下的趾印,那就很好解釋,四個趾頭中三個趾頭用力多而其中一個用力少,但是,如果是用爪模劃拉的,三個趾印非常清晰而另外一個幾乎看不清的狀況就不可能出現。那麼,岩石上的這個老虎爪印是怎麼來的呢?
最後,周正龍是如何知道虎腳的具體大小和形狀的?他如何知道虎的前後腳前大後小?如何知道前後腳差別多大?--專家知道這些嗎?
警方所說周正龍拍照距離最近3.9米以及拍照物年畫虎大小的可信性分析
除了上述兩個物證,警方推算的周正龍所拍老虎大小以及拍照距離,也是確定周正龍造假的一個重要證據,更是認定周正龍造假的主要理論依據。那麼,下面就讓我們來分析一下這個論據究竟是否成立:
◆ 警方根據周虎照推算出的老虎大小是35cm-27cm,根據這樣大的老虎紙板重建現場後,得出的最近拍虎距離為3.9米,而我們可以看到,警方展示的老虎年畫就是駱光臨的老虎年畫,而駱光臨老虎年畫中的老虎尺寸是51cm-39cm。也就是說,要麼周照片中的老虎並非來自駱光臨的年畫,要麼警方的推算錯誤,而警方的推算結果則是推翻周正龍拍攝到野生華南虎的理論根據,從而也就說明警方否定周正龍拍攝到野生華南虎的結論並不成立。
◆北京師範大學教授劉裡遠曾經親自到拍照現場進行過考察,他說,那張被打虎網友認為是最近距離拍攝的6號數碼照片,其中一棵小樹距離老虎身旁小樹6米,距前面大石塊3米,任何一張照片都可以看到這棵小樹或同一水平植物。而且在6號照片中那小樹離鏡頭還有相當一段距離。所以,他認為,拍照距離最近3.9米是根本不可能的。如果用駱光臨的年畫拍照的說法成立,那麼,根據有的網友計算,拍照最近距離就是大約8.2米。如果最近距離大約8.2米的說法成立,那麼,也就不能排除拍到真的野生華南虎的可能,警方根據拍攝距離否定拍攝到野生華南虎的結論同樣不能成立。
◆警方認為周正龍拍攝虎照時的行為軌跡呈現 "近--遠--近"的特點,極不符合常規。那麼,警方是如何得出這個結論的呢?網友於欽城這樣分析警方的結論:"安放好‘高度大約是27厘米左右,寬度大約在35厘米左右'這麼一個‘微型老虎',即一個27厘米×35厘米的拍攝物,不使用變焦在‘最近3.9米'拍一張看看,它是不是跟眾所周知放大的那張 ‘周老虎'是一樣的比例?同樣的焦距即不使用變焦再在‘最遠10.5米'拍一張看看,它是不是又跟大家不常見的即未經放大的‘周老虎'是一樣的比例?而在膠片上和SD卡上72張周老虎都是未經放大的比例,因此是看不清的。那麼,‘遠'--看不清,‘近'--看清楚了,‘遠'--看不清。就不是原來的‘周老虎',而是SX公安廳的‘傑作'了。"
◆駱光臨的老虎年畫(準確地說,是牆畫)尺寸為148cm×98cm,而新聞發布會上警方展示的周正龍造假的老虎年畫似乎要小了許多,有網友估計尺寸大概為100cm×62cm,而警方展示的小年畫上的老虎的尺寸應當就是或者接近警方所說的周正龍造假的老虎畫尺寸,即寬35cm,高27cm。這樣說來,周正龍造假所用的1999年的老虎年畫就不是駱光臨的公司生產的,因為駱光臨多次說明,在虎照事件之前,他的老虎年畫2002年只印過一次,只有一種大小,成本價2.5元。這也就是說,如果警方的證據是真實的,那麼,駱光臨的年畫就應當是盜版了!可是,駱光臨既然明知是盜版,為什麼還那麼高調張揚呢?8個月來,那個1999年就已經開始生產這個小版老虎年畫的廠家為什麼不發一聲呢?這樣一個廠家真的存在嗎?--朋友們呵,你們相信有這樣一個廠家嗎?如果沒有這個廠家,那麼,這個第一次出現的、在全國只有一戶人家發現的、沒有生產廠家的年畫是從哪裡冒出來的呢?是孫悟空變出來的嗎?--唉,看看,在這樣的社會,還有什麼能讓我們相信呢?!!!
周正龍背後有一個造假團夥嗎?
通過上面的分析,我們顯然可以確信:根據目前警方提供的證據,無論如何是無法認定周正龍造假的。從目前的輿論來看,網民對於警方關於虎照事件的結論也是普遍懷疑的,但是,這個懷疑更多的是在基本肯定造假事實上的一種懷疑,即懷疑周正龍不過是一個替死鬼,在周正龍的背後還應當有一個造假團夥。可是,警方專業人員幾個月還原現場,結果也不過爾爾,專業攝影記者也稱四十分鐘無法還原現場,那麼,SX省林業廳能有多麼高明的人呢?即使再高明,能讓眼睛和嘴動起來麼?能讓老虎尾巴拱起來、甩起來麼?能讓尾巴上的花紋由半截變成完整麼(說實在的,我不懂攝影,不知道攝影技術能不能做到這點,還望專業人士指教)?
另外,這個造假團夥可能都包括些什麼人呢?--關克?可是,關克是在新聞發布會之後,第一個提出不相信警方結論,希望讓周正龍用年畫虎重拍虎照的當事人!難道他希望警方繼續追查,將他也送進監獄?--朱巨龍?作為停職之人,曾因為勸說林業廳對虎照進行鑑定而被令"閉嘴",在兩會期間,顧不上廳長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對於林業廳官員擅自發表議論的嚴厲批評,開博發表《華南虎照真偽問題不容迴避》的文章,第一個提出在虎照鑑定的同時對虎照事件進行刑事調查。如果他是造假之人,拖延鑑定、停止對虎照的議論,讓虎照事件不了了之,對自己不是有益無害麼?如果他是造假之人,他會這樣故意引火燒身麼?所以,如果說真有個造假團夥,那麼,朱巨龍、關克也只能是不知情的攪局者!而那些因為觀點不同而被自我肯定的熱情沖昏了頭腦,對朱關肆意攻擊的人,可能正好充當了"權力翻雲覆雨"、壓制民主公開的良好工作作風的工具和助推手。
總之,我是不怎麼相信有什麼造假團夥存在的,但是,我前面的一切疑問卻都在確證一個事實,即,周正龍案中一定隱藏著什麼非常重大的秘密,這個秘密比團夥造假製造假虎照要重大得多!這個秘密也許非常簡單,但是,要真正揭開這個秘密,確認這個秘密,恐怕只有胡錦濤總書記親自出面!另外,中央協調和監督下的虎照二次鑑定的繼續進行並且順利完成,是其中必不可少的一個環節。
至於虎照真假,作為一個攝影外行,我不想多說什麼,而且我也認為,虎照真假永遠都是次要的,真相才是主要的。無論真相是什麼,只要證據充足,不管是不是和自己以前的判斷一致,大家都是講道理的,都不可能不接受事實。而這次SX警方關於虎照事件的結論,疑點確實太多。本文中所述的上面所有這些疑問,不僅僅是我的疑問,也是大家的疑問(其中大多數別人都已經說過),如果這些疑問得不到解答,恐怕最後無論出現什麼結果,質疑都不會停止,政府的形象也會一直因之而受損。另外,我也希望那些聰明的、自信的、說話總是沒有絲毫討論餘地的網友們,能夠幫我以及和我一樣愚笨的人解答一下上面的問題,如果不願意解答,希望不要在顯示自己聰明的時候將自己品質上的污點也顯露了出來;如果有人覺得我的疑問也代表了他的疑問,那就請幫忙將這個帖子頂一頂,直到真相出來。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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