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藏人「分而治之」還是「合而共處」
如果攤開一幅地圖,讓你指出哪裡是西藏,你會發現,漢人和藏人對這個問題的回答,有很大的差距。幾乎所有漢人都會告訴你,西藏就是中國作為一個行政單位的西藏自治區,英語縮寫為TAR。藏人對這個問題的回答卻可能不那麼簡單。首先,藏語裡沒有和"西藏"這個漢詞精確對應的說法。"西藏"是清後期開始對藏地的稱呼。藏人歷來使用的是"吐蕃","土伯特"的說法,這就是西藏的英譯"Tibet"的來歷。藏人所說的Tibet,是如今六百萬藏人祖祖輩輩居住的高原,它包括三個區域,除了相當於TAR的衛藏,還有其東北方相連的"康區"和"安多"。這兩個區域裡,現在居住著六百萬藏人的一半還要多。於是,作為行政單位的西藏,和作為種族居住地和文化特徵的Tibet,有著一種不可忽略的不對應。不明白這種不對應,那就根本說不清在西藏問題上漢藏雙方的分歧。就像美國著名藏學家Melvyn C. Goldstein在講述西藏問題前,要不吝筆墨,解釋"什麼是Tibet"一樣,對"西藏是什麼"及其來龍去脈有一定的共識,是互相理解的前提。關於"西藏是什麼"的歧義,是清代統治者對西藏採取"分而治之"政策的結果。
"分而治之"有利於控制
歷代中國王朝對西藏的掌控,並不是"自古以來"就有,而是逐漸深入的。歷史上最有標誌性,也是現在被中方學者特別強調的事件,是雍正初年(1723年),清王朝向西藏派出駐藏辦事大臣。此後駐藏大臣延續到辛亥革命為止,被中方學者解釋為清王朝對西藏擁有主權的最有力證據之一。
駐藏大臣的存在是否能證明主權的確立,這一點藏人卻有不同看法,其理由是,駐藏大臣並沒有對藏地行政的實際控制權,西藏的事情,事實上從來就不是駐藏大臣能夠說了算的。
也就是差不多從派出駐藏大臣的時候開始,清朝對西藏採取了"眾建而分其勢"的措施。其要點是,將和漢地接壤的部分藏區,劃歸青海,四川,雲南,在這些藏人區域設置土司,令土司管轄,從而削弱藏人的力量:"少其地而眾建之,既以彰賞罰之典,又使力少不能為亂,庶可寧輯邊陲"(清高宗實錄卷295)。
這是清王朝對藏地實行分而治之的起源。此後這種分而治之的策略,一直被中央政府延續下來。藏地藏人中間出現的任何分歧和紛爭,無論是由於地域路途而存在的區域差異,比如衛藏和康區的差異,還是由於宗教,政治,歷史因素而產生的內爭,比如達賴喇嘛和班禪喇嘛的矛盾,都被中央政府及其策略家們看成控制力滲透的機會,扶親打疏,扶弱打強,讓藏地藏人維持一種有裂痕的狀態。因為這種有裂痕的狀態,是最有利於中央政府分而治之的。
藏地一分為二的格局
當清王朝勢力強大的時候,藏地實際上分裂成了兩部分:處於喜馬拉雅山北麓,中央政府鞭長莫及的衛藏地區,儘管有清王朝的駐藏大臣,儘管有達賴喇嘛和班禪喇嘛之間的前後藏分地管轄的關係,仍然是在藏人自己的統治之下,而東北方向的康區和安多,卻由清王朝重新劃定藏地和四川、雲南的邊界,"在寧靜山樹界碑,嶺東之巴塘,裡塘屬四川,嶺西屬西藏,中甸等處屬雲南"(西藏志)。
變化最大的是康區和安多,這兩個區域被分別劃給了四川,雲南,青海和甘肅。在四川境內,如今甘孜和阿壩兩個自治州,絕大多數人口是藏人,即著名的康巴漢子。但是康區這個詞,在漢人學者的話語中在漸漸地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川邊",是四川的"邊緣"地區。地名也在改變。根據藏語而翻譯的西部重鎮"打箭爐",改名為"康定",漢人有一首有名的歌曲,叫康定情歌,卻不再有人強調,這裡居住著的,絕大多數仍然是藏人。
"川邊"之藏人居住區域,曾經一度被在四川軍閥內戰中失利的劉文輝所佔領。為了讓"川邊"實際上為漢人所統治,國民政府在1939年特地把川邊的劉文輝佔區劃出來,另外成立一個西康省。這個西康省,一直到1955年北京中央政府平定西部大局以後才撤銷。
到清朝末年,清王朝中央政府已經成功地對藏地"分而治之",軟硬兩手用起來都順手,趙爾豐治康來硬的,張蔭棠治藏軟硬兼施,想怎麼做就怎麼做,達賴喇嘛似乎只有招架之力了。可是人算不如天算,辛亥革命一起,清王朝和漢人勢力就被藏人逐出了拉薩。
在1914年的西姆拉會議上,印英代表提出,乾脆把藏地分裂的局面在法律上理清,仿照"外蒙"和"內蒙"的叫法,把拉薩實際統治的衛藏地區稱之為"外藏",把周邊四省的藏人居住區稱之為"內藏"。這樣的叫法遭到了中方的反對,原因也許是擔心"外藏"會正式宣布獨立而合法化,也擔心這會喚醒"內藏"藏人的民族自我意識。可是,沒有這個叫法,卻有這個現實。以金沙江為邊界的內外藏分裂局面,為1957年的十七條協議及其悲劇性的失效,埋下了伏筆。
十七條協議的一個致命點
1951年,解放軍蓄勢待發,準備解放西藏了。以毛澤東為首的中央政府對西藏的局勢,腦子是非常清醒的:金沙江以西的藏區,在西藏拉薩政府的統治下,"事實上"獨立已經四十年,武力佔領將會引發一系列的內外政治問題,"和平解放"是為上策。可是,和平解放並不是藏人自己所樂意的,所以必須有一定的武力作為"和平"的後盾。這種思路,實際上延續了清末張蔭棠的治藏方略:"惟整頓西藏,非收政權不可。欲收政權,非用兵力不可。"毛澤東說:"如我軍能於十月佔領昌都,有可能促使西藏代表團來京談判,求得和平解決"。
於是,在昌多戰役打敗藏軍以後,中方小心翼翼地展開對藏和平解放的策略,達成了著名的十七條協議,派張經武急速取道印度去西藏,說服達賴喇嘛留在西藏。這十七條協議和張經武的遊說,最終能說服達賴喇嘛的就是,中央政府對西藏是網開一面的,不經藏人自己的同意,不會強行實施在漢地實行的共產黨政策。
可是,十七條協議卻沒有說明,這個網開一面的開明政策,覆蓋了什麼地區,那裡面說的西藏,是否包括金沙江以東的川、甘、青、滇四省的藏區?顯然,對於藏人來說,十七條協議的承諾是否包括四省藏區,這由不得他們。而在解放軍和漢人幹部看來,十七條所說的西藏,自然是不包括四省藏區的。
1956年9月4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對西藏民主改革問題的指示》說"從西藏當前的工作基礎、幹部條件、上層態度以及昌都地區最近發生的一些事件來看,西藏實行改革的條件還沒有成熟。"1957年2月毛澤東在最高國務會議上的講話中明確宣布西藏在第二個五年計畫期內不進行民主改革,"西藏由於條件還不成熟,還沒有進行民主改革,按照中央和西藏地方政府的十七條協議,社會制度的改革必須實行。但是何時實行,要待西藏大多數群眾和領袖人物認為可以實行的時候才能作出決定,不能性急。現在已決定在第二個五年計畫期內不進行改革,在第三個五年計畫期內是否進行改革,到那時看情況才能決定。"5月14日,西藏工委明確了"六年不變"的政策。
可是,這一切都沒有說在點子上。事實上,那時候藏地的局勢已經非常危險,而危險的原因不是發生在現在所說的西藏自治區的西藏,而是發生在周邊四省的藏區。現在漢人學者也承認:"形勢的發展出乎毛澤東和中央的預想。四省藏區的民主改革運動迅猛發展,這給西藏以很大的衝擊,在藏工作的許多幹部產生了急於改革落後的農奴制度的急躁情緒,引起了西藏貴族上層人士的不安。"(曹志偉,《毛澤東處理西藏問題的歷史啟示》)
現在的漢人學者不再諱言,在四省藏區的"民主改革"過程中,出現了"過火行動",把不該抓的抓了,不該殺的殺了。特別是,主導改革的人,把藏人的宗教信仰看成落後的社會現象,發動群眾鬥爭迫害喇嘛,破壞寺廟,越出了藏人社會上下能夠忍耐的底線。於是,藏人開始反抗。這種反抗,主要不是發生在達賴喇嘛所統治的衛藏地區,而是發生在十七條沒有覆蓋的周邊四省藏區,特別是四川的康區,性格剛烈的康巴漢子中間。著名的"四水六崗衛教軍"就是一支康巴漢子的反抗武裝。
周邊四省藏區的反抗武裝,在遭到對方優勢兵力圍剿的情況下,只能向西撤退,逃往喜馬拉雅山下的衛藏地區,隨後引起1959年拉薩局勢動盪,導致達賴喇嘛的被迫出走。達賴喇嘛的出走,標緻著17條協議的不幸失效,開始了以後半個世紀的西藏問題,至今成為中央政府一件非常棘手而手無良策的麻煩。如果尋找根源,就可以說,這個麻煩源於17條協議採取了漢藏雙方都習慣的模糊言詞,沒有明確規定,對西藏"暫不改革"的優惠政策,是否涵蓋了所有藏區,如果四省藏區不包括在內,那麼當四省藏人的反抗延伸到衛藏的時候,中央政府如何保障衛藏的穩定?可惜當時的主政者,對此一點沒有預警,事後則把責任一股腦推到流亡的達賴喇嘛身上,說是達賴喇嘛不知好歹策動叛亂。這樣自欺欺人的說法,也許還不夠安慰他們自己的良心,卻在藏人心裏埋下了更多的怨憤。
從分而治之到合而共處
不過,即使十七條的政策承諾明確涵蓋了包括四省藏區在內的整個Tibet,西藏的悲劇最終也難以避免,因為新的統治者,不僅繼承了歷來中央王朝分而治之的治藏方略,而且有自己獨特的共產主義意識形態。這種基於階級和階級鬥爭的意識形態,必然會傾向於一種主動出擊型的社會改造大計畫。20世紀後半葉,世界各地出現過不止一個這樣的社會改造計畫,無一例外地引出了災難性的人道毀滅事件。西藏最終也逃脫不了這一命運。
以盛極一時的藏傳佛教寺廟為例。在周邊四省藏區,藏傳佛教寺廟在1959年以前的民主改革期間就已經大多遭到毀滅性的破壞。而衛藏地區,也就是西藏自治區的寺廟,卻是在1959年達賴喇嘛出走以後才開始遭到破壞,最終幾乎全部毀於文化大革命。
以共產主義意識形態為指導的中央政府,既要繼承歷史上對藏地分而治之的方略,又要追求共產主義理論的"社會進步"目標,在民族政策上就難以避免意識上的混亂,做的不是說的,說的不是想的,做的說的想的自相矛盾,引出了一連串的災難。
一方面,共產黨人從馬克思、列寧開始就說"民族平等","各民族的自決權是天經地義"的,可是另一方面,作為政權的掌握者,他們心底裡對於少數民族的分裂和獨立訴求非常警惕,根本不敢放開有利於控制的"分而治之"。
於是,一方面,漢人學者們發明瞭"中華民族"的說法,中華民族是由56個不同民族組成的多民族統一體,56個民族56朵花,是56朵一樣的平等的花。另一方面,在內心深處,少數民族是非我族類,其心必異,是需要警惕,需要治理的。對中央政府和它派出的軍政幹部來說,治藏的關鍵是一個動詞,"治"。藏地藏人是需要"治"的,大棒也罷,胡蘿蔔也罷,都不過是"治"的策略而已。對民族關係中無法避免的歷史敘說和評價,採取鴕鳥政策,卻難免自相矛盾。將岳飛從漢人歷史教科書裡刪除,引起了漢人愛國主義者的抗議。同樣的例子,左宗棠是漢人眼裡維護領土完整的有功之臣,卻是西北穆斯林至今耿耿於懷的劊子手。
在網際網路上搜索"趙爾豐",你會看到連篇累牘的讚頌,即使是譴責趙爾豐血腥屠殺康區藏人的漢人學者,也要肯定趙爾豐"治理川邊"的歷史功績。而對於藏人來說,趙爾豐的綽號"趙屠夫"已經足夠說明他是什麼樣的人,他死後人亡政息也已經證明了他的政績是怎麼回事。
這一切都說明,在歷史上,56朵花的遭遇不一樣;在當下,56朵花的處境也不一樣。你不可能抹煞這種差別。抹煞這種差別,把56朵花都說成一樣的幸福,能說服得了自己,卻說服不了其他人。
如今,六百萬藏人,將近一半生活在西藏自治區,還有超過一半,生活在四川的甘孜和阿壩自治州,雲南的迪慶自治州,甘肅的甘南自治州和天祝自治縣,以及青海的海北,黃南,海西,玉樹,果洛和海南自治州。過去半個世紀的遭遇,已經使得這些藏人的民族主義意識覺醒,他們已經是現代藏人,和一個世紀前生活在土司統治之下,只受到當地寺廟影響的藏人不同了。在印度的西藏流亡社區,新來的流亡者,最多的就是來自康區和安多的藏人,儘管他們的逃亡路途最為遙遠。
六百萬藏人,是今日存在西藏問題的一個整體。如果今天還要協商一個新的十七條,那麼就更要吸取當年的教訓,因為你已經不可能把藏地三區藏人的命運分開來。雖然如今中央政府對藏地的控制是歷史上最強最有效的,但是如今藏人的民族認同,藏人的民族主義意識,藏人對達賴喇嘛作為佛教"根本上師"的崇拜和追隨,藏人對自己作為被統治弱勢民族的痛楚,藏人對來自外部精神壓迫的不滿,也是歷史上最強烈的。藏地的安靜是強力壓制下的表象,藏人的反抗,只是時間早晚的問題。
要改變這樣的局面,中央政府和強勢漢民族一方必須改變對藏人"分而治之"的思路,走向"合而共處"。但是,如今中央政府的主政者,沒有這個水平,也沒有這個魄力來做出這一轉變,因為這一轉變,有待於主政者具備現代民主政治要求的"主權在民"觀念。反過來也可以說,西藏問題的解決,漢藏關係的根本改善,有待於中國政治走向民主化,有待於中國人上上下下都認識到,藏人藏地有按照自己意願生活的權利,他們不是用來給中央政府"治"的。_(網文轉載)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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