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努力"勸返"外逃官員(圖)
法國與中國2007年簽署引渡條約
浙江溫州區委書記楊湘洪出國考察期間滯留法國不歸,已被開除黨籍和公職。此前,有關方面派人前往法國勸他歸國。
而與楊湘洪滯留不歸事件幾乎同時期發生的上海市盧灣區副區長忻偉明,則已經在有關方面的勸說下返回中國。
對貪官外逃,政府"勸歸"似乎已經成為一種模式,且被中國媒體視為"初見成效":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統計,今年以來已經勸返外逃貪官7人。
貪官外逃
中國究竟有多少官員攜巨款逃往外國,官方並沒有公布完整的數字。
據北京市檢察機關的數據,自90年代中期以來,就有近2萬貪官外逃,攜帶款項達8千億元人民幣。
外逃貪官所攜帶的款項,主要來自土地開發、稅收、城建工程經費、金融機構"貸款"、截留的政府開支、大型國家建設項目資金等。
楊湘洪出國不歸,現在的初步結論是"違反領導幹部出國規定、損害了黨和國家形象、違反政治紀律"。
而他是否有貪污腐敗違法行為,目前尚沒有結論。對他的調查也還只在中國共產黨內部的紀檢部門。
在法國的時事評論員張倫在接受BBC中文部採訪時說,"勸歸"是一個有中國特色的做法。他說,"在法國,移民還是非法移民都是個人行為。如果楊湘洪在法國的簽證沒有到期,法國政府不會現階段採取措施將他遣送回國。"
引渡
"勸歸"的推出,最初是因為中國與許多國家缺乏引渡條例。
由於外逃貪官主要集中在西方發達國家,中國已經加緊與這些國家簽署引渡條約。
楊湘洪滯留不歸的法國2007年3月與中國簽署了引渡條約。
在法國的時事評論員張倫認為,楊湘洪最終是否會被引渡還取決於中國司法部門的程序,以及他本人將採取什麼後續行動。
目前中國與31個國家簽署了引渡條約,主要是周邊國家。而與一些歐美國家簽署的引渡條約中一個核心的問題是"死刑不引渡條款"。
這一條款已經被中國許多人看作是外逃貪官的"免死牌",而"勸歸"也被認為是"黨組織和政府"超越法律為從輕處理貪官大開方便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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