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官深陷情婦門 「政府大院如同寡婦村」

《南方人物週刊》一篇關於41名高官身陷情婦門案調查向我們揭示了高官與情婦共同腐敗的觸目驚心的事實,但那些事情我們都多多少少聽過。我覺得最出人意料的倒是其中的一句話:"政府大院如同寡婦村。"(11月7日《南方人物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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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的來龍去脈是這樣:記者接觸過多位腐敗高官家屬,他們的妻子則直言了自己的痛楚。來自中西部的一位高官妻子,她說自己所在的政府大院,如同一個寡婦村,平日幾乎沒有男人在家。"夫人們在一起議論,發現最長的一個官員已長達8個月未回家睡覺。"她說。

寡婦村的名詞我們聽說過,這位高官的妻子所說的寡婦村有著不一樣的含義。男人都健在,只是晚上不回家睡覺了,因此有了寡婦村。高官們晚上不回家睡覺,是不是公務繁忙?看這意思,不是的。

調查顯示,41名省部級高官中,有36名被曝擁有情婦,佔87.80%;這36名擁有情婦的高官,共有近40名情婦,因為有的不止一名。我猜測的是,這應該是指"現任情婦"吧?如果把"歷任情婦"加起來,一個人也可能有好幾個呢。高官有情婦,屬於"家外有花",甚至"家外有家",各方關係都要擺平,當然不會做一個"晚上回家"的"次等男人"了。這裡說的是高官。而不大的官,據說95%都有情婦,而江蘇一個貪官,居然有146個情婦呢。"寡婦村"則更說明,那些尚未成為腐敗分子的官員其實也有在包養情婦的。

情婦與腐敗確實有一個"雞生蛋,蛋又生雞"的問題。情婦與腐敗又有兩種形式:一種是純屬享樂,包幾個情婦"金屋藏嬌";一種是貪官和情婦緊密結合,一起搞權力尋租。高官腐敗給我們新的理念:如果一個高官只是包養情婦,他就是買豪宅,也不過是花幾百萬,問題不算大;而貪官和情婦一旦共謀權力尋租,那可不得了。

那麼,我們有什麼辦法監督官員,尤其通過其情婦掌握腐敗線索?可以說,我們幾乎無計可施。我們把希望寄託在情婦的造反上,但這樣的情況並不太多。於是我們把希望寄託在官員的老婆身上,推出了"家庭紀委書記"的策略。照理說,官員包養情婦瞞不住"寡婦村"裡的留守者,她們只要一舉報,我們就知道了,於是也就能查出那背後的腐敗。可惜,儘管那麼多的官員包養情婦,儘管政府大院如同寡婦村,但選擇舉報丈夫的"寡婦"幾乎沒有,除非夫妻關係破裂,否則腐敗分子由老婆揭發的情況還不曾看到過。調查說,對照41名樣本高官,他們的妻子多數為他們"落難"時相識,還有農家婦女,一起走過數十年,已無分家可能。針對丈夫的情婦,她們既不能舉報,又無法離婚,移居國外成了最合適的選擇。可見,對於貪官包養情婦搞腐敗,我們既不能等待情婦造反,也不能指望"家庭紀委書記" 發威。總之,"後院起火"是靠不住的。

  其實,想靠"後院起火"發現腐敗本來就是治標不治本的愚蠢辦法。我們現在的腐敗是制度性腐敗,根源在於我們的制度缺陷,在於對權力沒有有效的監督。當官員權力過大而又不受監督時,其腐敗幾乎具有必然性。在這種情況下搞出 "家庭紀委書記"之類的名堂,比起那個"守株待兔"的宋國人還要可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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