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臧天朔與歐巴馬並列有點牽強,但這種"牽強"卻符合時下中國人邏輯,因為對他們的評判屬於"言論自由"層次,所以不管他們是否可以"合併同類項",既然他們屬於公眾人物,也就都在大家評判的範圍。比如臧天朔,所涉及的無非是一樁治安官司,被強制也是在承擔作為公民應該承擔的法律責任,當有媒體刻意把他定義在了"黑老大"身份上,才讓人有了極大的想像空間。這與歐巴馬當選美國總統後,受到中國人關注殊途同歸,或多或少都帶有一定的黑色幽默味道。
記得當年美國一支教父級的朋克樂隊在亞太地區巡演後發出感嘆:中國人對明星完全超過了美國人對總統的熱情!他們不明白,中國的藝人為什麼會有那麼崇高的社會地位,而搖滾明星臧天朔的人生軌跡恰好給了他們一個貼切的答案--在中國成為明星的藝人不但會擁有常人不及的社會資源,而且能獲得各方支持。據說,臧天朔為人仗義,經常為朋友兩肋插刀,因此人面甚廣,許多人都稱直呼其為"臧爺"。社會地位與江湖地位如此之高,號召力怕是連美國總統也只能汗顏。
有太多的人認為,臧天朔"涉黑"是太夠朋友的緣故,正是他的義氣導致了他身陷囹圄,也是他頭上的光環成了"黑幫"的保護傘。儘管是這樣,人們稱臧天朔為"黑老大"也有娛樂心態,因為"黑社會"向來是邪惡的代名詞,與俠義的"江湖"概念截然不同。讀著金庸小說長大的一代自然不會明白,江湖的正義往往是非正義的延伸,俠義旗幟一旦成為惡人的刀槍和盾牌,就意味著將淪為整個社會的公敵。
臧天朔涉嫌命案將承擔哪種責任,最終由法律說了算,這不是媒體可以定性的問題。近期在深圳某酒店發生的"林嘉祥事件"就是個活生生的例證,身份顯赫的林嘉祥"卡住小女孩的脖子往衛生間里拉",被媒體定為"猥褻女童",當時人們都認為林某將受到法律和行政懲罰沒有任何懸念,因為他不僅猥褻的女童,也猥褻了"高官"形象。但深圳警方卻裁決"林嘉祥猥褻罪不成立,所作所為尚不構成猥褻兒童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這樣的結果令人愕然,既然警方可以認為林嘉祥是"醉酒後在公共場所舉止失當",誰又敢保證臧天朔的行為不會被人稱作"酒後舉止失當"呢?
當然,臧天朔不能和人家"北京派來的高官"並論,相對於瀋陽欺男霸女的劉湧、唐山開裝甲車借錢的楊樹寬、陽江殺人越貨的許建強等"帶有黑社會性質的犯罪組織",也只能是小巫見大巫。其實,對"涉黑"概念的闡釋,有的人比臧天朔更有說服力,擔當販毒集團頭目的耒陽市原公安局局長肖強、動不動就指使人炸民房的通州區梨園鎮原副鎮長房廣成等都已現身說法。況且,早在2000年最高法院就出臺了《關於審理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界定"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的特徵之一就是:有組織地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其他手段獲取經濟利益,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以支持該組織的活動。如果照此分類,把中國的壟斷行業都納入其中一點都不過分,相比之下,說臧天朔是"黑老大"顯然是抬舉他了。
曾幾何時,中國的娛樂圈曾被人譽為"黃色圈","張鈺事件"、"艷照門事件"凸顯了"很黃很暴力"的潛規則,謝東、張元、景崗山等明星吸毒曝光後,娛樂圈又被人戲稱為"白色圈"。而臧天朔聚眾鬥毆,讓人不由想起李亞鵬打記者,竇唯燒車等暴力事件,估計這次又要變成"黑色圈"了。這些"黃"、"白"、"黑"映襯下的明星形象光怪陸離,使圈外的人感到娛樂界的水不僅深不可測,而且渾濁不堪。
俗話說:染缸裡扯不出白布。凡事有因才有果,官員、明星 "涉黑"都有一定的環境因素。據黑社會問題研究專家蔡少卿估計,中國目前黑社會成員至少有100萬人,並正在急速擴展。這個龐大的數字無疑隱喻出著一個嚴峻的社會問題,從臧天朔"涉黑"的可以看出,他們雖然同樣生活在光天化日之下,卻從骨子裡蔑視著國家法律。不管是什麼原因造成了臧天朔"涉黑",也不能用娛樂心態解讀,而是應該深刻反思社會管理體制,鏟除滋生"黑社會"的土壤,畢竟只有公平、公正才是現代社會發展的要義,借用歐巴馬的話說:"是改變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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