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次購房享14項優惠

上海樓市14條救市政策本月起開始實施,辦法中多次提到了"首次購房"的概念。日昨界定"首次購房"的辦法出臺,根據規定,市民需要申請並填報一份"首次購房(查閱)證明單",各房地產交易中心自受理之日起7個工作日出具首次購房(查閱)證明後,購房者才能享受14條中的優惠措施。

申請首次購房(查閱)證明的購房者必須符合三個條件。第一、年滿18歲的個人;第二、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第三、購房人現名下沒有單獨或與他人共同購買的住房,但與父母一起購買者、按照房改政策購買的、通過繼承財產或拆遷安置獲得的住房除外。

根據規定,申請人提出申請後應如實申報相關情況,虛報、瞞報者,應當承擔由此引起的相關責任。網上簽定合同的,憑購房合同(包括商品房預售合同、商品房出售合同和房地產買賣合同)和有效身份證件,到所購房屋所在地的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通過拍賣等其他方式購房的,憑相關購房證明文書和有效身份證件到市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購房人現名下有與父母共同購買的住房的,申請時還應出具戶籍等相關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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