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女子身中數刀勇鬥色狼 歹徒跳牆逃跑

近日,在山東省郯城縣新村鄉某村,一位34歲的農家媳婦負傷後勇鬥「色狼」的故事,廣為流傳,在當地傳為佳話。

2008 年10月7日23時許,犯罪嫌疑人鄭錦先在酒後思謀淫慾伺機作案,當他想到本村婦女惠玲(化名)因丈夫外出打工只有她和兩個幼小的孩子在家,於是持刀翻牆潛入惠玲家中,用作案工具撬開門閂後扑到床上,見惠玲只穿者短褲背心便色膽叢生,上前摟抱並撕扯惠玲的衣物,欲對惠玲實施強姦,惠玲驚醒後大聲呼救,並猛推鄭錦先拿刀子的手,面對鄭錦先「你大人孩子都不想要了的」威脅,惠玲突然用手握住刀子,手立刻鮮血直流,她顧不上疼痛,繼續大聲呼救,並採用腳蹬嘴咬的方式與歹徒搏鬥,這時歹徒鄭錦先猛地奪下刀子,朝她的身上連擁幾刀。

 惠玲強忍著疼痛準備跑往院子裡喊人,但是因流血過多一頭扑到在地,歹徒鄭錦先問她從還是不從,說著又回身往她的兩個孩子各刺了一刀,見孩子受傷,惠玲立刻從地上堅強的爬起來,一邊繼續大聲呼救,一邊與歹徒搏鬥,腰部、腿部、嘴部、手腕、等多處被歹徒刺傷,但是始終沒有再倒下,見惠玲如此剛烈,難以得逞的歹徒鄭錦先嚇得雙腿顫抖,只好跳牆逃跑。

聞訊趕來的人們立刻將惠玲和孩子三人及時送往縣醫院救治。公安機關接報後將犯罪嫌疑人鄭錦先抓獲。

目前,惠玲和兩個孩子正在縣第一人民醫院治療,傷情穩定,沒有險情。

經偵查:犯罪嫌疑人鄭錦先,男,1971年2月5日生人,小學文化。1997年1月25日因強姦罪被山東省郯城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服刑期間因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2002年1月29日,因強姦罪被山東郯城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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