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薩克斯 ─ 坦巴甫洛達爾州內務局新聞處 說,一位「年輕媽媽」在該州一餐館吃過午飯之後,因付不起餐費而把自己 2 歲的小女兒留下來當作「抵押」。
她這頓「昂貴的」午餐包括: 300 克伏特加和幾杯啤酒,還有 2 串烤肉,結賬時才發現自己忘了帶錢。於是她把孩子留下就走了,像是回家取錢。8 個小時後這位媽媽還沒回來,餐館的服務生就報警。小女孩先被送到「收容所」,後來警察幫她找到了親人。
原來,這位媽媽一覺睡過頭,醒來才猛然想起自己的「女兒」,趕緊向警察求助。不過,她怎麼也記不起把女兒留在哪裡了...。當地警方已把本次「棄女事件」記錄在案,並正進行相關調查。有關這位母親忽視照顧子女的案件 ,將被送到該州政府「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進行調查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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