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福生星期五向本臺說,上海高院指定的楊佳二審辨護律師翟建星期四下午通知楊佳的姨媽說,楊佳將於十月十三日上午九點三十分開庭,並且法庭已為家屬預留了三個位置。
楊福生說,接下來他會向委託的律師,諮詢意見。
對於這次由翟律師通知家屬開庭日期,而不是法院直接通知,楊福生表示不滿,他說,之前家屬已向法院申請過聽審,法院應該通知家屬開庭日期。
楊福生說,他與楊佳的姨媽已經於今年十月八日致函上海市政法委吳志明書記及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應勇院長,書面聲明不同意委託上海高院強行指定的上海律師擔任楊佳的二審辯護人。
不過,儘管他已書面聲明不同意委託,但也無可奈何:現在不管我承不承認,他都已經由上海法律援助中心,已經徵得楊佳的同意了,所以這個東西,我不同意也不行了,我同意也是這樣,不同意也是這樣,我委託的律師,北京億通律師事務所的兩位律師,他們兩次申請都沒有申請到。
此外,楊福生說,楊佳案件審訊至今仍存有兩大疑慮:翟建律師和謝有明律師他倆是截然不同的,謝有明到現在都找不到他人,也沒有他任何訊息,那是當初一審的時候;現在二審的時候,翟建律師接這案子以後呢,他這一、兩天,包括前天、大前天,都向外宣稱說楊佳肯定有精神病,我猜他不明白,我也不明白他為什麼要對外宣稱這個東西,這是我一個很大的疑問,第二就是說,這次為什麼不通知他的母親,這也是一個疑問,我就這麼考慮的。
受楊福生委託的北京億通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勁松星期四發表文章指出,當天下午五時二十八分收到楊家父親通知,楊佳案件將於十月十三日開庭,而他也於當天晚上八時三十分左右在上海法院網上也看到相關的開庭信息。
根據法庭公布的訊息,上海高院定於二零零八年十月十三日上午九點三十分在第五法庭公開審理上訴人楊佳涉嫌故意殺人上訴一案,審判長是徐偉。
另一位憶通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曉原向本臺說,中國的法令沒有嚴格限製法院必須主動通知被告家屬開庭時間,而這次上海高院在官方網站提前三天公告開庭日期,做法已比上次一審時上海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沒有向外公布,更符合法律規定,還有,由於楊佳已是成年人,法院沒有硬性規定必須通知家屬。
劉曉原說,楊佳二審時將面臨兩種狀況,一是當庭宣判,二是開庭後另擇期宣判,由法院決定。假如楊佳二審判決是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話,那案件將進入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覆核階段:最高人民法院也有這種可能性,就是不核準死刑,這案件再發回上海市最高人民法院重審,重審以後,按照現有的規定是不會判死刑,只會判個死緩,或無期徒刑,一般有百分之十五左右不覆核死刑的,所以說還有點希望嘛,做為一個家屬有希望那就肯定要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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