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三鹿毒奶粉事件是對"發展是硬道理"的經濟戰略的徹底顛覆。如果我的生存權被剝奪,你的發展權與我何干?"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是寫進了憲法的,人權才是硬道理,其他都是軟道理。
"發展是硬道理"。這是中央對每個地方官的為官之道的總要求。
何謂"發展是硬道理"?每個地方官乃至普百姓都能明白:就是你為官一任,只要你這個地方的稅收上去了,生產總值(GDP)上去了,那麼你這個地方官就可以再當下去,還可能會被提拔陞官晉級;否則,不但不能陞官,反而會被就地免職。
三鹿集團每年為國家創3億多稅收,功不可沒。石家莊婦女兒童網曾對三鹿集團及董事長田文華作過這樣的報導:"三鹿集團在田文華......的帶領下,率先實施了‘奶牛下鄉、牛奶進城'城鄉聯合發展奶源的路子,帶動6萬多農戶發展奶業。在全國同行業率先成功實施了品牌運營,先後對30多家企業進行控股、合資、合作,盤活資產18多億元,三鹿集團由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小廠逐步發展成為大型乳業集團,集團資產達26億元,連續6年入選中國企業500強......2007年,集團銷售收入突破百億。企業先後榮獲全國五一勞動獎狀、全國基層先進黨組織、全國質量管理先進企業、歷次農業產業化國家重點龍頭企業等省以上榮譽稱號二百餘項。三鹿奶粉連續15年產銷量位居全國第一。三鹿商標是中國馳名商標,三鹿奶粉、滅菌奶被認定為國家免檢產品,並雙雙再次榮獲‘中國名牌產品'稱號。三鹿嬰幼兒奶粉項目獲得了由國務院頒發的2007年度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
三鹿集團的董事長、公司黨委書記田文華,也因此先後被授予全國勞動模範、全國"三八"紅旗手、全國質量管理先進工作者、全國優秀女企業家、中國乳製品工業優秀企業家、中國首屆創業企業家、全國有突出貢獻的兒少工作者、第九第十屆全國政協委員、我國第一批獲得高級職業經理資格證書的職業經理人、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等百餘項榮譽稱號(引石家莊婦女兒童網,2008-08-27《三鹿集團董事長田文華同志簡介》),其頭上的"光環"多得令人眼花。
"發展是硬道理"這個口號,其本身並無大錯,如果在一個地方官的腦子裡,只有"發展"--"稅收"和"GDP",而罔顧民生、人權、道德和法律,這將是十分可怕的事情。正是在"發展是硬道理"的排他性思維下,嬰兒健康、人權(生存權、健康權)當然便成了軟道理。軟道理自然要服從硬道理的。所以繼阜陽"大頭娃"假乳品事件之後,又有三鹿"石頭娃"毒乳事件發生,不知下一輪事件是什麼......
所以,表面著來是三鹿集團的問題,實際上根子在上頭,在政府、在政府開辦的質監部門。國家質檢總局於2002年3月23日在北京人民大會堂召開"國家免檢產品頒證大會",宣布了有史以來國內第一批獲得"免檢"的嬰幼兒配方奶粉,河北三鹿牌奶品名列其中(中華商務網訊http://www.chinaccm.com),以後三鹿奶粉一直以來都是中國免檢產品(中國財經網:《國家免檢產品》2008-9-12 22:47:14)。
在"穩定壓到一切"和"發展是硬道理"的理念下,被忽視的恰恰是最為重要的普世原則--人權。
毒乳粉事件充分證明了"穩定壓到一切"、"發展是硬道理""道理"的荒謬性。章立凡先生說過:"如果我的生存權被剝奪,你的發展權與我何干?"(章立凡:奴工現象引發的人權悖論)。現在看來,章先生是低估了"發展是硬道理"負面效應,其負面的作用已經不是"與我無干",而是"你的發展權"已經直接剝奪了我的生存權與健康,這就不是"與我無干",而是"與我大有干係"了。
三鹿事件,案系每位消費者的健康權與生存權,責任重大,為了掩飾真相,轉移人們視線,現在真正的責任者竟不惜將責任推到了乳農身上。還有由於三鹿事件的曝光,田文華被刑事拘留,一下子從天堂跌入地獄。這不能不說,三鹿集團總裁和廣大乳農也都是"發展是硬道理"的受害者。
其實,"發展是硬道理"給國民帶來的危害及問題的嚴重性遠不止一個孤立的三鹿事件。反思和回顧近年來發生的種種駭人聽聞和令人扼腕的各種事件,都與只要"發展"這個道理,而不顧民生、人權、法律和道德有關。
--2003年3月17日晚上,在廣州打工的大學生孫志剛外出上網,路遇天河區黃村街派出所民警,該民警為了從打工仔孫志剛身上榨取1∼3千元的贖人費,便以未帶身份證為由,將其帶到派出所。當晚孫的同學成先生聞訊後趕到派出所並出示孫的身份證,當事警官仍拒絕放人,次日孫被作為三無人員送往收容遣送站。3月20日孫志剛在廣州市收容遣送站被暴打致死。
--2007年6月,媒體披露了山西黑窯兒童奴工事件。其實,黑窯奴工事件由來已久,也早有人報告和揭露,有關職能部門就是遲遲不作處理。甚中有一個原因,恐怕就是黑窯的存在至少也增加了地方的稅收,一旦加以取締,這一部分稅收就沒了。
--2007年10月12日,發生的周正龍假虎事件,表面看來是周正龍個人所為,實際上完全是陝西省的地方官為了騙取更多的野生虎保護投資和發展地方旅遊經濟而上演的一出雙簧戲。
此外,還有大大小小的礦難事件,爛尾工程事件,環境污染事件,圈地運動,強迫婦女賣淫,為了收取罰款而"逼良為娼"案;數不清的毒灑案、毒大米案、毒米粉案、毒海產案、地溝油案......
恐怕都多多少少與只注重地方經濟的發展和輕視人權有關。
否則,將如何解釋:我國才剛剛經歷了阜陽劣質乳品引發的"大頭娃"事件,現在又產生了毒乳引發的"石頭娃"事件。這是因為有的地方官錯誤地認為"發展是硬道理",即只要GDP上去了,只要我所管轄的地區稅收上去了,那麼,就是我為官一任的最大政績了。殊不知,對於任何一個人來說"如果我的生存權被剝奪,你的發展權與我何干?"
"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是寫進了憲法的,憲法是母法是根本法,任何個人、單位、政治團體或地方官,如果以犧牲他人或某一群體的生存權為代價來進行所謂的"發展"的話,都是嚴重的犯罪行為,與和諧社會是格格不入的。所謂"以人為本",就是要敬畏生命、尊重人權。人權才是硬道理,其他都是軟道理。
2008.10.3於離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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