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年代中期,為補貼軍用,中共高層允許軍隊經商,成為"以軍養軍"。江澤民當上軍委主席後,為了收買人心控制軍權,放縱軍隊大肆經商,縱容軍隊腐敗。結果使軍匪一家,走私猖狂,情況一發不可收。
2.軍隊走私,是走私隊伍中的大戶。逃稅數以千億計,全未補貼軍用,八成以上進了軍中各級將領私人腰包。事情到江澤民那裡就被壓下了,軍隊的這些行為真使海盜、響馬、地方貪官皆望塵莫及。
3.2001年3月28日BBC消息,菲律賓國家安全顧問戈萊日表示身兼二職的中國軍隊人員每年向菲律賓提供12億美元的"冰毒"。菲政府多次派代表去北京抗議江澤民領導下的軍隊走私毒品。
4.1998年7月26日,北海艦隊為走私油輪護航,在當年甲午海戰的海域遭遇緝私艇。海軍開炮造成八十七人傷亡。陣亡的十三個冤魂當中,有一位姓鄧的,正是鄧世昌的嫡玄孫。
5.軍隊動用軍方氣象臺來服務,冒用總理簽字,蓋上軍委副主席大印冒領數十億。光1998年上半年軍隊開槍、開炮打死海關緝私人員及公安武警、司法人員450人,打傷2200多人。
6.軍官們借軍隊經商,乘機大撈特撈,以各種名目,購買和裝修豪宅,買豪華車,到處旅遊,大吃大喝。98年軍中幹部揮霍了相當於軍費預算兩倍的錢。
7.在"江核心"領導下,各級將官們加官和發財兩手都抓,兩手都硬,可是光用錢留不住人心,解決不了這些人的危機感。98年有二十四名少將級或以上軍官挾巨款叛逃海外。
8.江害怕軍隊經商會給軍人帶來更大獨立性,不利於控制,同時,軍隊經商已經嚴重破壞了經濟秩序。98年7月,江澤民在朱鎔基的強烈建議下,終於宣布禁止軍隊經商。這樣,軍隊不得不依靠江來撥款,聽令於江。
9.江澤民自己躲在幕後,讓政治局常委排名第五的胡錦濤出面來處理這件棘手的事情,萬一出事,正好順勢把胡錦濤是鄧小平欽定"第四代"領導人的名份拿掉。
10.撤銷了軍隊、武警、公安經辦的經濟實體後,原經濟實體的資產就在軍中瓜分了。已經鑽到錢眼兒裡的軍隊、武警為分錢、分贓,更頻繁爆發武鬥,用槍、用炮甚至動用裝甲車,拚個你死我活。
11.某倉庫主任將上級貪污的贓款雁過拔毛,被上級苦整,98年4月5日他趁營中無人到儲藏室放火報復,造成湖北咸寧的"空六五六基地"雷達站大爆炸,死傷一百二十多人,損失無數。
12.96年,中國飛機存儲中心兩軍人為參與經商所得贓款分配不均而爭吵,進而動用火器引發爆炸,81架飛機炸毀,90名軍人傷亡,直接軍事損失11億。中國只有5000架飛機,這一下損失1/60!
13.華東軍區屬下安徽省軍區,合肥市警備區和安徽省武警總隊,三方合夥經商,辦移交時分贓不均,引發三方在省軍區禮堂混戰,僅軍官就傷亡三十多名。
14.在中央軍委主席江澤民的領導和指揮下,"人民軍隊"的指戰員沒有死在保家衛國的戰場上,卻倒在了人為財死的烽火中。而這類事件幾乎遍及全國各省各地,無法一一細述。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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