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00億美元金融紓困方案要點

美國國會議員和政府今天就破天荒的7000億美元金融紓困方案達成共識,以拯救金融機構、避免經濟衰退。長達 106頁的方案已草擬為"2008年緊急經濟穩定法案",本週將在國會付諸表決。以下是草案要點:

●拯救受困的金融機構

-紓困方案將分階段推行,初步將授權財政部購買達2500億美元的不良資產。若總統要求,可增至3500億美元。

-賦予國會否決超過購買金額限制的權力,並制定7000億美元的最高金額上限。

-納稅人可獲得參與紓困方案企業的股份。若市場狀況改善,或企業贖回資產,這將提高公眾獲利的可能。

-出售政府擁有資產的最終獲利,將用來抵消聯邦債,但一部分將撥給聯邦政府住宅主管機構。

-要求財政部長與外國金融官員和中央銀行協調,建立類似的紓困方案。

●限制企業高層獲過多薪資和獎金

-一旦財政部持有參與紓困方案企業的股份,企業執行長等高層不再受"黃金降落傘"保護。

-限制為鼓勵執行長採行不必要風險的獎金和其他報酬。企業的高層薪資上限為50萬美元,這可做為企業稅務減免的項目。

-若企業的預期獲利不實或不準確,收回支付的獎金。

●紓困方案執行監管

-財政部執行紓困方案將由包括聯邦準備理事會、財政部,及監管華爾街的證券管理委員會等機構負責人組成的委員會監督。

-國會稽核處派員在財政部監督紓困方案執行,併進行稽核。

-派遣獨立督察長監督財政部紓困決定。

-司法部門複審財政部行動。

●保護房屋所有人

-保護房屋面臨法拍的屋主。法拍是這次危機的根源,預計明年將多達200萬件。

-賦予政府重新協商房貸的權力,以舒緩面臨法拍屋主的壓力。

-提供援助給受房貸危機波及的小型社區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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