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舞王俱樂部一合股人為國家工作人員

 記者昨天(21日)晚上獲悉:舞王俱樂部法人代表王靜已向警方自首;另一參股人,即某國家工作人員、王靜的前夫張某,因出差在外,還未被採取措施。

據介紹,20日晚上,舞王俱樂部發生火災之後,俱樂部內的職員還曾打電話與王靜聯繫,但後來,王靜的手機再也無法撥通,民警也無法與其取得聯繫。直至昨天晚上,才有消息稱王靜向警方自首,並被行政拘留。

有消息人士稱,經警方調查,舞王俱樂部有兩個股東,一個為王靜,41歲,湖南人;另外一個股東是王靜的前夫張某,是一名國家工作人員,事發時,張某正在外地出差。

另據有關部門調查,舞王俱樂部於2007年9月8日開業,無營業執照,無文化經營許可證,消防驗收不合格,屬於無牌無照擅自經營。目前,有關部門已將該俱樂部總經理、副總經理、樓面部長等其他12名涉案人員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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