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律師周玉忠:國家質檢局反成英雄?(多圖)


一例喝三鹿奶粉後腎結石合併尿道結石梗阻的孩子

【看中國記者陳錦緣報導】三鹿毒奶粉災情17日病患升為6244人。18日,死亡人數上升為4人。三鹿奶粉,中國的民族品牌突然間變得不可信任,而民眾對質檢局的監管的解釋也表示懷疑。廣東律師周玉忠認為,免檢檢制度存在很大漏洞,執法不嚴的質量總局在這件事情上從來都不是英雄,而且是應當被追究的部門。

免檢制度存在漏洞

廣東律師周玉忠說,本來食品的監管它是有一套正常的監管制度,這個監管制度主要是由國家的質監總局和地方政府各個質監部門來負責監管。那麼在這樣一個事件裡面,他就存在一個免檢的制度的特殊安排,包括三鹿奶粉它是中國免檢產品,就是免於抽查的產品,這種產品就是你每年質量過關信譽較好,那我就不用經常檢查,你自己檢查就OK了。因為產品質檢部門,對它進行一個中國產品的評定,就使它逃脫了質監局的監管。

這個免檢的問題無疑是降低了質監部門的工作範圍和降低工作量,但是卻把風險擴散到到全社會,這是關係國計民生丶食品質量的一個重大監督管理來說,現在大家都通過這件事情知道免檢的制度安排是有很大的漏洞的,而且這個依據也是來自食品質監總局的,《中國免檢》的辦法,也是它制定的。所以今天國務院就要求取消這個決定,現在就發現食品的免檢檢制度存在很大漏洞,所以食品這個行業是不能搞這個免檢的。

這也是發生這樣一個事件主要的原因。

執法不嚴 質監總局幹什麼?

另外一些原因,可能就是三鹿企業和一些地方的監管部門他接到這個消費者的投訴或者是質量的投訴,沒有即時的報告或者是怎麼樣處理,這也是為什麼三鹿企業的一些人士會被法律追究可能的一個原因。

因為現在不僅僅是一個召回的問題,是產品質量存在問題。那個召回的話是產品存在一些瑕疵,還不會造成危害或者有危險的那種,但是現在的情況這種食品他就是有毒的食品,所以不僅僅是召回的問題,他是危急到人身安全的一個產品責任的問題,這個可以退貨的,在產品質量上面他必須要退回的,所以他的責任更是要大的多了。

架上撤下來,他也可以說是一個行政處理的手段,在法令上面叫做「隨意禁止銷售」,應該是這樣一個行政措施,退架是有一定的法律依據。但是他沒有一個很完整的產品召回的一個統一的法律這種規定,有也只是散佈在各種各樣的法律當中,比如說《產品質量法》或者行政總局的一些規章,然後國務院的一些通知。


國家質檢總局李長江

政府的各個部門和國務院制定的一些東西,他還沒有像那種整個的一個法律來對付這個東西。其實關鍵不在於立法不夠的問題,而是在於執法不嚴的問題,無論是工作上的監督和事後的處理,這些相關的法律基本上還是健全的。你如果說在評選中國免檢產品的時候更嚴一點,有消費者投訴的時候你處理得更快一點,其實這個事情也可以避免,不一定是要制定完整的法律出來,這個事情才能避免嘛。你就是嚴格執行,在現有的法規也是可以避免的。你說你這個中國免檢的評定範圍這個是不是也存在一個失控問題?如果你沒有一個嚴格的標準,這樣評的話總局的權力是不是太大了?如果你說這個也免檢那個也免檢的話,那你質監總局幹什麼?

所以現在也有很多人認為質監總局應該對這件事情負一個什麼樣的責任。現在地方政府的領導不是被處理了嗎,但是沒有看到質量總局的人要對這件事情負上什麼責任的。

質量總局反而是英雄了?

對於目前的「替罪羊」的說法,周律師認為,他們也不是替罪羊,他們本身應該都是有責任的,也都是應當被追究現在。就是說還有一些應當被追究的人沒有被追究,他們這些應該被追究的,他們都是有責任的,不是說冤枉他們,在法律上應該要對這件事情負責的部門。你不能說像質量總局一樣他現在出了事了,他反而是英雄了?這個就不洽當了。你這個質量總局對這個事情首先是負有重大的責任,食品的化驗這個本來就是你的本質工作,是挽救民眾不必要損失的重要步驟。質量總局在這件事情上從來都不是英雄,而且是應當被追究的部門。

看起來就好像覺得他在做事了,看起來就好像他在查別人。不是說全是他自己的問題,就是他肯定是有問題。他那些問題要透過誰來追究?這個是下一步通過這件事情要反思得出經驗和教訓,更應該總結的。如果通過這件事情還不能總結到制度層面丶這個質監的管理體制和相關的話,這些事情發生之後就白發生了,誰知到下一次會不會還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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