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頻發:山西省長位子成火山口

2008年9月8日,山西省臨汾市襄汾縣新塔礦業有限公司尾礦庫發生特別重大潰壩事故,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根據國務院事故調查組初步調查,這是一起特別重大責任事故,在社會上造成了特別惡劣的影響。山西省省長孟學農、副省長張建民對上述事故負有領導責任,根據國務院關於特別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和其他有關規定,經黨中央、國務院批准,同意接受孟學農引咎辭去山西省省長職務的請求,同意免去張建民的山西省副省長職務。對此次事故涉及的其他責任人員,由山西省委、省政府提出處理意見;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繼07年原山西省長於幼軍因黑磚窯事件離職後(據說現在因經濟問題被雙規),現任山西省長孟學農又因此次潰壩事故而引咎辭職。由此看來,在這個事故多發的省份,省長一職已勢同火山口,搞不好隨時會因事故發生而下臺!

發生事故問題總要有人出來擔責,所以說孟學農的主動辭職是明智的,雖然很冤很倒霉,也很值得人們同情。但辭職完了不代表一切都結束了,如何總結教訓,如何研究尋求對策,如何避免或減少類似事故發生才是根本!

為什麼山西老是沒完沒了地發生同樣類似的事故,為什麼事前監督總是無效,箇中原因難道不值得反思嗎?

山西是能源資源大省,能源資源在給當地帶來巨額財富的同時,也給當地帶來巨大不幸,那就是頻發的事故和嚴重的環境污染!資源和能源的無度開發在增加當地財政收入和富了一帶少數人同時,也坑害了幾代乃至幾十代當地多數人!這已經是不爭的事實!

事故頻發,表面上原因是"企業違法法規生產,隱患排查治理走過場,安全整改指令不落實,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監督管理不得力"等等。但深層次原因無不是利益使然!現在一些地方為了所謂政績,打著經濟發展旗號,親商、媚商不遺餘力,不管什麼商人企業一股腦地引進來,至於群眾利益受損與否則不是他們考慮範圍!

正是利益瘋狂追逐導致了當地一些政府和老闆對資源無序掠奪,為了降低掠奪成本,他們視人命如草芥,連起碼的安全設施都不願投入!而本應負起監管職責的當政府地監管部門非但不認真履行職責,反而在好處的誘惑下與被監管對象狼狽為奸,淪為不法奸商的打手和走狗,不遺餘力地維護起那些不法老闆的利益來!如此則發生事故是正常不過,不發生事故才怪!另外至今讓人不明白的是作為國計民生命脈的諸如煤炭鐵礦等能源資源,國家不去很好地掌控,居然放手讓一些私企老闆隨意承包開採,到底為什麼?如果國家能夠把這些能源資源統一管理,合理有序開採,還會有這麼多問題發生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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