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的《楚天都市報》的報導說, 新疆阿勒泰地區紀委、監察局和預防腐敗辦公室近日聯合頒布了《關於縣(處)級領導幹部財產申報規定(試行)》,要求縣(處)級領導幹部申報個人財產並將通過媒體和廉政網向社會公示,首次申報日為2009年1月1號。根據《規定》,需要申報的財產包括:官員及其家庭成員的工資等金錢收入,物資、房屋、土地等實物形態,股票、證券、期貨等交易收入及資金來源,由繼承、贈與、偶然所得(如中彩)等形式獲得的財產,官員利用婚喪嫁娶收取下屬的"禮金"及數額在1萬元以上的債權債務。該《規定》要求,官員及其配偶、共同生活的父母、撫養的未成年子女,單筆額度在10萬元以上的動產、不動產購置、交易、租賃情況及資金來源也必須申報。美國中文網路雜誌《中國事務》主編伍凡介紹說,官員財產申報制度已經在一些國家和地區顯現了反腐的作用。
"申報財產一般在海外叫陽光法,就是把個人的財產、做官的或者是公務員的財產都放到陽光底下,讓大家都看到。世界各國的經驗都表明,個人的收入和個人的財產不符的話,人家就要問你多餘的財產從哪裡來的?如果你不能說明的話,你的來源就是非法的。所以,用這個思路來表明,去監督所有的官員。"
《北京晚報》的報導說,一項對阿勒泰和新疆其他一些地州市的官員進行的隨機調查顯示:有七成官員反對實行財產申報制度,兩成官員表示無所謂,堅決支持者僅佔一成。報導分析說,持反對態度的官員中,一些人存在著國人所謂"富不外露"的傳統觀念,甚至認為家庭財產屬於個人隱私,不應進行公開;有些官員認為推行財產申報制度,時機條件還不成熟,可能會影響社會穩定;還有一些自身不正的官員,他們從心裏是不願意並且十分害怕實行財產申報制度的。伍凡對此評論說:
"共產黨的大小官員都是一個心態,貪污拿到的錢和不法拿到的錢不能公開,一公開社會就不穩定了。那麼貪污就穩定了嗎?貪污了同樣不穩定,只不過是不能拿出來,一拿出來就要法辦了。"
談到中國的官場腐敗問題,現在美國紐約的中文政論雜誌《北京之春》主編胡平表示:
"在中國沒有新聞自由,沒有獨立的媒體,這是根本問題。不解決這個問題,光談透明度,我想意義就不太大了。因為很多的腐敗現象大家都是可以看得到的,都是知道的,但是,他們並沒有這種公開揭露的途徑。"
伍凡認為,目前中國大陸缺乏獨立的統計和監察機構,沒有新聞自由,即使推行官員財產申報制度,也難以核實和及時公布官員是不是如實申報了自己財產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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