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地震孤兒只有一名被領養

在5-12中國四川大地震中失去父母的孤兒已經開始陸續接受領養。四川省民政部門8月23號公布了88名可以被領養的孤兒名單,目前只有一名孤兒被領養。自由亞洲電臺記者含青的採訪報導

法新社發自北京的報導援引中國官方英文的《中國日報》的報導說,四川省民政部門8月23號公布了88名可以被領養的孤兒名單後,目前只有一名孤兒被領養。人們不願意領養孤兒的主要原因是,他們大部分是殘疾兒童。符合領養條件的人在瞭解到這些孤兒大部分是殘疾兒童後,就猶豫不決了。而且,中國政府目前對四川地震孤兒的領養規定是,只有30歲以上、沒有孩子的夫婦才可以領養。對此,在西安的原陝西省電視臺記者馬曉明對此提出質疑說,為什麼30以下的夫婦不能領養呢?

"我就不知道如果是30歲以下的為什麼不能領養?或者是已經有了一個孩子的為什麼不能領養?因為發揚人道主義精神,對這些孩子進行撫養,我想不應該規定的這樣死。不過,我估計國家有關部門做出這樣的規定,有他們自己的道理。但是,為什麼一定要是30歲以上沒有孩子的呢?這個我就不太清楚了。"

馬曉明說,人們對領養殘疾兒童躊躇不前,也可以理解,因為領養殘疾兒童涉及到具體問題,政府對此應當有相應的優惠政策:

"這還牽涉到以後的許多具體問題,比如這些領養的家長能不能得到什麼社會的優惠?因為領養一個殘疾孩子,這個家庭就有一份負擔。隨著孩子長大成人,這些領養的家長還要衰老,還有他們最後不在了或者是沒有照顧這些殘疾人的能力以後又怎麼辦?這確實也有問題。我想,這種主要要有優惠政策,再一個主要要發揮社會力量和國家的力量。因為我們國家現在從經濟力量、從社會機構的健全性、社會管理的經驗方面來講,都應該說是具備了這方面的條件。老百姓的力量和國家政府的力量要結合起來。"

在美國的中國信息中心編輯廖天琪表示,她聽到官方公布的88名四川地震孤兒只有一人被領養的消息感觸很多,這使她聯想到中國實施計畫生育、女嬰遭遺棄的狀況:

"中國的計畫生育造成了很多女嬰沒有人要,甚至於出世就被自己的父母或在醫院裡弄死。但是,我們知道在中國的這些孩子常常在國外被領養,就像您剛才說的,有 88個孩子在地震後中國民政部發放去領養,但只有1個孩子被領養。可能還有更多的人有興趣去領養他們。這個情況剛好跟中國的計畫生育政策造成的情況是一樣的。在國外,有很多人領養中國的女嬰,特別是美國這麼多年從中國領養了好幾萬個孩子,其中絕大部分都是女孩子,其中凡是有殘疾的多半都是被美國家庭領養了。"

廖天琪說,美國家庭在領養中國孤兒時所表達出的愛心令人深思:

"我認為中國政府應該定出一個規定來,使這些領養有殘疾孩子的家庭能夠得到一定補助,或者至少在這個孩子成長期間一直到他成年之前,在上學方面還有在津貼方面應該有一些補助。我們想一想,這次奧運會中國投入了40幾億,四川地震的這些受難人的家庭特別是這些孩子已經失去了自己的父母,失去了自己的親人,現在孤孤單單地留在那裡。我覺得政府是絕對應該有一筆固定的資金專門來照顧這些孩子,同時鼓勵家庭去領養他們。"

此外,馬曉明也表示,在對地震後殘疾兒童的領養和照料上,中國的宗教團體也應當發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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