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140 PPS拒絕率高

移民局上個月公布從2008年6月16日有條件的恢復I- 140的快速審理的申請,符合可以申請I-140快速審理申請的人士,可以在多付$1000快速審理費的情況下,要求移民局在15天在15天內做出決定。 但是,USCISService Center Operations (SCOPS)主管Barbara Velarde在AILA年會中表示,自從恢復開辦以來,I-140 PPS被拒絕率高達6成。大部分都是因為這些申請人並不符合I-140 PPS的要求。

雖然美國移民律師協會(AILA)一直努力希望擴大I-140 PPS快速審理的範圍,但是到目前為止,符合要求可以提出I-140 PPS申請的人並不多,以下各類情況的I-140申請在目前仍然"無法"向移民局提出I-140 PPS快速審理的要求:
1.EB-1C跨國公司主管multinational corporate executive/manager petition case
2.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case
3.目前人在美國但不是H-1B身份者或人在國外者。
4.6年H-1B已經完全用完者
5.目前在第7年或第7年以上的H-1B者

也 就是說I-140 Beneficiary必須目前是H-1B身份,且H-1B第六年要在60天內到期;而且從你的PERM開始申請到現在,還沒滿365天,不符合你可以申 請延長一年的H-1B者才適可以提出I-140的快速申請。此外,如果你的移民排期是有名額的狀態,也是不適用於I-140快速審理的申請,因為在沒有排 期的問題情況下,不符合AC-21法桉中的104(c)可以延期三年H-1B的規定,也不能提出I-140 PPS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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