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

周正毅案 7被告被判囚

 2008-09-05 21:47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小字
前"上海首富"周正毅向中銀借錢21.5億元收購上市公司,涉串謀7人詐騙證監會等,被判囚12至33個月。

明報網報導,案中首被告、身兼上海地產及上海商貿前董事的龔倍穎(33歲)於案件開審前,已承認兩項串謀詐騙罪,並當控方污點證人出庭頂證6名否認控罪的被告,她被判囚18個月。

顧愷仁律師事務所前合夥人顧愷仁(53歲)被判囚24個月,其餘5名被告分別被判囚12個月至33個月。

法官判刑時指,這是一宗悲劇,無人有意不誠實欺騙,只是被周正毅設計入局,騎虎難下,但為了保持香港金融中心的聲譽,要判阻嚇性刑罰。

控方案情指出,眾被告於2002年間,串謀周正毅及龔倍穎等人詐騙聯交所、證監會及"建聯通(後易名上海地產) "股東,蓄意隱瞞周與中銀達成借貸協議;另3被告分別被控串謀詐騙及作出虛假陳述。



来源:聯合早報網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本文短網址: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分享到: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評論

暢所欲言,各抒己見,理性交流,拒絕謾罵。

留言分頁:
分頁: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