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講政治 法治變人治

內地最高法院一位官員近日要求全國法官在審判工作中「講政治」,要真正做到審判工作「服務於大局、服務於政治」。此話一出,輿論嘩然,認為法官講政治,勢必扭曲法治的原意,向人治倒退。

講政治,是內地官場的政治術語,不同時代有不同含意。江澤民時代大講特講政治,在全國開展「講政治、講正氣、講學習」的運動,其用意是大樹特樹領導人的權威,與「領導核心」保持「高度一致」。而今次,法官講政治,據說目的是為了化解矛盾,解決實際問題,「最大限度爭取良好社會效果」,實際上是在審判工作中要政治挂帥。

政治與法律的衝突,在內地屢見不鮮。比如,在目前的拆遷建房中,地方政府要發展經濟,改善當地居住環境,這是政治;而拆遷戶要根據物權法維護個人利益,這是法律。這種情況下,法官應當服從政治還是依據法律,就是一個矛盾。從現實情況來看,當局往往是以權代法,強制拆遷居多,從而造成群體性事件或惡性事件頻頻發生。其實,政治本身就沒有固定標準,是一個甚麽都可以裝的口袋。講不講政治,誰說了算,實際上是領導說了算,要做到講政治,就是聽領導話,領導怎麽說,法官就怎麽做,就是講政治。如果不聽從領導吩咐,就不是講政治,後果是很嚴重的。

政治挂帥以權代法

講政治成為官員的緊箍咒,使公安、法院等政法機關成為官員個人的打手家丁,即便是昧於良知、違背法律,也不得不如此。曾經鬧得沸沸揚揚的遼寧西豐縣警察進京抓記者一案,便是很好的例證。

內地《法人》雜誌刊發了記者朱文娜《遼寧西豐:一場官商較量》的文章。文章報導了遼寧西豐女商人趙俊萍因不滿西豐縣政府對其所擁有的一個加油站拆遷補償處理,編髮簡訊諷刺縣委書記張志國,被判誹謗罪。文章刊發三天後,西豐縣警察攜帶公安局立案文書和拘傳文書,到北京拘傳記者朱文娜。很明顯,西豐縣的警察,成為張志國逞威作福的個人工具。

政治大過法,以權代法,破壞了法治至高無上的尊嚴。在內地,最大的政治就是穩定壓倒一切,而有些人為了一己私利,故意藉此大做文章。最近內地房地產市場急轉直下,很多樓盤價格跳水,許多去年購置了樓盤的業主認為自己虧了大本,被開發商「欺騙」,紛紛要求退房,或者要求開發商退款,有些甚至跑到政府門口示威遊行,並要訴諸法律。其實,按市場經濟原則,這些業主輸打贏要,完全是無理取鬧,但當局穩定壓倒一切,一味和稀泥,不敢駁回這些業主的無理要求。當局一直聲稱要建立法治社會,但如果政治始終凌駕於法律之上,那麽無論說得如何天花亂墜,中國依然是人治社會。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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