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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清漣: "納稅人"概念的淮桔成枳

 2008-09-01 14:01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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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運期間,數篇以納稅人名義寫的"向郎平們索賠"的文章,讓人看了悲喜莫辨:喜者,是納稅人這個名詞終於落戶中國;悲者,是納稅人這個概念的政治內涵到了中國又難逃"淮桔成枳"之命運。

這些文章乍看寫得不無道理,比如"眾所周知,國家培養一個優秀的運動員需花費鉅資,郎平的身上凝結了多少我們納稅人的心血啊!""支援郎平們起來的物質 基礎是誰提供的?政府嗎?錯誤!有形的政府是社會財富的消耗者,而非創造者。......正是舉國老百姓提供的稅收的一部分,被花費在舉國體制的運動員培養上,...... "。

這些文章還算明白支撐"舉國體制"的基礎是納稅人的錢,也懂得"政府不創造財富"這一基本道 理──這說明歷經30年對外開放,中國人已從毛澤東時代那種"黨與政府養活了我們"的謬見回歸到"政府並不創造財富"這種常識,總算完成了"誰養活誰"的 認識飛越,堪稱一大進步

但這些"問責"文章恰好忽視了一個基本環節,即在運動員與納稅人當中,有一個充當收稅與使用稅收的權力主體 ──中國政府,因此納稅人問責的主體不應該是稅收的間接受益者──運動員以及當年的受益者海外軍團,而應該是稅收的直接支配者中國政府;問責的內容應該是 體育的舉國體制所導致的資源嚴重錯置與社會不公。由於這些文章在問責物件這第一步就踏錯了地方,問責的內容因而也就沒有意義。聯繫國情往深了想,這些寫作 者不無道德作偽之嫌疑。

但我更想討論的是為何會發生這種問責物件錯置的社會根源,因為納稅人問責物件錯置,實緣於對納稅人觀念的片面理解。許多中國人的政治常識來源於學校教育,於是我上網找到了中國高中一年級政治教科書下冊的第五課──"財政稅收和納稅人"及其標準教案。

通篇看下來,教科書的教學重點是培養學生的納稅意識,讓學生明白國家憑藉政治權力依法徵稅是天經地義之舉,逃稅、抗稅都應受法律制裁。至於納稅人的權 利,比如納稅人有權要求政府財政收支透明化,政府應對納稅人履行何種責任,政府浪費納稅人的稅收應該承擔什麼責任,教科書並無涉及。當然,民主國家納稅人 享有的政治權利與人權等等,比如實質性的選舉權與被選舉權、言論自由、集會自由與結社自由等在教科書中更是蹤影全無。簡言之,中學政治教科書有關"納稅人 "應有的社會、政治意涵被全部略去,只保留了"向政府上交稅收"這一條。這樣一來,今天中國納稅人與中國幾千年封建王朝治下農夫並無不同,都只是義務主體 而不是權利主體,其存在價值都是向皇帝(或政府)提供稅收。這種消解了公民權利的稅收,當然不會成為公民與政府之間政治博弈的工具。

與此同時,我也查到了幾篇談稅收人權利的文章,作者用學術語言提到了納稅人權利缺失的問題,但缺失的是什麼權利卻語焉不詳。只有一篇提到了納稅人概念與憲 政的關係。但這些文章的影響與教科書比起來,簡直就不算什麼,因為教科書對青年一代的人生觀形成實有無與倫比的重要影響。美國經濟學教科書的祖師薩繆爾森 曾說過:"你們只管寫或改寫美國憲章,我只要能寫大學生一年級本科生的教科書就可以了!""一種思想、一個人的名字,如果有機會寫進教科書,則不管他的觀 點是否正確,他是否傑出,都很容易成為不朽的"。正是在這種抽掉了納稅人政治意涵的教科書灌輸下,才有上述這種從來不敢以納稅人身份問責政府,只敢向失去 政府保護的前運動員問責的文章問世。

我很希望這些以 "納稅人"名義寫作的人做這樣幾件事情:一是要求北京奧會與國家體委向全民公示奧運專項資金的流向與國家審計署歷年對這項基金的審計結果,就此大膽地展 開公民問責;二是要求政府就體育的"舉國體制"開展全民公決。因為體育界"海外軍團"帶給"整個中國納稅人的傷害",與舉國體制及腐敗帶給全體納稅人的巨 大傷害相比,只要不有意裝傻,就不難明白孰輕孰重。

──轉自《華夏電子報》第 25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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